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領導集體學習制度與學習型政黨建設

時間:2012-06-15 14:58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報》

  【核心提示】中央領導集體學習已成為當代中國政治的一項正式制度,對提升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學習型政府起到了積極的引領作用。

  2002年,黨的十六大提出要“形成一個人人學習、終身學習的學習型社會”。為了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建設學習型社會,黨提出必須首先把自身建設成為學習型政黨。在本質上,建設馬克思主義學習型政黨是由保持和發展黨的先進性所規定的,也是由馬克思主義的現實性、開放性品格所決定的。

  在黨的歷史上,注重“學習”一直有著深厚的傳統,並尤其強調領導幹部加強自身的學習。1939年2月,中共中央專門成立了幹部教育部,1941年9月成立的中央學習研究組則由毛澤東任組長。新中國成立後,中央領導也有組織地進行學習。如1959年下半年毛澤東倡導讀蘇聯《政治經濟學》教科書,11月劉少奇首先組織讀書小組。此後毛澤東、周恩來等也分別組織了讀書小組。毛澤東的讀書小組,成員為其秘書,採取邊讀邊議的辦法。劉少奇和廣東省委負責人組成的讀書小組,有經濟學家王學文、薛暮橋參加。周恩來與國務院部分部委和中南局的領導人組成的讀書小組,有經濟學家許滌新、薛暮橋等參加。在周恩來的讀書小組會上,曾參加毛澤東讀書小組的胡繩還宣講了關於“毛澤東讀《政治經濟學》教科書下冊的筆記”(參加毛澤東讀書小組的同志整理)。不過,此種學習並未形成固定做法,且大多屬於個人化、自發性的學習。中央領導大規模、制度化的集體學習,在黨的歷史上是較為晚近的事情。回顧中央領導集體學習從萌芽到制度化的發展歷程,可以為深刻理解學習型政黨建設提供很好的參照。

  萌芽與雛形:1980年代的科技講座與法制講座

  1980年代,中央領導採取集體學習方式進行學習的活動,至少有兩次。一次是始於1980年的中央領導科學技術知識講座,即邀請科學家給中央領導同志講課。有關資料表明,講座由中央書記處倡導並組織,講課主題、主講人等由中國科學院擬訂,計劃講10次,課程內容包括農業、能源、資源、人口、環境保護、電腦、空間科技、數學等現代科學技術的發展和作用,聽課者是書記處、國務院和人大常委會的領導同志以及國務院各部委等負責人。該講座持續了兩年。據稱,講稿歷經一年多準備、由十幾個部門、100多位專家和學者反覆討論並在國務院各部委領導中試講。科技講座的組織過程、講稿準備、講課過程、講解方式尤其是聽課者等特徵顯示,這是黨的歷史上首次採取專家授課、中央領導集體聽講的學習方式,可視為中央領導集體學習的萌芽。

  第二次是1986年舉行的中央領導法律知識講座,該講座可視為政治局集體學習的雛形。據有關當事人回憶,講座的背景是“一五”普法,主要目的是借中央領導同志帶頭聽法律知識講座推動全國普法工作,在領導幹部中普法。講座由司法部部長鄒瑜建議,由書記處牽頭組織;書記處與司法部共同擬訂計劃、內容和講課者等。法律知識講座的組織過程、講稿準備、講解等,與科技知識講座基本相同。主要不同是,多名政治局委員參與聽課。如第一次講座上,胡耀邦等政治局委員8人、候補委員1人、書記處書記2人參加了聽課。另外,此次法律知識講座倡議發起、組織過程等,影響了1994年開始的新一輪法制講座。就倡議組織過程來看,兩次法制講座都是由司法部負責人基於普法工作需要向中央提出舉行講座建議,總書記接受建議並要求中央有關部門著手組織,總書記等帶頭聽課。此外,1994年開始的法制講座,最初幾次沿用了1986年“法律知識講座”這一名稱,到1997年後才命名為中共中央領導同志法制講座。這些足以説明1986年法律知識講座的歷史影響。當然,1986年的法律知識講座還不是政治局全體成員參與的集體學習活動,學習內容僅限于法律知識,其目標主要是借助示範作用對全國普法工作起到推動作用以及在在中央領導中“普法”,尤其是領導人和組織者均沒有把知識講座設計為一項需長期堅持的學習制度。

  編輯: 于姝楠標簽: 集體學習學習型政黨中央領導集體1986年法制講座

編輯:王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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