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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建開放創新體系的思路和重點

2018-05-24 14:15:00
來源:中國經濟網-《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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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看點】 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離不開創新的戰略支撐。黨的十九大報告在關於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的論述中強調,堅持引進來和走出去並重,加強創新能力開放合作。創新本身是開放的,我國走開放創新之路是大勢所趨。在更加複雜多變的國際形勢下,我們要堅定不移走改革開放的道路,以全球視野謀劃和推動創新,加快構建開放創新體系,在開放合作中提升創新的品質和效率。 

  構建開放創新體系是加快建設創新型國家的重要舉措,也是打造我國全面開放新格局的重要內容。改革開放40年來,中國經濟在高速增長的同時,也更深地融入了全球經濟體系。當今世界,新一輪技術變革和産業變革推動全球化進程深入發展,國際分工更加專業化,資本、技術和人才等高端要素跨國流動更加頻繁,新業態新産業層出不窮。要抓住新技術變革的歷史機遇,我國必須以更加開放的視野、更加主動的姿態融入全球創新網路,在更高層次上構建開放創新機制。從國內看,我國經濟已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品質發展階段。構建更加開放的創新體系,採取更加開放的創新方式,有利於吸納和整合全球創新資源,支撐我國經濟轉型升級。我國走開放創新之路是大勢所趨。在更加複雜多變的國際形勢下,我們要堅定不移走改革開放的道路,以全球視野謀劃和推動創新,加快構建開放創新體系,在開放合作中提升創新的品質和效率。

  開放創新是全球創新重要趨勢

  開放創新是經濟全球化和創新網路化背景下的重要趨勢。經濟全球化推動了全球價值鏈的分工協作,創新多極化趨勢的增強加速全球化創新網路的形成。傳統封閉、獨立、線性的創新方式和過程正在被開放、合作、網路化的創新模式所取代。伴隨資訊、技術、知識、人才的跨國流動趨於活躍,各種生産力要素和科技資源加速在全球範圍內自由配置,各國創新體系間的依賴性不斷提升。尤其在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産業變革提速的背景下,高端創新要素和創新資源在全球範圍內的流動速度更快、更具方向性。各國為了應對經濟轉型和社會發展中日益增多的嚴峻挑戰,普遍通過增加投入、改善制度和加強協同,構建各國的開放創新體系。主要呈現以下趨勢:

  其一,創新投入和活動全球化,越來越多的國家進入創新的行列。全球創新格局呈多中心、多極化發展趨勢,亞洲的創新地位迅速提高。以美國為首的發達經濟體仍在全球創新中處於領先地位。同時,研發活動開始向中國、印度、巴西等發展中國家轉移。

  其二,經濟全球化和資訊技術的發展促進創新要素在全球加快流動。儘管在一些國家和領域貿易保護主義有所抬頭,但是創新要素在全球加速流動,哪環境好,創新要素就向哪流動。隨著技術和人才等創新要素跨國流動的規模和水準不斷提高,各國的創新也在充分利用世界人才、技術和市場,整合外部資源,提高創新效率。

  其三,創新模式多樣化,呈現網路化趨勢。一是領域交叉融合創新增多。如,資訊技術、生物技術、新能源技術、新材料技術等交叉融合正在引發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産業變革,加強了不同領域之間的合作創新。二是創新專業化和網路化的程度提高,創新模式發生變化。網際網路正在改變生産和創新的組織方式。從以企業為核心的線性模式、以地區為核心的集群模式,到跨領域和地區的創新網路化成為可能。三是網際網路技術促進傳統産業的商業模式創新和産業組織方式創新,提高實體經濟效率。如,電子商務、智慧製造、智慧交通等等。

  其四,全球範圍內的創新合作不斷加強。由於技術變化加快和複雜性增加,研究開發成本增加,某一國家和企業的創新能力提升也不再局限于內部研發,研發外包、聯合研究開發、專利許可等推動創新成果在全球範圍內産業化。在政府層面,為應對人類共同面臨的環境、健康、食品和能源安全等問題,各國政府加強技術合作,加大研究開發投入和交流。在社會層面,為了克服創新成本和技術的複雜性,大學、科研機構和企業之間構建創新網路,加強合作研發和創新。一方面,産業價值鏈上各環節企業之間、生産者與用戶之間加強合作創新。另一方面,産學研合作和協同創新,加強了創新鏈各環節之間的協調性,提高研究品質,縮短研究週期,加快成果産業化。

  從開放創新到構建開放創新體系

  在全球化背景下,如何理解開放創新的內涵?這可以從宏觀微觀兩個層面來分析。

  微觀層面的開放創新是指微觀組織開展創新活動和配置創新資源的方式,即創新主體同時利用內部和外部相互補充的創新資源,在創新鏈的各個階段與不同合作夥伴多樣化地開展合作。技術進步使得創新的複雜性和成本增加,一些重要創新難以由一個企業內部完成,為了提升創新效率,創新的開放度增強。

  宏觀層面的開放創新主要是指構建開放創新體系,促進創新要素的雙向流動。這不僅包含構建跨國創新主體之間的協同創新機制,也包含構建開放的創新生態環境,促進創新要素的自由流動,以及創新成果的國際化應用或擴散。

