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之雄創作的“馬”字和賀卡。
據金陵晚報報道,日前,蘇州年屆八旬的書法家費之雄收到朋友寄來的由中國郵政發行的馬年賀卡。令他吃驚的是,賀卡上一個如同奔跑中的“馬”字,竟然用的是自己在二十多年前苦心創作的書畫體“馬”字。老先生決定拿起法律武器,為自己的著作維權。郵政部門還沒對此作出回應。
費老告訴記者,早在1987年,他就把文字和動物形象結合起來,創作亦書亦畫的“十二生肖”系列作品。那時苦心創作的“馬”字就如同一匹奔跑中的駿馬。讓費老頗為鬱悶的是,中國郵政發行的馬年賀卡未經他的許可,直接把他苦心創作的生肖字印在了賀卡上。“除了由於印刷問題導致‘馬’字的枯筆處的粗細程度不大一樣外,整個字形與我二十多年前創作的幾乎一模一樣。”
説法
蘇州市智慧財産權局的工作人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相關實施條例初步判斷,中國郵政方面的馬年賀卡確實存在侵權嫌疑。“費老的‘馬’字是獨創的美術作品,依法享有著作權(即版權)。雖然《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規定有12種情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就使用。但中國郵政2014馬年賀卡並不屬這12種情況,而且,即使屬這12種情況,使用時也應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因此,費老可要求侵犯‘馬’字著作權的相關責任單位立即停止侵權、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除非對方有證據證明,賀卡上的‘馬’字係他人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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