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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小票“過期” 商家能否拒開發票?

2018-12-17 08:45:00
來源: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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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買賣雙方可約定開發票期限 商家超期拒開發票不一定能逃稅

  ▲商家收款時應開具發票

  隨著消費者維權意識的提高,尤其是北京市試點推行有獎發票設立20萬元大獎以後,北京消費者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後索取發票的積極性明顯提高。不過北京青年報記者在採訪中發現,一些消費者由於沒有在消費後立即向商家索要發票,而是在數月後甚至隔年再要求商家開具發票,有時會被商家以超過了開發票的期限而拒絕。目前,因這種情況引發的糾紛時而出現,尤其是在有獎發票開出大獎後,一些消費者看到別人因為開發票中大獎後,往往會蒐羅出一堆消費小票找回商家要求開發票,但很多商家以時間太長為由拒絕開票,因而引發糾紛。很多消費者認為商家設立“開票期限”是人為給消費者開發票設立門檻,不僅不合理而且涉嫌逃稅。那麼,商家為消費者開發票設立期限究竟合不合理呢?北青報記者就此進行了多方採訪。

  買蔬菜不能開“辦公用品”了

  北青報記者從北京地區一些超市、餐館了解到,近一年多來,要求開具發票的消費者其實整體比前些年有所減少,據他們分析,這一方面是因為稅務部門對於開具發票的要求更加嚴格,比如商家不能再根據消費者的意思想開什麼項目就開什麼項目,而且對於開票項目也做了嚴格的限定,以往有時會出現的“買蔬菜開成辦公用品”的情況已經不可能,堵住了一些單位虛假報銷的漏洞。另一方面,本身各單位財務制度也更加嚴格,尤其對於發票報銷制度也更加嚴格,這也使得很多人沒了開發票的需求。

  相對於這種單位在超市、餐館開具發票減少的現象,個人開具發票的則有所增多,這反映出消費者對消費保存憑證、維護自身權益的意識有所提高。而像快遞等行業,由於北京市將其納入了有獎發票實施範圍,原來人們寄個快遞根本沒有要發票的意識,但現在越來越多的人寄完快遞會索取發票。而此前北京市有獎發票開獎中就曾出現過十幾元的快遞發票中大獎的情況。

  開發票應在買賣雙方約定期限內完成

  北青報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除了目前大力推行的電子發票要求用戶在一定期限內完成電子發票列印外,很多超市、餐館對開具紙質發票確實也設立了有效期。很多超市將開票期限設立為半年、一年不等,同時要求不能跨年度開具;餐館對開發票期限設立得相對更短,往往要求在一個月或數月內開具,否則就無法再開。對於這些有效期的設定,商家的開票人都表示是財務的規定。

  那麼,商家自己設立開票期限,過期就不再開票究竟合不合規呢?有稅務人士告訴北青報記者,在稅法中肯定沒有“開票有效期”這麼一説。根據目前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明確規定了“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所有單位和從事生産、經營活動的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支付款項,也應當向收款方取得發票。”也就是説,商家在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務收取款項後,就毫無疑問應當開具發票。

  但有業內人士指出,雖然商家應當開具發票,但開具時間問題應該具體分析,一方面,消費者在交款同時要求開具發票的,商家毫無疑問必須開具。但現實情況中,一些消費者確實希望“攢一段時間後”一起開發票。那麼這就涉及雙方要約定開票期限的問題,其實這已經不完全是開不開發票的問題,而是雙方約定時間的問題。

  目前來看,多數超市、餐館會將開票期限直接列印在消費小票上,也有的會在服務台張貼公示,這種情況應該視為雙方都接受這一約定。“日後如果消費者超過這一期限再要求開發票,商家拒絕應該是合理的,當然這裡的前提是商家和消費者雙方有事先約定。”這位財稅人士表示,消費者如果需要開具發票最好還是當時開具,以免日後出現不必要的麻煩。

  商家因“超期”拒開發票不意味一定逃稅

  對此,一些消費者提出,如果在約定期限內沒有向商家開具發票,是不是商家就逃稅了呢。據稅務機關專業人士介紹,逃稅並不是這麼簡單。根據財稅制度,如果付款方未向銷售方索取發票,銷售方也需要將取得的生産經營收入按照相關規定據實申報納稅,也就是説發票並非企業申報納稅的唯一憑證。沒開發票並不意味著就是銷售企業逃稅。

[責任編輯:黃曉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