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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國“風光”發電量將佔全社會用電量約11%

2021-05-27 09:55:00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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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是風電、光伏發電平價上網的第一年——

  “風光”發電量將佔全部用電量約11%

  《 人民日報海外版 》( 2021年05月27日 第 04 版)

  本報北京電 (記者丁怡婷)國家能源局近日印發《關於2021年風電、光伏發電開發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提出,2021年,全國風電、光伏發電發電量佔全社會用電量的比重達到11%左右,後續逐年提高,確保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佔一次能源消費的比重達到20%左右。

  今年是風電、光伏發電平價上網的第一年。中國提出,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佔一次能源消費比重將達到25%左右,風電、太陽能發電總裝機容量將達到12億千瓦以上。

  “我國風電、光伏發電發展的邊界條件發生深刻變化,有必要按照目標導向,出臺新的年度政策,完善發展機制、釋放消納空間、優化發展環境,給行業和企業更加明確的預期,促進風電、光伏發電實現大規模、高比例、高品質躍升發展。”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司有關負責人介紹。

  為做好大規模風電、光伏發電項目並網消納工作,《通知》提出建立保障性並網、市場化並網等並網多元保障機制。各省區市完成年度非水電最低消納責任權重所必需的新增並網項目,由電網企業實行保障性並網,2021年保障性並網規模不低於9000萬千瓦。《通知》還明確,今年戶用光伏發電項目國家財政補貼預算額度為5億元。在確保安全前提下,鼓勵有條件的戶用光伏項目配備儲能。戶用光伏發電項目由電網企業保障並網消納。

  優化風電、光伏發電發展環境方面,《通知》要求,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要優化營商環境,規範開發建設秩序,不得將配套産業作為項目開發建設的門檻;加大與相關部門的協調,督促落實項目建設條件,推動出臺土地、財稅、金融等支援政策,減輕新能源開發建設的不合理負擔。電網企業對納入年度開發建設方案的保障性並網項目和市場化並網項目不得附加額外條件。

  數據顯示,截至2020年底,全國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達到9.34億千瓦,同比增長約17.5%。其中,風電裝機2.81億千瓦、光伏發電裝機2.53億千瓦。

[責任編輯:楊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