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8月7日電 (記者余榮華)記者從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從2013年起,對北京地區各普通高等學校、各研究生培養單位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畢業年度內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將給予一次性求職補貼。
畢業年度內是指取得畢業證書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補貼標準為1000元/人。北京市要求,受補貼的畢業生,除應為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還須有就業意願並積極求職。
[責任編輯: 雍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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