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網移動版

    台灣網移動版

龍明彪副主任在第九屆海峽兩岸法學院校長論壇開幕式上的致辭(2018.10.13)

2018-10-13 14:49:00
來源:中共中央臺辦、國務院臺辦
字號

在第九屆海峽兩岸法學院校長論壇開幕式上的致辭

中共中央臺辦、國務院臺辦副主任龍明彪

(2018年10月13日 海口)

  各位嘉賓、各位朋友:

  大家上午好!很高興應邀參加第九屆海峽兩岸法學院校長論壇。在此,我謹代表中共中央臺辦、國務院臺辦,對論壇的順利召開表示熱烈祝賀,向與會的各位嘉賓致以誠摯問候,對籌備此次論壇的海南大學表示衷心感謝!

  本屆論壇以“新時代法治人才培養機制優化與創新”為主題,高度契合兩岸法學教育界關切,對於深化兩岸交流、維護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對於建設法治中國、提高國家軟實力,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希望兩岸法學教育人士借此機會,一道傳承中華法治文化優良傳統,共同培養卓越法律人才,攜手建設國際知名法學院校,合力促進兩岸同胞心靈契合。

  今年是祖國大陸改革開放40週年。40年來,改革開放取得輝煌成就,法治建設實現歷史性跨越,兩岸關係也走過不平凡歷程。我們依法推進對臺工作,發展兩岸關係,維護臺海穩定,積累了豐富經驗。這段歷史,既是我們不斷推進對臺方針政策法制化的過程,也是不斷推進涉臺法律規範體系化的過程。至今涉臺法律已基本形成以憲法為依據,以反分裂國家法、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中國公民往來臺灣地區管理辦法等為主幹,涵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規章以及其他規範性文件的規範體系。知往鑒今,回顧這段歷程,有助於我們做好現在的事,走穩未來的路。

  一、涉臺法律規範體系的逐漸完備,營造了臺胞參與改革開放的法治環境

  以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為標誌,改革開放啟動。1979年1月全國人大常委會發表《告臺灣同胞書》。1982年《憲法》增加關於特別行政區的規定。“一國兩制”正式成為一項具有法律效力的方針政策。為打破兩岸同胞隔絕狀態,鼓勵和保障臺胞來往祖國大陸,我們及時出臺了一系列法規、規章和司法解釋,如《關於臺灣同胞來祖國大陸探親旅遊接待辦法的通知》《關於鼓勵臺灣同胞投資的規定》和《中國公民往來臺灣地區管理辦法》等等。這一系列專門調整涉臺法律事務的規範性文件,為建立涉臺法律規範體系奠定了良好的制度基礎,帶動了臺胞來祖國大陸探親旅遊投資的熱潮,很多臺胞見證並參與到改革開放大潮中來。

  二、涉臺法律規範體系的深化落實,保障了臺灣同胞的合法權益

  在大陸經濟蓬勃發展和廣闊市場的巨大吸引下,在兩岸同胞血脈相連天然情感的感召下,廣大臺商臺胞紛紛來大陸考察、投資、發展。1992年12月,海協會和海基會經兩岸授權達成體現一個中國原則的“九二共識”。1993年4月,兩岸兩會舉行汪辜會談並簽訂4項協議。1994年3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這是祖國大陸第一部涉臺專門法律,標誌著涉臺法律規範由行政法規上升到法律層次。隨後一系列促進和保障兩岸經貿、文教、社會等方面交流合作的規章也相繼出臺。最高人民法院陸續發佈了一系列有關涉臺民商事、刑事案件的受理、審判、認可與執行等方面的司法解釋。這些法律、法規、規章和司法解釋有效維護了臺胞的合法權益,促進了兩岸各領域交流合作。

  三、涉臺法律規範體系的堅定權威,有效遏阻了“臺獨”,維護了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大局

  2000年,陳水扁上臺後相繼推出“公投”“制憲”“入聯”等“臺獨”主張,謀求“臺灣法理獨立”,嚴重威脅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嚴重危害臺海地區和平穩定。在此背景下,2005年3月,全國人大以極高票通過《反分裂國家法》,宣示了中國人民反對“臺獨”、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堅強意志和堅定決心,表明瞭祖國大陸以最大誠意、盡最大努力爭取和平統一的主張。2008年5月,在兩岸同胞共同努力下,陳水扁“臺獨”行徑被挫敗,兩岸關係走上和平發展道路。八年間,海峽兩岸在堅持“九二共識”、反對“臺獨”的共同政治基礎上,簽署了23項協議。最高人民法院亦公佈《關於審理涉臺民商事案件法律適用問題的規定》等,確立在一個中國原則下認可臺灣地區民事法律效力的司法政策。

  四、涉臺法律規範體系的不斷健全,率先讓臺灣同胞分享大陸發展的機遇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兩岸同胞是一家人,大陸與臺灣是休戚與共的命運共同體,我們願意首先同臺灣同胞分享發展機遇。我們修訂《中國公民往來臺灣地區管理辦法》,取消臺灣同胞往來大陸簽注,實行卡式臺胞證。我們修訂《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對臺灣同胞投資實行負面清單管理,一體適用大陸擴大對外開放等政策措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首次以專章形式,納入推進兩岸經濟融合發展、加強兩岸人文社會交流的目標舉措。我們積極回應廣大臺灣同胞訴求,公佈了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31條措施,制發臺灣居民居住證,為臺胞在大陸居住、生活、學習、從業提供服務和便利。我們進一步放寬了取得大陸律師執業證書的臺灣居民在大陸從事民事訴訟代理業務範圍;擴大了臺灣律所在大陸設立代表處的地域範圍。這些舉措增進了臺灣同胞的福祉,給臺灣同胞帶來了實實在在的好處。

  當前,臺海形勢複雜嚴峻,但我們對兩岸關係的發展前景充滿信心。兩岸關係好,臺灣才會好,這已成為臺灣社會的主流民意。希望各位朋友能夠發揮專長,排除干擾維護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深化兩岸交流合作。借此機會,我提出以下建議:

  第一,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堅決反對“臺獨”。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從未分裂,兩岸同屬一個中國的事實從未改變,也不可能改變。民進黨當局拒不承認“九二共識”,推行“漸進臺獨”,挾洋自重製造麻煩,導致兩岸關係嚴峻複雜。兩岸同胞要保持高度警惕,旗幟鮮明地堅持“九二共識”,堅定反對和遏制各種形式的“臺獨”分裂活動。

  第二,發揚中華法治文化精神,助力中華民族復興。建設適應現代化發展的法治文明、探求適合中華民族發展壯大的社會治理方式,是中國法律人矢志不渝的共同追求。希望兩岸法律人廣泛凝聚智慧,發掘中華法治文化優良傳統,結合現代法治有益經驗,共同建設面向世界、面向未來的中華民族法治文明,豐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內涵。

  第三,總結兩岸法學教育交流成果,加強青年人才培養。青年是國家的未來、民族的希望。法學教育是形塑未來兩岸精英的培本固基工程。希望兩岸法學院校繼續就法學教育暢所欲言獻計獻策,共同探討人才培養合作機制,豐富兩岸法學交流的內容,為兩岸法學青年創造更多施展才華的舞臺。引導兩岸青年樹立正確的國族認同,關心兩岸關係現狀和未來,維護並推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開創兩岸法學交流新局。

  最後,預祝本屆論壇圓滿成功!祝福各位朋友身體健康、闔家幸福!

[責任編輯:鄧鴻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