  開放創新體系為開放式創新提供了制度保障。一方面,創新體系的開放度決定了微觀開放創新的效率。創新體系的開放度越高,創新要素的流動性越好,微觀層面的開放式創新可利用的創新資源範圍越寬、品質越好,創新的效率就越高。國家創新體系為微觀層面的開放創新提供要素、體制機制和政策保障。另一方面,微觀組織的創新模式變化也會促進創新體系的開放。

  作為典型的技術追趕國家,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創新體系的開放度不斷提升。經過多年積累,我國進入了創新發展的新階段,科學研究和技術創新能力正在從全面追趕進入跟跑、並跑和領跑並存的階段。面對國內外創新發展的新形勢,中央提出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並強調要以全球視野謀劃和推動創新。我們理解,其中主要包括三個層次的內容。

  一是從全球科技發展和産業競爭的視野來進行創新佈局。當前全球知識創造和技術創新速度明顯加快,新科技革命的巨大能量正在不斷蓄積。面對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産業變革的重大機遇,誰能在科技創新方面佔據優勢,誰就能夠掌握未來發展的主動權。我們一定要密切關注和緊跟世界科技發展的大趨勢,進行科技和創新佈局,在新一輪科技革命中贏得主動和有所作為。二是堅持開放創新,加強國際合作,有效利用國際科技和創新資源。經濟全球化促進了創新要素跨國流動,推動了生産要素和科技資源的全球配置。因此,科技創新需要充分借助世界科技資源,引進來與走出去相結合,有效利用全球科技資源和市場,在更大範圍開放創新,提高創新能力和品質。三是掌握運用國際規則,更好保障從全球視野謀劃和推動創新。隨著科技資源全球化流動、配置和開放創新,合作創新和資源配置的新模式不斷出現,新的規則和制度正在逐步形成。我們既要研究、掌握和運用國際規則,推進開放創新,又要參與全球創新治理,切實從全球視野謀劃和推動創新。

  關鍵要正確處理好幾個關係

  開放創新不是對自主創新的替代,而是在提高自主創新能力的同時,進一步提升我國有效利用和整合全球創新資源的能力。目前,我國創新能力正在不斷提升,完善開放創新體系將進一步提升我國的創新能力和創新效率。實施開放創新需要正確處理幾個關係:

  其一,正確處理“走出去”和“引進來”的關係。我國必須更加重視主動“走出去”的能力建設,鼓勵本土企業加快建立海外研發中心,提高海外智慧財産權運營能力。同時,也要進一步提升“引進來”的層次和效率,不斷吸引更多的高端創新要素,增強吸收能力。

  其二,正確處理內外資企業的關係。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是建設開放的國家創新體系的重要前提。一方面,進一步擴大國內市場的開放,增強國內市場的國際競爭,有利於促進各種所有制企業創新發展。另一方面,內外資企業都為中國經濟發展和創新能力提升作出了貢獻,要按照黨的十九大報告要求的那樣,凡是在我國境內註冊的企業,都要一視同仁、平等對待。

  其三,正確處理完善國內創新環境與擴大開放創新的關係。構建開放的創新體系,一方面需要加快調整國內法律政策,與國際通行規則接軌,為創新資源“引進來”和“走出去”創造良好環境;另一方面要加快創新相關制度建設。消除國內制約創新的體制機制障礙,不僅有利於國內企業創新,還有利於吸引更多的國際高端創新資源,增強我國創新環境的國際競爭力。

  具體而言,切實提升我國開放創新水準和能力,要在以下幾方面下功夫:

  第一,加大國際科技合作力度,擴大合作範圍。分層次開展國際合作,搭建多樣化的國際創新合作平臺,實現互利共贏。既要加強各國大學、研究機構的科技合作和人員交流,又要鼓勵企業層面開展市場導向的技術引進、轉移與合作創新。既要加強與發達國家的科技合作,又要加強與發展中國家的科技合作,促進共同發展。

  第二,有序擴大國家科技計劃的開放水準。要根據不同目標,分領域、分步驟、有重點地推進科技計劃對外開放,有效利用全球科技和人才資源。一是要加強國家間和國際組織的科技合作計劃,支援國內企業與境外産學研合作項目,特別是要加強在基礎研究等方面的國際合作,共同探索人類未知領域,應對環境、氣候變化等全球性挑戰。繼續加大財政對國際科技合作計劃的投入力度。二是吸引在華的外資企業和研究機構參與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發揮跨國企業和研發機構的技術溢出效應,提高原始創新能力。

  第三,加強區域開放與合作創新力度。一是加強創新城市和創新園區等區域創新合作。構建國際區域協同創新平臺,在創新城市和創新園區之間進行對接;推動創新園區、創新城市及創業孵化器建設,增強各地區的區域創新合作能力。二是加大開放創新改革先行先試力度。建議在自主創新示範區等區域,加大對開放創新的改革探索。重點針對區域創新環境與國際規則接軌、地方科技計劃開放、合作建立研究機構和産業合作園區等方面進行先行先試。

  與此同時,我們還要多措並舉支援企業走出去,鼓勵跨國公司深度融入國家創新體系,建立與國際規則接軌的創新政策體系,積極參與國際創新治理,從而加快構建開放創新體系,在開放合作中更好提升創新能力。

  (作者: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委員呂薇、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創新發展研究部部長馬名傑)

[責任編輯:孫伊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