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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貸”平臺漏洞成“黑洞” 上千學生身陷騙局

2017年03月24日 09:30:57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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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以來,諸多面向在校大學生提供小額貸款、分期購物等金融服務的“校園貸”平臺大量涌現。這些平臺滿足了在校大學生信用消費的需求,因而快速佔領了大專院校市場。然而,在“校園貸”迅猛發展的背後,一些問題也隨之暴露出來。日前,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公安局紅山區分局、吉林省長春市公安局朝陽區分局相繼破獲一批案件,詐騙分子利用“校園貸”各平臺的漏洞在全國12個省份近30所大專院校瘋狂作案,導致上千名學生身陷騙局,暴露出了當前“校園貸”亂象的冰山一角。

  千余學生身陷騙局

  涉案金額逾千萬元

  小於是內蒙古某職業技術學院的一名學生。2015年10月,小于的兩名同學請他辦理“手機分期購業務”。小于被告知,業務辦好後,手機歸一家叫“愛遠”的公司,還款也由該公司負責,但不會讓他“白幫忙”。

  在小于提供了學生證、身份證等資料後,愛遠公司以小于的名義,先後在“愛學貸”(現已更名為“愛又米”)等四家平臺各購買了一部蘋果手機,總價2.6萬餘元。在接受平臺電話詢問時,小于按同學的“囑託”稱,手機是他本人購買、本人使用。不久,小于陸續收到四部手機,他將手機轉交給同學後,獲得400元“好處費”。

  本以為提供了學生身份資訊賺到400元錢就完事了,但2016年2月,小于陸續接到“愛學貸”等四個平臺的催款電話,稱其所購手機的還款已逾期。這時小于才發現自己上當受騙了。但由於手機均是以小于名義購買的,他不得不自己還款,目前他所還金額已超過6000元。

  據赤峰市公安局紅山區分局經偵大隊辦案民警介紹,愛遠公司就是該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張一丹成立的。由於張一丹發展了眾多“下線”,且其模式較易複製,這種騙局在短時間內就席捲了內蒙古多個盟市,近900名學生身陷騙局。後來,隨著張一丹的業務員去往遼寧省,進而導致當地多所院校的近300名學生捲入騙局,涉案總金額逾1000萬元。

  吉林省長春市公安局朝陽區分局日前也偵破了一批類似案件,犯罪嫌疑人在吉林省、廣東省、上海市等10個省份活動,以相同的作案手法在20多所大專院校專門詐騙在校學生,累計作案150余起,目前已查明的被騙學生近200人。

  採訪中,小于等十余位學生表示,現在“校園貸”平臺頻繁以電話、短信、律師函等形式向他們催款,有的罵髒話、有的恐嚇説他們涉嫌犯罪,部分學生情緒不穩定,精神經常處於緊張、焦慮狀態。

  辦案民警説,大多數學生都是為了貪圖那幾百元錢的“好處費”,而向詐騙分子提供了學生身份資訊,最後背上了少則五六千元、多則一兩萬元的分期還款“包袱”。

  在學生中物色“代理人”

  在授信經理中發展“業務員

  赤峰市公安局紅山區分局經偵大隊辦案民警透露,出生於1988年的張一丹能夠在幾個月的時間裏,以同樣的手法反覆操作,從1200多名學生手中騙得2000多部手機轉賣牟利,離不開她在學生中物色的“代理人”,以及在“校園貸”平臺授信經理中發展的“業務員”。

  據辦案民警介紹,按照張一丹的詐騙模式,為了維持資金鏈不斷裂,她必須在最短時間內做最多的“業務”,因此她在多地高校物色了大量“代理人”。

  記者梳理髮現,張一丹至少發展了15名“骨幹代理人”。初步統計,這些“代理人”在學校中累計經手辦理手機逾1000部,其中“業績”最好的是內蒙古某職業技術學院的學生劉某,他經手辦理的手機多達212部。

  在吉林省長春市公安局朝陽區分局破獲的一系列類似案件中,共有超過120名學生充當了詐騙分子的各級“代理人”。這些“代理人”每騙一名學生便能得到500元至1000元不等的“獎勵”,兩名業績特別突出的“代理人”還各自被獎勵了一輛汽車。

  辦案民警表示,這些學生“代理人”以校友、老鄉等熟人身份為掩護,再以支付現金作為誘餌,使很多學生放鬆了警惕。

  然而,僅有“代理人”在學校物色學生作為“唐僧肉”,還不足以順利而快速地完成詐騙過程。由於手機是由提供分期購物的“校園貸”平臺出貨,詐騙分子便大力拉攏各平臺授信經理成為其公司的“業務員”。

  黃某是內蒙古東部某職業學院的學生,他既是“趣分期”和“愛學貸”的授信經理,又是愛遠公司的員工。他説,張一丹找他們做公司業務員,“就是為了能夠快速辦理一個學生在多平臺購機的手機業務”。

  黃某説,張一丹經常給各平臺授信經理開會,讓他們多找學生,以學生名義從多個平臺購買手機,並且還給他們訂有銷售指標和銷售獎勵。

  張一丹對此也毫不避諱。她説,她在學校發展了包某某、張某某等多名各大平臺的授信經理。“他們能在‘愛學貸’等6個平臺進行授信業務,互相一串就能幫對方辦理學生授信。”

  “校園貸”存兩大安全漏洞

  成校園詐騙“入口”

  吉林省長春市公安局朝陽區分局辦案民警表示,在他們破獲的一系列案件中,幾乎沒有被騙學生主動找警方報案,導致犯罪嫌疑人得不到及時打擊處理。

  他們調查發現,此類案件之所以快速蔓延就是因為其具有“熟人騙熟人”的特點,一些學生心存幻想,認為大家都認識,事情早晚會解決,因此大多選擇“不經官”。此外,被騙學生提供自己的資訊後得到了“好處費”,一些學生知道自己有過錯,也就不敢出來報案,導致犯罪嫌疑人一度長期逍遙法外。

  記者採訪還發現,“校園貸”平臺之所以能夠被犯罪嫌疑人所利用,與當前一些平臺存在安全漏洞有關。

  赤峰市公安局紅山區分局經偵大隊辦案民警認為,目前部分“校園貸”平臺主要存在以下兩大問題:第一,審核把關不嚴,僅憑學籍資訊和電話回訪即可向申請人發放手機,缺少實質有效的信用評估環節;第二,數據缺乏共用,使用一個學生身份就能吃遍“天下”。在內蒙古地區的案件中,受騙學生以自己身份在兩個以上平臺辦理分期購買手機的情況比比皆是,甚至出現了一名學生在6個平臺辦理6部手機的情況。

  有專家認為,2009年,銀監會分年齡段叫停銀行向學生發放信用卡業務之後,為大學生分期購物業務提供了生長的土壤,但快速發展背後是隱藏的諸多安全隱患,應逐步依法完善校園網路分期購物的行業規範。

  首先,明確“校園貸”平臺運營規範,對各平臺運營資質及其所提供的“類虛擬信用卡”服務是否合規等進行審核,防止大學生分期購物市場出現缺乏門檻等問題。其次,監管各“校園貸”平臺代理隊伍,對其所辦業務的交易背景真實性嚴加核查,防止出現套取信貸資金而産生的系統性風險。第三,打擊各“校園貸”平臺欺詐違法犯罪,形成公安、工商、金融監管部門聯合執法的局面,維護學生合法利益不受侵犯。

[責任編輯:郭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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