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條惠及臺胞措施”在福建落實取得明顯成效
中新社廈門12月4日電 (閆旭)福建省政府臺港澳事務辦公室副主任鐘志剛4日在廈門表示,《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簡稱“31條惠及臺胞措施”)截至目前,在福建省已有案例的有28條,落實面達90.3%。
當天,鐘志剛出席了2018兩岸企業家峰會年會的“攜手應對挑戰,共創互利商機”專題論壇,並作主旨發言。他表示,“31條惠及臺胞措施”在福建落實取得明顯成效。
“一是提升了在閩臺企臺胞的獲得感,讓更多臺灣同胞享受到了大陸改革發展的紅利。二是增進了臺灣民眾對大陸的了解,促進了兩岸同胞的心靈契合。三是展現了大陸發展的機遇和前景,搭建了臺灣同胞參與共築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橋梁和通道。”鐘志剛説。
今年6月,福建省“惠及臺胞66條實施意見”發佈實施,是對“31條惠及臺胞措施”的落實、拓展和細化。廈門市、莆田市亦頒布實施“廈門60條”“莆田35條”,在福建乃至大陸引發強烈示範效應。
鐘志剛透露,目前福建省轄區“九市一區”均已研擬配套實施方案,廈門、莆田、福州、漳州、龍岩等地已發佈實施,泉州、南平、寧德等配套政策措施將擇機出臺。
福建省“66條實施意見”充分發揮福建省“六區疊加”的政策優勢,在許多領域先試先行、開拓創新。
鐘志剛舉例道,在福建註冊的臺資機構和企業經批准可興辦學前教育,目前已有臺灣財團法人幼兒教育基金會在閩設立代表處,擬設立首家幼兒園;臺灣地區服務提供者經批准可獨資興辦養老機構和開設診所、門診部,臺灣嚴堤中醫科診所10月在廈門開設。
另外,在福建自貿試驗區新設立的臺資企業可按大陸企業申請註冊、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含臺灣高校)的臺灣同胞可報考福建省相關事業單位崗位等政策,均為福建省首創。
在福建省“66條實施意見”中,含金量高、可操作性強的項目隨處可見。據鐘志剛介紹,福建省“66條實施意見”鼓勵臺資企業設立研發平臺並給予補助,福建省汽車工業集團與臺灣中華汽車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合作設立的東南汽車研究院獲福建省科技廳資助1000萬元(人民幣,下同)。
經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在閩臺企,可按規定享受減按15%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2018年上半年,福建省有176家臺資企業享受此項政策,優惠總金額達7.58億元。
在簡化臺灣圖書進口備案流程方面,今年福建已在莆田湄洲島、福州三坊七巷等地開設4個“臺灣書店”,臺灣圖書進口備案時限已由20個工作日縮短至10個工作日。
在農業合作方面,福建6個臺創園中,已有永福臺品櫻花園、漳平鴻鼎農場、漳州鉅寶生物科技、福建萬辰生物科技等183家臺資農業企業享受了生産電價優惠,年減少生産用電支出1420萬元。
為了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後一公里”,福建還成立促進閩臺經濟文化交流合作協調機制,推動建立臺商臺胞社會監督機制,建立政策落實工作臺賬。
“惠及臺胞的政策就像一條船。”鐘志剛説,“我們願意扮演好擺渡人的角色,幫助越來越多的臺灣業界和民眾以福建為窗口了解大陸、走進大陸。”(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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