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北京市食品安全條例》(下稱《條例》)將於4月1日起施行。3月27日,北京市食品辦就《條例》的實施進行了説明。
此前,在食品安全條例配套細則徵求意見稿中,無店舖經營項目核定中只有預包裝食品,沒有“乳製品”一項,這引起公眾熱議,認為今後網店將禁售奶粉。3月27日,北京市工商局食品處相關負責人表示,將按照國家專項審批規定,許可網店銷售乳製品。今後網店要想銷售奶粉等,要經過嚴格審批,須取得流通許可證,要有營業執照後方可經營。
北京市食品辦相關負責人表示,未來北京食品安全工作的總體思路將以預防為主並加強源頭控制,嚴格市場準入,加大食品安全保障控制力度,同時推進安全食品供給體系的建設。以市場準入為核心,以防控食品安全輸入性風險和系統性風險為重點,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健全政府監管體制,嚴格責任追究,構建安全食品供給體系和食品安全保障體系。實行全過程管理,“産地要準出、銷地要準入、品質可溯源、風險可控制、責任可追究”。
新修訂的《條例》共七章七十六條,包括總則、市場準入、食品生産經營、食用農産品、食品安全保障、法律責任和附則。其中,大部分內容是對《食品安全法》的進一步細化,還有一些條款是結合首都實際創設的新內容。此外,北京市工商局等部門依據《條例》制訂的相關配套文件,也將於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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