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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國有企業做強做優做大”和“國有資本做強做優做大”的統一

2018-01-29 08:49:00
來源:求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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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要完善各類國有資産管理體制,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加快國有經濟佈局優化、結構調整、戰略性重組,促進國有資産保值增值,推動國有資本做強做優做大,有效防止國有資産流失。”正確理解“國有企業做強做優做大”與“國有資本做強做優做大”的關係,在理論和實際工作中把二者有機統一和銜接起來,這關係到真正實現“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不斷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全面深化改革總目標。

  一、國有經濟離不開國有企業這一基本載體

  我國憲法規定:“國家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國有經濟,即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經濟,是國民經濟中的主導力量。國家保障國有經濟的鞏固和發展。”一個“主體”,一個“全民”,説明社會主義國家與資本主義國家基本經濟制度的性質有根本區別,也説明社會主義國有經濟與資本主義國有經濟的性質有根本區別。深化國資國企改革,只能加強而絕不能動搖和削弱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的國有經濟。

  近些年,一些經濟學者喜歡用“産權理論”作為改革依據,其實“産權”實質就是所有權。所有權關係有個發展過程,完整的所有權概念本身就包涵著佔有權、支配權、使用權、處置權、受益權等一系列權利。其中,生産資料歸誰佔有,是個極為重要的問題。不論什麼社會,佔有生産資料都是生産的前提。誰佔有生産資料,誰就能夠進行生産,從而能夠支配生産及其成果;誰不佔有生産資料,誰就無法進行生産,因而也就談不上支配生産及其成果。但如果僅僅從法律權利意義上的産權,即所有權關係,來理解和定位全民所有制經濟性質,就偏離了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的基本原理和方法。

  馬克思認為,所有制不是一個簡單的法權意義上的人們之間關於物的權利關係,或生産資料歸誰所有的權利問題,而是生産資料的所有者(佔有者)與生産過程中使用生産資料的勞動者之間的經濟關係。他強調,不能把所有權與現實的經濟關係割裂開來。“在每個歷史時代中所有權是以各種不同的方式、在完全不同的社會關係下面發展起來的。因此,給資産階級的所有權下定義不外是把資産階級生産的全部社會關係描述一番。”“要想把所有權作為一種獨立的關係、一種特殊的範疇、一種抽象的和永恒的觀念來下定義,這只能是形而上學或法學的幻想。”(《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77—178頁)在人類歷史上,所有權與所有制也並不是簡單的對應關係,同樣一種所有權形式,可以存在於不同的所有制基礎上。如國家所有權形式,早就存在於奴隸社會、封建社會和資本主義社會的不同的私有制基礎之上,同樣存在於社會主義國家的公有制基礎上,其性質則是完全不同的。所有制本質上是勞動者與生産資料相結合的社會方式,是生産資料所有者與使用生産資料的勞動者之間的關係。歷史上,一切剝削階級所有制的共同點在於生産資料所有者(佔有者)與勞動者的分離。能夠區分不同私有制的標誌,並非生産資料是歸奴隸主、封建主,還是資本家佔有,而在於是勞動者直接成為生産資料所有者的財産與生産資料結合而被剝奪剩餘勞動的方式,即奴隸主所有制;還是憑藉勞動者對生産資料所有者的依附關係使兩者結合而被剝奪剩餘勞動的方式,即封建主所有制;還是通過對人身自由的雇傭勞動力買賣,與資本交換使兩者結合而被剝削剩餘價值的方式,即資本家所有制。社會主義公有制是在一定範圍內(集體或全民)聯合起來的勞動者以自己的勞動而不是以他人的勞動為基礎的所有制,勞動者與自己共同所有的生産資料直接結合而最終共用成果,體現了勞動者當家作主的平等經濟關係。

  這説明,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經濟的存在和發展,是不能離開具有全民所有制性質的國有企業的。企業,才是勞動者與生産資料結合方式的最基本的載體,是構成一定所有制經濟關係的細胞。沒有全民所有制性質的國有企業支撐,就沒有勞動者與生産資料直接結合方式,也就沒有真正意義上的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性質的國有經濟。

