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程車公司巧立名目多 收費專家稱職能部門應定標準
目前,北京計程車調價已經完成,雖然主管部門三令五申計程車公司不得借機漲份兒錢,但有的哥反映,部分計程車公司以上漲維修費、讓司機自己上保險等方式變相漲“份兒錢”。昨天,市交通委表示,計程車公司不得變相漲份兒錢,更不許借更新車輛漲份兒錢。司機如發現公司漲份兒錢或變相漲錢,可向相關部門舉報。
業內:找藉口漲錢容易
一不願透露姓名的司機表示,他所在的某小型出租公司,在調價錢的5月份將汽車維修費從120元提高至150元。此外,還有司機反映其他公司,將應該發放的525元現金油補,變成指定加油站的油卡或油票。還有的公司只給車輛上交強險,三者險司機自己承擔,每年多負擔2000多元。
某出租公司經理表示,目前,本市各計程車公司除可以向司機收份兒錢外,還有三項費用可以收取:汽油費、保險費和維修費。以維修保養費為例,每月從幾百元到上千元不等,很多公司強制司機去指定維修點修車並收取維修費。除了交強險必須公司交錢,其他險種公司可讓司機出錢上,價格也不定,各公司要求的險種也不統一。所以,從理論上講,公司找合理的藉口讓維修保養費漲價,是非常可能的。
官方:舉報有專人調查
對於出租公司變相漲“份兒錢”的做法,交通委相關負責人表示,遇到類似情況司機可隨時撥打96123進行投訴,或者登錄市運輸管理局官方網站,通過信箱投訴。對於司機反映的現象,相關部門會組織專人進行調查,如果發現的確存在變相漲價的現象,將對公司進行嚴肅處理。
另外,將近報廢的車與一輛新車的“份兒錢”存在不同,車輛越新“份兒錢”越高。在車輛更新時,計程車公司應該執行調價前的承包金標準,不得以更換新車為由提升承包金標準。同時,計程車公司應定期公示其承包金標準,政府部門將聘請第三方機構對其承包金標準進行評估。
專家:收費應該定標準
對於出租公司以保險費、維修費等名義變相漲份錢的做法,相關專家表示,這種做法尚未構成違反法律或者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因為到目前為止,還沒有相關法律法規對計程車維修、加油等費用做出強制性禁止規定。但是公司返給司機的525元燃油補貼費必須是現金,公司將其折合成加油卡的做法是違規的。
該專家表示,職能部門可以對計程車公司內部保險、維修的費用制定出相應標準,在政策允許的範圍內,可做相應調整,超出調整範圍的,出租公司應作出合理解釋,將來發生糾紛還可以作為勞動者的維權依據。(記者黃海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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