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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出臺16條措施 全力抗疫助企復工復産

2022-06-10 14:08:00
來源:海絲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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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日,南安出臺《南安市抗擊疫情助力企業復工復産若干政策措施》,從助企業紓困解難、解決群眾生活和企業發展需求、推動實體經濟持續增産增效、築牢疫情防控堅固防線四大方面,推出16條措施,全力抗疫助企促發展。

  降成本 助企業紓困解難

  降低企業融資成本。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限額以上商貿企業和其他營利性服務業重點企業,在2022年3月14日至5月31日期間新增的銀行貸款(不含省中小企業紓困專項資金貸款),按年化利率給予1.5個百分點的貼息,貼息期限不超過3個月、單家企業貼息總額不超過15萬元。

  降低企業租金成本。對承租市屬國有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權屬房屋、政府儲備土地及儲備資産、本市國有林場經營性房産(住宅用途除外)的非國有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3至4月租金全免、5至6月租金減半,已繳交租金的可順延減免。因減免租金影響國有企事業單位業績的,在考核中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認可。

  降低企業用電成本。針對停工或減産的兩部制電價企業,引導其選擇按實際最大需量計算基本電費(即企業可以通過提前申請,將保底電費計價方式變更為按實際用電量計價方式)。

  降低市場主體維持成本。根據省相關管理規定實施歇業備案制度,對因公共衛生事件等原因造成經營困難的,符合條件的市場主體可以自主決定在一定時期(最長3年)內歇業。

  強保障 解決群眾生活和企業發展需求

  生産生活用水方面,疫情防控期間暫停到府抄表工作,企業經營及居民生活用水正常供應,欠費不停,並根據實際情況減免階梯水價及滯納金。

  民生物資價格方面,啟動29家定點商超實施平價銷售,糧油肉蛋類價格低於市場均價10%以上銷售,蔬菜類價格低於市場均價15%以上銷售。

  企業融資擔保方面,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作用,逐步減少、取消反擔保要求,平均擔保費率原則上不超過1%。對為中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提供貸款擔保的融資擔保公司,南安層級按當年度日均擔保責任餘額5‰給予風險補助。年化擔保費率在2.5%以下的融資擔保公司,按相對於2.5%的收費標準,差額部分財政給予50%補助。單家融資擔保公司泉州、南安兩級財政補助最高限額合計為150萬元。

  企業保險保障方面,引導保險機構加大業務拓展力度,創新抗疫産品,或在現有保險産品基礎上擴展新冠肺炎責任範圍。對製造業企業投保疫情停工保工、復工復産綜合保險,市級財政給予30%補貼,每家企業補貼最高不超過3000元。

  企業信用服務保障方面,對確因疫情不可抗力導致的,不計入失信記錄。對受疫情影響無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的企業,依企業申請由市貿促會免費出具“不可抗力事實性證明書”,盡力減免企業違約責任、降低企業損失。

  交通運輸保障方面,對疫情期間執行保障運輸、應急運輸任務的交通運輸、物流企業,屬於政府購買服務的,按協議及時撥付資金。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對上述執行保障運輸、應急運輸任務的交通運輸、物流企業在道路運輸企業品質信譽考核上予以10分—30分的加分。

  促發展 推動實體經濟持續增産增效

  支援商貿企業運營保供。對經南安市商務部門認定為保供商貿企業,並實際承擔疫情期間保供任務的我市限上商貿企業,在疫情期間的防疫物資、消殺服務等支出給予50%的補助,每家限上商貿企業最高不超過2萬元。

  支援工業企業擴産增效。對上半年頭部企業産值增速15%以上且增速排名居頭部企業前6的,腰部企業産值增速18%以上且增速排名居腰部企業前12的,尾部企業産值增速20%以上且增速排名居尾部企業前10的,分別給予每家30萬、20萬、10萬元獎勵。

  支援旅遊企業恢復經營。對轄區內2021年度門票收入超過50萬元的3A級及以上景區由市級財政給予一次性補助,對A級旅行社(不含營業部、門市部),每家給予穩崗補助3萬元。

  支援外貿企業拓展海外市場。支援商業保險公司開展短期出口信用保險業務並降低費率,對符合要求的外貿企業,在新簽或者續轉時降低保險費率10%—15%。持續擴大出口信保覆蓋面,指導企業擴大出口規模。

  支援重點項目建設持續加速。對克服疫情不利影響,不停工、少停工、多建設,為全市持續擴大有效投資做出突出貢獻的重點項目(房地産除外),按統計聯網直報平臺申報數據為基準進行投資補助。

  重防疫 築牢疫情防控堅固防線

  開展“無疫單位”創建活動。被評為“無疫示範單位”的工業、商貿企業,在誠信單位評選、技改獎勵、商貿企業運營保供評選等方面予以優先考慮,並進行提檔獎勵(南安本級技改補助標準由5%提至7%、商貿保供補助由最高2萬元提至3萬元);同時享受“無疫示範單位”專項“政策包”。

  鼓勵政策性融資擔保公司聯合地方行業融資擔保公司、産業基金等為“無疫工廠(園區)”提供融資擔保服務。對在全市“無疫單位”創建活動中,未按規定進行防疫創建的單位,在各項普惠性政策申報兌現過程中予以暫緩。

[責任編輯:黃曉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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