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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辦出版社為賺錢?真相:創業七次,每次都賠本

2019年12月06日 08:50:00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客戶端北京12月6日電(記者 宋宇晟)最近,“公眾號侮辱魯迅”一事登上微博熱搜榜。這源於一篇自媒體文章——《貪財的魯迅》。

  據媒體報道,《貪財的魯迅》“把魯迅開三閒書屋、野草書屋等出版社的經歷,解釋成為賺錢而下海做書商”,“調侃完魯迅是‘當之無愧的人生大贏家’之後,作者筆鋒一轉,開始賣起了理財課”。

  但魯迅真的做過書商並以此賺錢嗎?

  “魯迅一生辦過七個出版社”

  事實上,魯迅不僅開辦過出版社,還不只一兩家。

  魯迅研究專家倪墨炎上世紀七八十年代曾撰文專門談到魯迅開書店、辦出版社的往事。他在文中稱,魯迅一生辦過七個出版社。

  這七個出版社中,三個是“合資經營”,其中就有未名社。

  未名社1924年成立,成員共六人,除魯迅外,其餘都是二十多歲的年輕人。

  開辦之初,五位年輕人各出五十元,魯迅一人出四百六十六元。魯迅在未名社出版六種書,從不提取稿費。

  未名社結束後,將一部分書轉給開明書店出版,魯迅才得到大部分補償。

  此後,魯迅又在1928年辦了朝華社。許廣平在《魯迅回憶錄》中説,朝華社最初由魯迅等四人共同投資,每人一股。除了他自己的一股,魯迅還借墊給另一投資人一股,後來又以許廣平的名義再加一股。

  許廣平説,此舉無非為了“增大出書能力”,而合起來魯迅出資達到了五分之三。

  到了1931年,魯迅開辦三閒書屋,期間又另辦野草書屋。

  “每次都賠了本”

  辦了這麼多出版社,經營狀況如何呢?

  中國魯迅研究專家倪墨炎明確指出,魯迅“搞出版,不是為了賺錢,倒是每次都賠了本”。

  朝華社便是一個例子。據倪墨炎考證,這家出版社只辦了不到一年就夭折了。“刊物不能繼續辦,叢書不能繼續出,主要的原因是賠完了老本。”

  朝華社成員之一王方仁的哥哥是開文具用品商店的。出版社出的書刊便托他代銷,印書用的紙、油墨也托其代買。

  但結果是“代銷的收不回款,代買的都是次貨不能應用”。出版社不但賠了老本,魯迅等人還都分擔了債務。

  到了三閒書屋和野草書屋的時候,魯迅乾脆自費出書。

  其中,三閒書屋既無編輯部,又無出版部,也無門市部。出版的圖書也是魯迅自費印刷,甚至由他親自編輯、校對,親自設計裝幀,親自跑印刷所。

  創辦三閒書屋的時候,魯迅投入了一千元。這和當時大書局動輒幾十萬資本相比微不足道,但這對魯迅來説,算是下了血本。

  他在1932年6月18日《致臺靜農》信中坦言:“至於自印之二書(《鐵流》《毀滅》),則用錢千元,而至今收回者只二百。三閒書局(三閒書屋)亦只得從此關門。”

  魯迅的錢從哪來?

  其實,在未名社時期,魯迅就曾談及經營宗旨。他説,所願有兩條。其一是希望“印成的書從速賣完,可以收回錢來再印第二種”,其二是希望讀者“看了之後不至於以為太受欺騙了”。

  倪墨炎指出,這裡的第一條便“説明出版這套叢書不是為了賺錢”。

  既然出版不是為了賺錢,魯迅的生活靠什麼維持呢?

  1912年,魯迅應蔡元培之邀,開始了他在北京的工作和生活。他當時的職務是教育部的一名科長,做文化藝術方面的管理工作。

  根據《魯迅日記》載,這一年的5月30日,魯迅在教育部領到了他第一個月的工資,有60元。此後,他的工資屢有上漲。

  實際上,一直到1920年,魯迅的主要收入來源其實都是工資。

  有研究考證,由於北洋政府常常不能按時發薪,加之由於在北京買房等原因開支增加,1920年魯迅開始兼課貼補家用。

  統計顯示,從1921年起,魯迅的收入來源開始變得多起來。除了工資外,還有講課費、編輯費、稿費、版稅等等。而就此前魯迅自己辦出版社的經營狀況來看,以此賺錢大概是不太可能的。(完)

  參考資料:

  1 倪墨炎:《魯迅辦出版社》,《讀書》1980年05期。

  2 陳釭:《魯迅與三閒書屋》,《中華讀書報》2018年07月25日14 版。

  3 吳建華:《魯迅收入與消費考據》,《求索》 2006年第9期。

[責任編輯:楊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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