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修正接待大陸客有關規定 欲因應大陸游客減少
據臺媒報道,因應大陸入臺遊客減少,臺灣地區觀光部門修正旅行業接待大陸民眾赴臺觀光旅遊團品質注意事項,規定未來旅行業者必須每團提供2位遊覽車司機姓名,以落實輪替避免超時疲勞,高單價購物店不能超過3站。
臺觀光部門稱,陸客來臺人數大減後,已經沒有陸客團申請名額超量問題,多數業者也以一般團規格申請,優質團限制形同虛設,因此決定修正相關規定。
觀光部門公告廢止“旅行業接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觀光旅遊團優質行程作業要點”,並修正公佈“旅行業接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觀光旅遊團品質注意事項”,12月1日正式生效。
臺觀光部門業務組專門委員湯文琦表示,此次修規是在一般團和優質團的規定取中間值,舉例來説,過去一般團的購物店數量不得超過全程總夜數,優質團更限制高單價購物店不能超過2站,規定修正後,所有陸客團的高單價購物店都只能安排3站。
住宿部分,過去一般團總行程達5天以上,入住臺觀光部門評鑒的星級旅館的夜數應佔總住宿夜數的1/5,未來修規則是全程環島行程者,星級旅館夜數應該佔總天數的1/4。
她補充説,配合“一例一休”,並且防範“蝶戀花”遊覽車翻覆事件重演,臺觀光部門也要求經營陸客團的業者應提供2名遊覽車司機的姓名,整個行程中要更換司機,防止超時疲勞。
另外,為了讓資訊更加透明化,臺觀光部門也要求旅行業者在接待陸客團時,應將景點及停留時間清楚載明,讓陸客旅遊時能更安全、放心。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