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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家馬愛農訴出版社獲賠11.5萬 不滿判罰力度輕

時間:2014年01月23日 09:09 來源:中國新聞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中新網1月23日電(上官雲) 21日,“知名翻譯家馬愛農訴新世紀出版社侵權案”在北京朝陽區人民法院宣判,法院判原告馬愛農勝訴,新世界出版社賠償其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共計11.5萬元。馬愛農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她打官司是希望威懾翻譯界亂象,但法院判罰力度較輕,尚不足以對侵權者構成有力的打擊和懲治。她同時呼籲相關部門健全智慧財産權相關法律,使譯者維權時有法可依。

  馬愛農:打官司希望威懾翻譯界亂象

  馬愛農自1986年開始從事文學翻譯,20多年來翻譯了很多外國兒童文學佳作,如《小王子》等。和妹妹馬愛新合作翻譯的哈利·波特系列作品出版後,馬愛農在翻譯出版界的知名度進一步提高。

  日前,新世界出版社出版發行了署名“馬愛儂”編譯的外國文學名著,涉及5種語言、13種圖書。馬愛農獲知此事後,認為侵犯其侵權,隨後訴至法院。

  21日,朝陽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定,該十三本圖書屬於倣冒馬愛農姓名的圖書,判決新世界出版社賠償馬愛農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共計11.5萬元。

  馬愛農對勝訴的結果表示滿意。在她看來,確定侵權成立代表法官看到問題的本質,但判賠結果較輕,平均到單本書,每本書侵權數額僅有7千多元。考慮到此類侵權偽作對圖書市場造成的危害,這樣的判罰力度尚不足以對侵權者構成有力的打擊和懲治。

  “我在出版社從事外文翻譯工作,很多譯者跟我反映作品被抄襲,但因精力有限,最終只得放棄維權。”馬愛農認為翻譯家很無辜,她打官司就是要幫譯者出氣,同時希望能對翻譯出版界的亂象形成威懾,對維護圖書市場秩序起到積極作用。

  在馬愛農看來,管理部門可對出版業文化炒作、倒賣書號的行為加強管理,同時健全智慧財産權相關法律,這樣譯者在維權時便有法可依。

  馬愛農作品出版方、人民文學出版社外國文學編輯室主任歐陽韜指出,針對馬愛農這些譯作的抄襲作品侵權嚴重,相似度達到97%,有些頁面甚至一字不差。

  他認為,判罰結果過輕很可能導致一個最壞的結果,即“該抄的還是去抄,甚至會比較牛”,認為賠給你錢已經不錯了。

  出版業者:有識之士團結起來

  據了解,文學翻譯對譯者中外文水準都有很高要求。再加上工作耗時耗力,優秀翻譯作品難得一見。因此早先全國僅有幾家專業的出版社有實力從事文學翻譯。隨著出版業改革,很多出版社為搶奪資源把目光瞄向世界名著。由此導致翻譯界“李鬼”橫行,出現不少低水準作品,既損害翻譯家權益,又可能誤導讀者。

  歐陽韜告訴記者,翻譯侵權是出版界頑疾。近年來,出版市場放開,針對人民文學出版社優秀譯本的剽竊行為層出不窮。

  據他介紹,核對譯作侵權的工作實際處理起來很困難。首先,很多讀者對此並不了解,如果不進行仔細對比,根本分辨不出是否抄襲。其次,出版社或翻譯家的主業是多為讀者出好書,精力有限。而調查、取證、訴訟等耗時費力,無暇兼顧。

  因此,歐陽韜懇請外界多關注翻譯界亂象,以浩大聲勢聲討侵權者,最終通過法律途徑使其獲得嚴懲。

  歐陽韜表示,對侵權行為的監督、懲處需要專業人士去做。他呼籲各界有識之士團結起來,一起向侵權等不良行為説不,讓侵權者沒有敷衍餘地,凈化文化市場。

[責任編輯:楊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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