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車檢測收費不得混合標價或者捆綁銷售
新華社北京8月26日電(記者趙文君)市場監管總局26日發佈關於規範新能源汽車檢測收費的公告,要求明確標示每一個項目和標準,禁止混合標價或者捆綁銷售。對不區分環保檢測、安全檢測等具體服務項目,採取打包收費、“一口價”等收費形式的,屬於捆綁銷售,違反明碼標價相關規定。
隨著新能源汽車市場保有量不斷增長,檢測服務需求日益旺盛,優化檢測項目設計、規範車輛檢測收費成為促進新能源汽車發展的重要因素。近期,市場監管總局組織對北京、上海、重慶、深圳、杭州、濟南、武漢、長沙、成都、昆明、九江11個城市機動車檢測收費情況進行了抽查,發現部分城市在純電動汽車檢測收費中不列明具體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將不應收取的“尾氣檢測費”打包進年檢費一併收取。
公告明確,各機動車檢測機構要根據新能源汽車結構特點,設立真實合理的檢測收費項目,列明服務內容,做到明碼標價、誠信經營,不得就未真實提供的服務收取費用。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對機動車檢測檢驗收費行為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哄抬價格、串通漲價、不明碼標價等價格違法行為。行業協會要加大指導力度,發揮好政策宣傳、溝通協作、指導引導作用,強化行業自律。鼓勵和支援群眾積極監督價格違法行為,及時通過全國12315平臺或者熱線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