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孔德婧)因將73瓶單價6萬餘元的冬蟲夏草私自帶出藥店並低價銷售以折現,北京同仁堂健康醫藥有限公司玉泉路超市發店店長李某因涉嫌犯職務侵佔罪被公訴至海淀法院。
據檢方指控,李某原係北京同仁堂健康醫藥有限公司玉泉路超市發店的店長。2013年10月至2014年6月間,李某利用店長的職務便利,私自將店內冬蟲夏草取出後進行變賣,並將所得錢款據為己有。
檢方稱,被李某私自帶出的冬蟲夏草有的每瓶售價高達6萬餘元,共計73瓶,價值共計407萬餘元。後因同仁堂公司督導盤查店舖經營情況,發現有大額款項未回、賬目不符等情況,遂事發。
2014年7月3日,民警在藥店內將被告人李某抓獲。次日,起獲了李某用於存放贓款的兩張銀行卡,並將涉案的9萬餘元贓款凍結。
該案審理中,被告人李某表示,之所以偷賣,是因為覺得這樣來錢快。雖然知道早晚會被發現,但還是想著能混一天是一天。而對於涉案蟲草折價變賣後的所得,都已被揮霍,自己沒有能力再退賠。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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