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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條之從業資格】臺灣同胞申請大陸證券從業資格程式簡化

2018年08月01日 14:17:00來源:台灣網

  台灣網8月1日訊 今年2月28日《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簡稱“31條惠及臺胞措施”)發佈實施,其中第29項規定“在臺灣已獲取相應資格的臺灣同胞在大陸申請證券、期貨、基金從業資格時,只需通過大陸法律法規考試,無需參加專業知識考試”。近日,中國證券業協會在官網上發佈了《關於臺灣證券從業人員在大陸取得證券從業資格和申請執業證書有關事項的公告》,公佈關於簡化臺灣同胞申請大陸證券從業資格程式的訊息。

  《公告》中提到:在臺灣已獲取證券從業資格的臺灣證券從業人員,通過中國證券業協會在大陸組織的《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考試,即取得大陸證券從業資格,無需參加專業知識考試。具體內容如下:

  一、取得方式

  在臺灣已獲取證券從業資格的臺灣證券從業人員,通過中國證券業協會在大陸組織的《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考試,即取得大陸證券從業資格,無需參加專業知識考試。

  二、申請條件

  (一)申請人具有臺灣合法居民身份;

  (二)持有(包含曾于最近三年內持有)臺灣證券證照管理部門發出的相關證照;

  (三)通過大陸證券法律法規考試;

  (四)符合大陸相應執業證書申請條件;

  (五)與大陸證券經營機構簽訂勞動合同或證券經紀人委託代理合同;

  (六)在臺灣未曾受到金融、證券監管部門的處罰,符合大陸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申請程式

  取得大陸證券從業資格的臺灣證券從業人員,申請執業證書享受與大陸公民同等待遇。申請人需通過中國證券業協會從業人員管理系統上傳申請材料。申請材料如下:

  (一)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臺胞證);

  (二)大陸證券法規考試成績單;

  (三)最近三年內臺灣證券證照管理部門為申請人核發的證券執業證照證明;

  (四)《中國大陸證券從業資格登記表》。

  對於在執業證書申請過程中提供虛假材料和資訊的,中國證券業協會將依據相關自律規則予以處理。

  點擊可查看:中國大陸證券從業資格登記表

  點擊可查看:《關於臺灣證券從業人員在大陸取得證券從業資格和申請執業證書有關事項的公告》

  中國證券業協會官網網址:http://www.sac.net.cn/(完)

[責任編輯:汪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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