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中國通行的戲劇觀念裏,由劇中人物對話組成的話劇被看作是與傳統的以歌舞演故事的戲曲截然不同的一種戲劇形式。而國人對於“話劇”的理解也往往望文生義地將其簡化為一種“對話的戲劇”。然而,細考話劇的名稱與實質,情況遠非如此簡單。
話劇的名稱是中國現代戲劇理論家洪深在1929年發表的《從中國的“新戲”説到“話劇”》中正式提出的。在洪深提出話劇名稱之前,流行于中國戲劇舞臺上的戲劇,除了中國歷史悠久的傳統戲曲之外,還有20世紀初借鑒西洋戲劇創生出來的中國“新戲”。而“新戲”的出現,不僅直接引發了中國戲劇的新、舊之爭,而且“新戲”自身名稱的莫衷一是,都是當時中國戲劇理論和實踐亟待解決的問題。洪深在文章中考察了20世紀初中國“新戲”的開創、發展歷程,以及“新戲”名稱上出現的“文明戲”“愛美劇”的流變,明確地主張用“話劇”來指稱中國的“新戲”,並就“話劇”的具體特徵做了兩點重要的説明:第一,話劇表達故事的方法,主要是對話。話劇就是用片段的、劇中人物的談話組成的戲劇。“凡預備登場的話劇,其事實情節,人物個性,空氣情調,意義問題等一切,統需間接的借劇中人述臺上的對話,傳達出來。話劇的生命,就是對話。寫劇就是將劇中人説的話,客觀的記錄下來”;第二,表演話劇的方法,也是通過劇中人的對話來完成的。在話劇表演中,中國傳統戲曲中的一切程式化動作,都是不能使用的。演員在舞臺上説話的時候,也不能像中國戲曲中的人自報姓名或自敘歷史,而必須是對其他的演員説話,即使是演員一個人在臺上獨白的時候,也好像是對著一位想像的人説話,或者就是與自己對白,不能像中國傳統戲曲那些,可以對著臺下的觀眾説話。另外,話劇的布景和道具必須是寫實的,即便是有時可以採用印象或象徵的方法,“但愈是用了這種‘遠人的’背景,愈須在表演的時候,注意對話及描寫性格,使人生意味,格外濃厚,觀眾在目眩五色中,仍能認識全劇所表現的是人生的”。在洪深看來,中國的“新戲”“文明戲”“愛美劇”在表達故事和演出方式上,已經逐步棄用了中國傳統戲曲的歌舞化、程式化的方法,而採用西洋式的以對話為主的戲劇形式,它們“都應當老實地稱作話劇的”。故從名稱上講,“話劇”是對20世紀中國“新戲”的正式命名。
洪深並不諱言,話劇是從西洋“舶來”的一種外來戲劇樣式。西洋的話劇擁有源遠流長的發展歷史,洪深在文章中經常提及的西方劇作家有古希臘的埃斯庫羅斯、索福克勒斯、歐裏庇得斯,以及近代以來英國的莎士比亞、法國的莫裏哀、德國的歌德、挪威的易卜生、俄國的契訶夫、美國的奧尼爾等。其中他最為看重的,無疑是易卜生、契訶夫和奧尼爾等人所代表的歐美現代戲劇。在他看來,現代戲劇的有價值,就是因為有主義。對於世故人情的了解批評,對於人生的哲學,對於行為的攻擊或贊成,能夠給人有益的教導。事實上,自1906年中國留日學生在東京成立戲劇革新社團“春柳社”,以日本近現代新劇為仲介學習、借鑒歐美近現代新劇創生中國“新戲”,中國“新戲”就不僅與當時世界範圍內的現代戲劇潮流産生了歷史性的關聯,而且由此奠定了走向現代之路的發展方向。其後成立於中國上海的戲劇社團“民眾戲劇社”,在建社宣言中直言西方現代戲劇是中國戲劇的學習榜樣。“蕭伯納曾説:‘戲場是宣傳主義的地方。’……我們至少可以説一句:當看戲是消閒的時代現在已經過去了,戲院在現代社會中確是佔著重要的地位,是推動社會使前進的一個輪子,又是搜尋社會病根的X光鏡;他又是一塊正直無私的反射鏡,一國人民程度的高低也赤裸裸地在這面大鏡子裏反照出來,不得一毫遁形。這種樣的戲院正是中國目前所未曾有,而我們不量能力薄弱,想努力創造的”,並明確地提出按照西方現代戲劇模式建設中國現代戲劇的藝術主張:“我們翻開各國的近代戲劇史,到處都見有這種的……運動,很勇猛而有成績。這種樣子的運動,中國未曾有,而是目前所急需的;我們現在所要實行宣傳的,就是這個運動了”。而洪深本人對於中國現代戲劇的奠基性貢獻,則是將其留學美國學習到的歐美現代戲劇理論和實踐引入中國,使“國內戲劇界久已感覺到須要向西洋學習的改譯外國劇的技術,表演時動作與發音的技術,處理布景、光影、大小道具的技術,化粧與服裝的技術,甚至廣告宣傳的技術,獲得了相當的滿意的實踐”。正因此,洪深在提出“話劇”概念時,除了認為它是中國“新戲”的正確名稱之外,還特別指出“話劇”更重要的“它須是現代戲劇”。這也即是強調説,“話劇”的實質是以現代為導向的現代戲劇。
我覺得“話劇”的名稱是針對20世紀中國早期“新戲”發展中的“正名”問題提出的。話劇名稱中對於“對話”的標榜和強調,由於直觀、形象地表示出其與中國傳統戲曲以歌舞演故事的顯著區別,故甫一提出,就受到國人的肯定、追捧,乃至流行。然而,任何新生事物的名稱總是和實質密切相連的,決定事物性質的不是名稱而是實質。與“話劇”名稱相對應的實質就是它的現代戲劇性質,而這恰恰是20世紀中國“新戲”迥異和超越中國傳統舊戲的根本所在,也是洪深當時要用“話劇”來命名中國“新戲”的初衷。因此,當洪深在1935年主編《中國新文學大系·戲劇卷》撰寫20世紀中國“新戲”發展歷程的長篇導言《現代戲劇導論》時,已經不再使用先前的“話劇”名稱,而是直接採用了“現代戲劇”的稱謂。這也警示我們在面對今天業已流行的“話劇”概念時,不能簡單地拘泥于“對話的戲劇”的名稱,而必須從根本上明瞭“話劇”的現代戲劇實質。簡單地用“對話的戲劇”定義“話劇”,未免貽笑大方。
范方俊(作者為中國人民大學文學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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