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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貿試驗區形成一批制度創新成果 差別化探索持續深化

2022-05-02 08:24:00
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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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貿試驗區碩果纍纍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先後部署設立21個自由貿易試驗區,形成了覆蓋東西南北中的試點格局,推出了一大批高水準制度創新成果,建成了一批世界領先的産業集群,為高品質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

  如今,各自貿試驗區大膽探索、勇於突破,充分發揮改革開放試驗田作用,為我國構建更高水準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和實現高品質發展奠定了良好基礎。

  形成一批制度創新成果

  建設自貿試驗區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在新時代推進改革開放的重要戰略舉措。從2013年上海自貿試驗區設立開始,我國不斷優化自貿試驗區佈局,“十三五”時期,又新設17個自貿試驗區,總數達到21個,並增設上海臨港新片區,擴展浙江自貿試驗區的區域範圍。2020年6月,《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正式發佈,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蓬勃展開。

  “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是塊大試驗田,要播下良種,精心耕作,精心管護,期待有好收成,並且把培育良種的經驗推廣開來。”這是習近平總書記對自貿試驗區建設寄予的殷切期望。近年來,自貿試驗區從要素開放上升到國際貿易投資規則開放,是新時期我國在投資、貿易、金融、外商投資服務和管理等方面不斷進行制度創新和擴大開放的高地。

  2021年,我國在跨境服務貿易領域公佈了第一張負面清單,即海南自由貿易港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這張負面清單實現了我國跨境服務貿易管理模式的一個重大突破,為推動跨境服務貿易領域擴大開放邁出了重要一步。

  自貿試驗區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特別管理措施由最初的190項到“十三五”初期的122項,到2021年壓減至27項,在投資領域擴大開放穩步推進。

  商務部副部長兼國際貿易談判副代表王受文表示,自貿試驗區不只是為了特定區域的發展,更重要的是為國家試點,創造出好的經驗服務國家重大戰略。“十三五”時期,自貿試驗區探索形成173項制度創新成果向全國複製推廣,累計達到了260項。2021年推出新一批18個最佳實踐案例,至此,自貿試驗區累計推廣278項制度創新成果。

  同時,自貿試驗區自身也得到了大發展。2021年,21個自貿試驗區利用外資增長19%,比全國高出4.1個百分點。外貿進出口增長29.5%,比全國高出8.1個百分點。自貿試驗區面積雖小,卻佔到全國利用外資總額的18.5%,全國進出口總額的17.3%。“自貿試驗區為外貿外資基本盤的穩定作出了貢獻。”王受文表示。

  差別化探索持續深化

  這些年來,我國各地自貿試驗區圍繞自身戰略定位和區位優勢,差別化探索推進國家戰略深入實施,打造對外開放新高地。尤其是持續深化差別化探索,加大壓力測試,有力地推動了自貿試驗區的深化改革創新。

  在東部,各自貿試驗區加速集聚優質要素資源,帶動新産業、新模式發展。在中西部,各自貿試驗區著力打造內陸對外開放門戶,通過內陸暢通對外開放通道,服務“一帶一路”建設。沿邊地區找準與周邊國家和地區的互補優勢,探索跨境貿易、跨境物流、雙向投資,服務“一帶一路”倡議。

  商務部研究院國際市場研究所副所長白明表示,隨著改革開放持續深化,自貿試驗區將擔當起各地改革發展“先行軍”的重任。各自貿試驗區根據當地産業基礎和發展方向等因素,探索差異化發展路徑,打造各地開放優勢,有利於在全國形成更多可複製推廣經驗。

  北京自貿試驗區圍繞京津冀協同發展需要,建設京津冀國家技術創新中心,打造京津冀聯動的全球化協同創新服務模式。

  湖南自貿試驗區立足中部崛起戰略,著力打造聯通長江經濟帶和粵港澳大灣區的國際投資貿易走廊,發展湘港澳直通物流鏈,打造郴州國際內陸港和粵港澳大灣區保稅貨物中西部集散第一站。

  安徽自貿試驗區積極服務“一帶一路”建設,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佈局投資項目,通過核心技術和成套生物設備輸出,帶動國際産能合作。

  海南自貿港建設雖然起步晚,但追趕的腳步不停。幾年來,我國重點加快構建自貿港政策制度體系,出臺實施了放寬市場準入特別措施、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兩個15%所得稅等早期收穫政策,配合編制出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南自由貿易港法》;穩步推進極簡行政審批改革、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等領域的改革,著力推動制度整合創新等措施。

  “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不斷取得積極進展,目前已經進入了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的重要階段,高水準開放的成效逐步顯現。”海南省開放型經濟研究院學術委員會主任、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對外經濟研究部原部長趙晉平表示。

  政策制度框架基本構建

  伴隨著我國自貿試驗區建設的不斷推進,我國賦予了自貿試驗區更大的改革自主權。目前,21個自貿試驗區共有28個建設方案,總計推出了3400多項改革試點任務。改革任務涉及貿易自由化便利化、投資自由化便利化、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政府職能轉變等,初步構建了自貿試驗區政策制度的基本框架。

  與此同時,為了支援自貿試驗區的發展,國家推出了一批含金量比較高的專項政策文件,以解決自貿試驗區建設中遇到的一些專業問題,拓展自貿試驗區探索的深度和廣度。

  2018年,《國務院關於支援自由貿易試驗區深化改革創新若干措施的通知》出臺,推出了53項改革措施,加大賦權力度。

  2019年,《國務院關於在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的通知》出臺。

  2020年,《國務院關於支援中國(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油氣全産業鏈開放發展若干措施的批復》印發。

  2021年,《關於推進自由貿易試驗區貿易投資便利化改革創新的若干措施》出臺。

  這些政策文件在進一步加大自貿試驗區改革創新力度的同時,助力加快構建以國內大迴圈為主體、國內國際雙迴圈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措施實施後,也推動了各自貿試驗區外向型經濟、外向型産業的高品質發展。

  浙江自貿試驗區推進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積極參與組建長三角自貿試驗區聯盟,實現浙滬跨港區供油、助推海事服務一體化,發佈中國舟山低硫燃料油保稅船供報價,推動期現聯動合作構建一體化油氣交易市場。

  2021年,福建自貿試驗區産業發展平臺持續壯大,新增企業約1.19萬戶。廈門整合電路産業持續優化整合電路平臺公共服務,深入推進保稅研發試點,2021年完成對外付匯2700萬美元,同比增長2.9倍。

  如今,自貿試驗區改革創新再出發。我國應繼續深入推進高水準制度型開放,賦予自由貿易試驗區更大改革自主權,加強改革創新系統整合,統籌開放和安全,及時總結經驗並複製推廣,努力建成具有國際影響力和競爭力的自由貿易園區。

  馮其予

[責任編輯:尹賽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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