  二、“國有企業做強做優做大”是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必然要求

  習近平總書記一而再、再而三地強調要“理直氣壯”、“堅定不移”把“國有企業做強做優做大”。這是與他站在新時代經濟與政治高度統一的戰略高度,來認識我國國有企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分不開的。習近平總書記曾指出,我國的國有企業是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柱,在我們黨執政和我國社會主義國家政權的經濟基礎中也是起支柱作用的,必須搞好。“支柱”作用,在定義上,不僅有質的內涵,而且有量的要求;在定域上,不僅指經濟領域,而且上升到政治領域。他曾在一次批示中用“命門”一詞來比喻國有企業對於我們黨和國家的極端重要性。命門者,生命之根本。國企是社會主義國民經濟的命根所在,也是社會主義政權的命根所在,是我們黨、國家和人民的命運所繫。他還深刻指出:西方一些人把矛頭對準我們的國企,抹黑國企,説是要“公平競爭”,實際上醉翁之意不在酒,是要搞垮中國共産黨領導和我國社會主義政權的重要物質基礎和政治基礎。我們不能上當!這裡,“重要物質基礎和政治基礎”的雙重“基礎”定位,是對“命門”涵義的一個最好詮釋。

  習近平總書記重視國有企業,又是與國家實體經濟重要性聯繫一起的。他一再強調,“國家強大要靠實體經濟,不能泡沫化。”“實體經濟是國家的本錢”。“我們要向全社會發出明確資訊:搞好經濟、搞好企業、搞好國有企業,把實體經濟抓上去。”在全國國企黨建工作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提出要使國有企業成為“一個依靠力量、五個重要力量”的新定位、新要求。其中“黨和國家最可信賴的依靠力量”,將新時代黨和國家的政治命運和經濟命運繫於國企一身,責任如天、無可替代!從貫徹執行黨中央決策部署,貫徹新發展理念和全面深化改革,實施“走出去”和“一帶一路”等重大戰略,壯大綜合國力、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保障和改善民生,黨贏得具有許多新的歷史特點的偉大鬥爭勝利這五個方面定位的“重要力量”,是“依靠力量”的具體展開,反映了新時代國有企業的重大戰略使命要求。這就表明,我們黨在國際國內錯綜複雜的新的鬥爭背景下,要領導人民完成新時代偉大歷史跨越,實現強國富民戰略目標,讓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在全世界立於不敗之地,關鍵是要依賴國企發揮好頂梁柱作用。

  現在有一種貌似權威的表述,説中央企業要全部通過“混改”,實行“公司制”,從而改變所剩不多的“全民所有制”國企性質。這是一種概念上的混淆。全民所有制與公司制,是兩個論域完全不同的概念,一個是講所有制性質,一個是講企業組織形式。與全民所有制相對應的,是集體所有制,或私人資本所有制等。與公司制相對應的,是傳統的工廠制等。按照馬克思主義觀點,股份公司是由資本主義生産方式轉化為聯合的生産方式的過渡形式,只不過在資本家的企業那裏是消極的被揚棄,而在勞動者“合作工廠”那裏是積極的揚棄。所以社會主義完全可以積極利用。股份公司不等於私有化,其關鍵取決於誰控股,誰控股就為誰服務,就放大誰的資本功能。對於股權多元化的公司制企業,由於控股權進而勞動者與生産資料結合方式的不同,決定了其經濟關係即所有制性質是不一樣的。一般來説,國企通過“混改”,如果建立的是國資控股公司,那就可以實現由共産黨代表人民對企業的核心領導,保證勞動者與全民共有的生産資料直接結合,使企業成為放大了國有資本功能的仍然具有全民所有制性質的股份公司;如果建立的是由私人資本或外資控股公司,那就談不上共産黨對企業的核心領導,只能以雇傭勞動與資本的交換方式實現勞動者與生産資料結合,使企業成為放大了私人資本或外國資本功能的具有私有制性質的股份公司。因此,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企業法人主體中,無論是國有獨資公司、國有全資公司,還是由國資控股的股份公司或上市公司,都依然是明顯具有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性質的國有企業。如果以公司制為名,就此宣佈取消了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企業,那豈不意味著把中國根本不同於西方國家的社會主義國有企業搞沒了,進而也就從根基上把我國具有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性質的國有經濟搞沒了?!

