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市場復蘇,別讓“趕客”添堵
原標題:旅遊市場復蘇,別讓“趕客”添堵
五一假期臨近,許多人都滿心期待這個長假,但也有人還沒出行,就已經一肚子憤懣。
據報道,一位遊客早在3月16日預訂了一家成都的民宿,當時民宿在做踏青的促銷活動,價格特別優惠,這位遊客便以較低價格搶下了該民宿五一假期的三間房。但前不久,她突然接到民宿工作人員電話,説民宿正在裝修,不能保證裝修完工時間,建議她退房。正當她一邊聯繫客服協商,一邊尋找房源時,她突然發現這家民宿在其他平臺上有房,只是價格已經飆漲到了原來的三倍多。
這位遊客的遭遇,並不是孤例。據報道,五一前夕,許多預訂民宿的旅客都遇到了類似情況,民宿旅館坐地起價,理由也是千奇百怪。有的説是“正在裝修”,有的説是“老闆換了”,有的説是“民宿倒閉”,還有的説是“親戚來了”,總之就是不接待了,希望遊客取消預訂的客房。而事實上,這些經軟磨硬泡推掉客人空置的客房,往往又重新在別的平臺上架,只是價格已經高不可攀,讓人直呼“民宿刺客”。
平心而論,經過三年疫情,整個民宿行業都承受著巨大的壓力,許多民宿老闆已經被迫閉店轉行,仍在堅持營業的終於挺到了行業復蘇,都迫切渴望在五一假期能夠賺上一筆。這本無可厚非。但是,經營之道,貴在誠信。如果説那些在旅遊高峰期價格飆漲的“酒店刺客”“燒烤刺客”“海鮮刺客”,尚有明碼標價、買賣自由之辯詞,那這種編織理由“趕客”再行漲價的民宿店家,則實在是吃相難看。不僅讓遊客的“舒心之旅”變成了“鬧心之旅”,也是在侵蝕民宿旅遊的品牌,乃至影響整個區域的旅遊美譽度。
五一假期民宿毀約漲價,不僅是個為商不信的道德問題,也是個法律問題,應當在法律的範圍內協商解決問題。遊客通過平臺預訂民宿,從法律視角來看,就是消費者與經營者達成了訂房合同,民宿編織理由毀約的行為,侵犯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消費者有權要求民宿繼續履行原來的訂房合同並維持原價。如果民宿執意“趕客”,那除了退回消費者訂房的費用之外,還要賠償消費者由此産生的額外損失,比如訂房的差價等。如果構成價格欺詐的,民宿方還應賠償消費者三倍的損失。
市場經濟也是法治經濟。民宿酒店雖然規模小、業務新、模式靈活,但其經營行為同樣要受到相關法律法規的制約。如果民宿想當“刺客”,那麼法律就應該充當好“鎧甲”,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不管是地方政府,還是旅遊行業的市場主體,都應當深刻認識到,良法善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也是促進民宿業乃至整個旅遊業長遠健康發展的前提。
從這個角度而言,地方政府應當加大宣傳力度,使包括民宿經營者在內的廣大旅遊業市場主體都恪守誠信經營之道,尊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同時,應建立更加便捷的糾紛投訴調解機制,讓遊客能夠更方便地反映旅遊過程中遇到的侵害自身合法權益的問題,爭取快查快辦。須知,只有構建清朗規範的旅遊市場秩序,民宿品牌才能從“網紅”走向“長紅”。
(作者:轅固,係媒體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