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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七條”

2001-07-19 11:05:00
來源:華夏經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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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年7月12日,中國國務院副總理錢其琛會見了臺灣新黨“大陸事務委員會”代表團。為具體解釋“一國兩制”的內容,錢其琛列出7項措施來進行説明。這是一段相當簡潔的文字,但它實際上蘊含著大陸方面對統一後臺灣的具體設想。這7項措施是  

  第一條,“臺灣繼續使用台幣”。分析説,這表明未來臺灣仍可以自主發行貨幣,大陸方面將不干涉臺灣的金融與貨幣政策。

  第二條,“臺灣繼續保留軍隊”。分析認為,這意味著未來臺灣在防務上仍有很大的自主權,大陸方面不會派軍隊到臺灣。這是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所沒有的權力,體現了臺灣將比港、澳擁有更大的自治權。

  第三條,“臺灣是單獨關稅區”。分析認為,這表明臺灣在兩岸統一後,仍可以保留獨立的關稅區地位,其在世界貿易組織等類似組織中的地位與作用將不受影響。

  第四條,“臺灣繼續保留政府架構”。分析説,這表明大陸方面將不對臺灣現行的政治制度(違背一個中國原則的除外)進行干預,臺灣地區的各種選舉仍將照常舉行。

  第五條和第六條分別是“大陸不拿臺灣一分錢,不會調動臺灣資金”,“臺灣人民、企業家繼續保持原有財産”。分析認為,這表明包括外匯存底在內的臺灣的各種資産,將不會因為統一而受到影響,一些臺灣民眾關於“錢會被大陸拿走”的疑慮,是不必要的擔心。

  最後一條,“人事自主,大陸不派任何官員到臺灣”。分析説,這説明“一國兩制”在臺灣實現後,所謂“大陸將派接收大員到臺灣”之説純屬謠傳,大陸將充分尊重臺灣的自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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