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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人公共事務會”(FAPA)

2002-01-17 10:25:00
來源:全國文化資訊資源共用工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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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外“臺獨”團體,簡稱FAPA,1982年2月在美國洛杉磯成立。總部設在美國華盛頓。其所謂宗旨為:一、配合臺灣島內黨外勢力,推動臺灣自由和民主;在國際上宣揚“臺灣住民自決”,爭取外國勢力的支援;三、維護海外臺灣人社會的權益。主張以和平手段推動“國會”全面改選,實現“住民自決”,堅決反對黨對黨談判。其成員絕大多數是已入美國籍或入其他國籍的臺籍高級知識分子。由於該會主要是通過為海外臺灣人提供服務而宣導“臺獨”思想,發展“臺獨”勢力,因而在海外華人圈中具有較大的影響力。活動重心在美國,主要是遊説美國參、眾議員,利用臺灣發生的政治事件向國民黨施加壓力,並通過聯絡臺灣人和文宣、學術研討等渠道,推展“臺獨”理念。曾促使美國參議院外交委員會于1983年通過《臺灣前途決議案》及美國參、眾兩院于1985年通過《臺灣民主修正案》。設會長、副會長、名譽會長、特別助理各一人。會長之下設執行委員會、政策委員會、研究及計劃委員會、秘書處,副會長之下設財務委員會、會務委員會、青少年委員會、訓練委員會、出版委員會、辦公室等機構。1988年6月,在臺灣設立分會。彭明敏為首任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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