  三、“國有資本做強做優做大”是基於“國有企業做強做優做大”的宏觀層面要求

  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提出的“推動國有資本做強做優做大”,是作為“完善各類國有資産管理體制,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加快國有經濟佈局優化、結構調整、戰略性重組”要達到的與“促進國有資産保值增值”、“有效防止國有資産流失”三位一體相聯繫的國資改革目標,這絲毫不意味著放棄“堅定不移把國有企業做強做優做大”的國企改革目標。 應該説,“國有資本做強做優做大”和“國有企業做強做優做大”是國資國企改革有機聯繫的兩個層面的目標要求,總的是要發展壯大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國有經濟。“國有企業做強做優做大”是發展壯大國有經濟的基礎,“國有資本做強做優做大”是這一基礎在宏觀層面的體現。從二者聯繫看,國有資本本身是實物形態和價值形態的統一體,其實物形態是用於企業生産經營的國有資産,這是由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物質基礎”的國有企業來承載的;其價值形態是反映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經濟關係的國有資金,也離不開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基礎”的國有企業來體現。沒有國有企業這個基礎,就沒有真正意義上的國有資本;沒有國有企業的“做強做優做大”,就不可能有國有資本的“做強做優做大”。

  但是,“國有資本做強做優做大”作為完善國有資産管理體制、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和優化調整國有經濟佈局的目標,又具有高於國有企業個體的更加宏觀的全局性、戰略性意義。也就是説,無論國資管理和經營體制怎麼改,國資怎麼流動重組,必須達成國有資本從整體上比改革前實力更強、品質更優、規模更大的目標。這是實現國家經濟發展戰略的要求,也是國有企業生産經營狀況必然要求在國有資本總體運作上有一個宏觀反映。所以,除了衡量國有企業本身是否做強做優做大需要有一系列檢驗指標外,衡量國有資本總體上是否做強做優做大,也需要有一系列檢驗標準。

  從國資改革看,衡量國有資本做強做優做大的指標,大體應包括四個層次:一是國有資産監管指標。這是國有資本經營與國有企業相關聯的兩個約束條件,就是國資改革要為國企改革服務,保證能夠“促進國有資産保值增值”和“有效防止國有資産流失”。不能在改革中造成企業國有資産存量的價值貶值,而要在資本既定價值不變的存量基礎上創造新的價值增量;同時,也不能在改革中發生國有資産以各種形式被利益輸送而流失,這是底線要求。二是國有資本規模效益指標。就是通過改革,一方面,按照既定不變價值而不是虛增價值計算,國有資本的絕對量與改革前相比,存量與增量之和的總量指標有明顯增大;另一方面,國有資本在總量增大情況下,給國家帶來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包括所産生的資本收益、財政利稅、科技創新貢獻等各類效益指標,也比改革前有明顯提高。三是國有資本結構品質指標。首先國有資本在社會總資本中所佔的比重,應該比改革前有明顯提高,這説明在社會資本總體結構中,國有資本相對實力更強了,可以更好地發揮支柱和主導作用;其次,還包括國有資本在社會先進産業、優質行業和關鍵領域的資本總量中所佔的比重及其效果指標,應該比改革前有明顯進步,這反映國有資本優質化水準的提升和對國民經濟引領作用的加強。四是國有資本功能放大指標。“混改”結果,應該是放大國有資本功能,在産權結構中強化國有資本的控制力和影響力。這就要看通過改革,國有資本能夠控制(即有效控股)的社會資本規模,及其在社會總資本中的比重,是否比改革前有明顯提高;進一步還包括國有資本在社會先進産業和優質行業能夠控制(即有效控股)的社會資本規模,及其在這些産業和行業社會總資本中的比重等指標,是否都比改革前有明顯提高。只有這樣,才能證明國有資本確實是做強做優做大了,改革才會有説服力。

  (作者:崑崙策研究院常務副院長、高級研究員,國務院國資委國企理論宣傳特約研究員)

 
[責任編輯:孫伊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