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報訊 記者李紅雲報道 住房公積金的用途是在房子上面,但從下月開始,給家人治病也能提取住房公積金了。
7月1日起,中山市將實施住房公積金提取新規。中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劉結平介紹,即將實施的新規除增加了繳存人或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涉及大病醫療和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規定外,還延長一次性付款購買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期限,簡化純公積金貸款購買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手續。
新規明確了家庭成員患有重大疾病提取公積金的條件,首先可以提取公積金的包括繳存人本人和其他家庭成員,家庭成員僅限繳存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重大疾病是指符合《中山市大病醫療保險暫行辦法》的規定,享受大病醫療保險待遇的且同一社保年度內扣除醫保統籌支付(含大病醫療保險報銷)後個人自付和自費的醫療費超過2萬的,可以每年在該社保年度內或該社保年度結束的90天內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提取額不超過其個人自付和自費的醫療費用。
劉結平介紹,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可提取公積金也有明確細則,規定職工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區域範圍內既有的住宅房屋的所有權人需要使用該房屋共有部位增設電梯的,自中山市品質技術監督管理部門驗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內可一次性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所提取的住房公積金不能超過因增設電梯分攤的實際支出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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