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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條在北京】北京“55條”措施首批23條實施細則詳解

2019-01-16 11:28:00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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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臺灣同胞在北京市以師承方式學習中醫的,可在本市申請參加中醫醫術確有專長醫師資格考核。(市中醫局)

  一、受理範圍

  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身體健康,在本市以師承方式學習中醫、醫術確有專長的人員。

  二、申報條件

  1、在本市連續跟師學習中醫醫術滿五年,對某些病證的診療,方法獨特、技術安全、療效明顯,經指導老師評議合格;

  2、由至少兩名中醫類別執業醫師推薦,推薦醫師不包括其指導老師。

  3、本細則發佈前,《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以下簡稱《中醫藥法》)頒布後,已經按照《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考試辦法》公證簽署五年以上師承合同,並按照本細則規定跟師學習期滿後,可申請參加考核。

  三、辦理程式:

  1、登陸北京市中醫藥資訊(http://zyj.beijing.gov.cn/)下載相關表格。

  2、登錄北京市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資訊網路平臺( http://211.152.43.98:8107/ )網路資訊系統進行線上報名。

  3、各區中醫藥管理部門,對考生線上填報和電子傳送的相關資料進行網上和實地調查審核,確認審核合格的人員,簽署審核意見。

  4、北京市中醫管理部門組織專家進行復審後,考生於在網路資訊報名系統查詢報名審核結果。

  5、報名成功後,參加由北京市中醫管理局統一組織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

  6、考核合格者,到各區中醫藥管理部門領取《中醫(專長) 醫師資格證書》。

  四、受理單位:市中醫管理局

  五、受理地點:網上辦理(網址http://211.152.43.98:8107/)

  六、聯繫電話:83970059

[責任編輯:郜利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