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擇 遠
太原市房管局昨日發佈《關於調整我市住房限購政策促進省城房地産市場健康發展的意見》。這意味著,從2014年8月4日起,太原市已正式取消限購。
堅持了近四年的限購政策,隨著近期各地加速鬆綁再次觸動了大眾的神經。事實上,在2014年樓市進入下半場後,各地放鬆和取消限購的大戲如雨後春筍般不斷上演:據媒體公開報道,截至目前,在全國46個限購城市中,已經有31個城市在限購方面有不同程度的鬆動,佔比超過60%。
各地放鬆或取消限購,很大一個原因是一段時間以來樓市的低迷;另一方面,也是為了糾正限購的“反作用”。
數據顯示,全國100個城市新建住宅平均價格為10835元/平方米,環比下跌0.81%。這也是繼5月份、6月份以來的第3個月持續下跌。從漲跌城市個數看,100個城市中76個城市環比下跌,僅24個城市環比上漲。
限購政策只是一種手段。回想當初限購政策一齣來,就有人給其貼上“政府干預經濟”的標簽;而隨著各地限購令的逐漸退出,又被人貼上“政府救市”的標簽。於是,限購政策就陷入了進退兩難的困境。
當然,地方政府在政策上的調整還是非常“巧妙”的,並非全面放開限購政策,而是明確放開某一類或某個區域的住宅商品房的限購政策。如以筆者的家鄉寧波為例,除“老三區”(江東區、江北區、海曙區)90平方米以下繼續限購之外,“老三區”90平方米以上及各縣市區一律取消限購。
那麼,隨著各地限購令的陸續鬆綁或取消,是否可以説明這一輪的調控失敗了呢?其實,對於房地産調控的成與敗,各方的評論非常多,可謂是“公説公有理,婆説婆有理”。但是,在筆者看來,對於房地産調控的成與敗,還是不能過快的下定論。但有一點,就是對於房地産調控不能急功近利,市場的問題還是應該交由市場來解決。
筆者認為,限與不限,本應屬於因地制宜的選擇,畢竟,房地産市場的區域差異性非常大,但是,一直以來,由於限購政策帶有濃郁的行政色彩,被貼上了“政府調控決心”的標簽,使得地方政府無法真正按照市場規律決策。
但是,房地産市場的問題,難道僅能靠限購這一政策來解決嗎?試想一下,如果某地的房價出現瘋漲,超出了民眾的購買能力,那麼,房地産還會有市場嗎?
限購的有無一定能決定房價的漲跌嗎?其實不然。以呼和浩特市為例,在放開限購的近一個月時間裏,當地的商品房成交量和成交價並無明顯上漲。與此同時,有數據顯示,近一個月來,限購政策鬆動城市的成交量整體上也沒有見明顯起色,僅有個別城市的新建住宅成交面積較此前月份平均水準有一定增長。
由此,筆者想到此前有專家表示,強制性用行政干預市場,不如建立一個能夠自動調節住房資源佔有和收益分配的房地産稅收制度更為公平;不如建立一個及時反映市場需求變化的土地市場制度更為有效;不如建立一個能夠讓企業自我承擔風險的房地産金融制度更為合理。
總之一句話,對於目前的房地産市場我們還是應該理性看待,市場的問題應該交由市場來調節。
[責任編輯: 楊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