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大對中小企業紓困幫扶力度的通知》
新華社北京11月22日電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大對中小企業紓困幫扶力度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中小企業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主力軍,在促進增長、保障就業、改善民生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受原材料價格上漲、訂單不足、用工難用工貴、應收賬款回款慢、物流成本高以及新冠肺炎疫情散發、部分地區停電限電等影響,中小企業成本壓力加大、經營困難加劇。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大助企紓困力度,《通知》從九個方面提出了政策措施。
《通知》明確,要加大紓困資金支援力度,鼓勵地方安排中小企業紓困資金,落實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及獎補政策,用好小微企業融資擔保降費獎補資金。進一步推進減稅降費,製造業中小微企業按規定延緩繳納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稅費,研究適時出臺部分惠企政策到期後的接續政策,持續清理規範涉企收費。靈活精準運用多種金融政策工具,用好新增3000億元支小再貸款額度,加大信用貸款投放,對於受新冠肺炎疫情、洪澇災害及原材料價格上漲等影響嚴重的小微企業,加強流動資金貸款支援。
《通知》強調,要推動緩解成本上漲壓力,加強大宗商品監測預警,嚴厲打擊囤積居奇、哄抬價格等違法行為,推動期貨公司為中小企業提供風險管理服務,穩定班輪公司在中國主要出口航線的運力供給,鼓勵班輪公司推出中小企業專線服務。加強用電保障,科學實施有序用電,合理安排錯峰用電,保障産業鏈關鍵環節中小企業用電需求,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對小微企業用電實行階段性優惠。
《通知》提出,要支援企業穩崗擴崗,更多吸納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就業,加強用工供需資訊對接。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繼續開展清理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專項行動,從源頭防範層層拖欠形成“三角債”。著力擴大市場需求,加大民生領域和新型基礎設施建設投資力度,進一步落實《政府採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促進大型企業擴大向中小企業採購規模,開展中小企業跨境撮合服務,加快海外倉發展。
《通知》要求,各有關部門、各地區要強化責任擔當,勇於開拓創新,幫助中小企業應對困難,推動中小企業向“專精特新”方向發展。各有關部門要加強調研和指導支援力度,紮實推動各項政策措施落地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