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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臺灣居民參加2011年全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相關問題的解答

2017-12-13 14:19:00
來源:國家智慧財産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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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問:報名參加全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的臺灣居民需要符合什麼條件? 

  答:與大陸、香港、澳門的報名人員一樣,報名參加全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的臺灣居民應當符合《專利代理條例》第十五條的規定,即: 

  1. 十八周歲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高等院校理工科專業畢業或者具有同等學歷; 

  3.熟悉專利法和有關的法律知識; 

  4.從事過兩年以上科學技術工作或者法律工作。 

  2、問:報名條件中的“理工科專業”和“同等學歷”如何界定? 

  答:允許報考的理工科專業範圍是指教育部編制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中的0710類,具體參見首都師範大學出版社出版的《中國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大全》(2009年版)或國家智慧財産權局政府門戶網站中“資格考試”一欄內的“大學理工科專業目錄新舊對照表”;“同等學歷”是指:通過自考、成教(全日制脫産、非全日制脫産的夜大、函授等)、電大、網路遠端教育(部分屬於普通高等教育非全日制)等方式取得的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 

  對於從臺灣、香港、澳門地區高等院校或者外國高等院校畢業的考生,其學歷的認定則需要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3、問:委託他人報名時,受託人需要滿足什麼條件?提交什麼材料? 

  答:為了方便臺灣居民報名,全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允許臺灣居民委託他人代為報名。受託人可以是委託人在大陸或者臺灣地區的親友、同學或者同事。報名時,受託人應當提交有效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其複印件一式兩份,受託人是臺灣居民的,還應當提交經臺灣地區公證機構公證的委託書。 

  4、問:在大陸工作的臺灣居民可否就近選擇考點報名和參加考試? 

  答:由於今年是首次允許臺灣居民參加全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且今年臺灣居民報名的時間和方式與其他地區報名人員並不相同,因此國家智慧財産權局指定福州考點作為唯一受理臺灣居民報名和組織考試的考點,無論臺灣居民在何地生活和工作,都應當到福州考點報名並參加考試。 

  5、問:工作證明是否需要進行公證? 

  答:對於在大陸有兩年科學技術工作或者法律工作經歷的臺灣居民,其工作證明可以由其在大陸的單位出具,無需公證;對於在臺灣、香港、澳門或者外國有兩年技術工作或者法律工作經歷的臺灣居民,其工作證明需經當地的公證機構公證。 

  6、問:臺灣居民的考試報名費用是多少? 

  答:臺灣居民報名參加全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的,其報名費用根據福州考點的要求繳納,即每科75元。具體繳納的數額視個人報考科目而定,如僅報考法律知識部分,則需繳納150元,如僅報考代理實務部分,則需繳納75元,如兩部分都報考,則需繳納225元。全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報名費用須用人民幣繳納。 

  7、問:國家智慧財産權局是否會舉辦針對臺灣地區報名人員的考前培訓班? 

  答:國家智慧財産權局不舉辦考前培訓班,培訓舉辦單位不得以國家智慧財産權局名義組織、舉辦培訓班或進行相關宣傳。 

  8、問:2011年全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復習用書包括哪些?如何購買? 

  答:全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命題,命題範圍以《2011年全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大綱》為準,報名人員可依據專利代理人考核委員會辦公室編寫的《2011年全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指南》進行復習、備考。臺灣居民可以諮詢福州考點或者智慧財産權出版社,自願購買相關考試用書。 

  9、問:臺灣地區考生如何領取考試成績通知單和《專利代理人資格證書》? 

  答:閱卷工作結束後,國家智慧財産權局在其政府網站上公佈考試成績。臺灣地區考生可以通過輸入“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號碼和准考證號碼查詢本人考試成績;通過考試的臺灣地區考生,應當本人持“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和准考證到福州考點領取《專利代理人資格證書》。 

  10、問:獲得《專利代理人資格》的臺灣居民在執業前是否需要參加上崗培訓? 

  答:根據《專利代理管理辦法》的規定,首次領取專利代理執業證的,都應當提交參加上崗培訓的證明,因此臺灣居民如欲在大陸已經批准設立的專利代理機構中執業,則必須參加上崗培訓。 

  11、問:符合規定的臺灣居民,是否可以申請設立專利代理機構? 

  答:根據國家智慧財産權局第一六三號的規定,取得《專利代理人資格證書》的臺灣居民獲准在大陸已經批准設立的專利代理機構中執業的,在符合規定條件的情況下可以加入成為在大陸已經批准設立的專利代理機構的合夥人或者股東,但並不能申請設立專利代理機構。 

  其他問題請參見本網站中的“2011年全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常見問題解答”。 

[責任編輯:劉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