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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之東:大陸司法改革成效顯著 海峽兩岸可相互借鑒學習

2017年07月31日 10:13:16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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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之東:大陸司法改革成效顯著 海峽兩岸可相互借鑒學習

  甘肅省法學會理事、甘肅省委政法委馮之東博士接受了台灣網記者專訪。(台灣網 何建峰 攝)

  台灣網7月30日北京訊 (記者 何建峰)7月28日,由海峽兩岸關係法學研究會主辦、甘肅省法學會承辦、蘭州大學協辦、兩岸法學組織和法律機構給予積極支援和響應的第六屆兩岸和平發展法學論壇在甘肅省蘭州市舉行。論壇以“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與法治保障為主題”,吸引了來自兩岸法學界、法律界專家學者210余人與會。

  甘肅省法學會理事、甘肅省委政法委馮之東博士接受了台灣網記者專訪。他指出,十八大以來,大陸司法體制改革取得了顯著成效,甘肅省要不折不扣把中央關於司法改革的頂層設計全部落實到位,將司法改革進行到底。大陸與臺灣具有相同的文化傳統、相似的法治歷程和相近的民眾法治思維,兩岸有關司法改革的制度設計以及在制度實踐中的成敗得失,完全可以為彼此提供借鑒。

  大陸司法體制改革成效顯著

  馮之東表示,十八大以來,中央對法治建設的重視程度、改革力度史無前例,特別是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對司法改革進行了整體性、全局性的規劃和佈局。

  突出問題導向、牽住“牛鼻子”、注重精準施策、抓好頂層設計是新一輪司法改革的基本特徵。馮之東認為,改革就是要著力解決類似于“審者不判、判者不審、有權無責、有責無權”等一系列客觀存在的制約司法能力、影響司法公正的突出問題。

  馮之東以內蒙古呼格吉樂圖案件為例表示,該案件被糾正後,受害者家屬也獲得了賠償,但這樣一起典型的重大冤錯案件,針對有關辦案人員的追責問責卻很輕。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呢?馮之東解釋,根本的一個原因就是,過去很多案件都是集體決策、集體負責,這造成了實際無人負責的狀況。

  此輪司法體制改革最終目標是要“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這就需要落實“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的基本司法規律,也就是誰辦案誰決定誰負責。

  馮之東指出,大陸方面為此建立了一些機制,採取了一些改革措施,比如作為改革牛鼻子的司法責任制改革和作為改革基礎的員額制改革,以及審判權運作機制改革、司法職業保障制度改革、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等等。目前,這些改革成效顯著,取得了階段性成果。

  馮之東強調,司法體制改革剛剛開始,還存在一些問題,改革之路不會一帆風順,更不會一蹴而就,改革進程中遇到的所有困難和問題,都需要我們正確面對。尤其是在甘肅這樣一個經濟社會欠發達的省份,良好的法治環境顯得尤為重要。為創造和實現良好法治環境,甘肅省要不折不扣把中央關於司法改革的頂層設計全部落實到位,將改革進行到底。

  海峽兩岸的司法制度借鑒

  馮之東博士研究的是司法改革,而這也是海峽兩岸近年來法治建設中極其重要的內容。他認為,大陸與臺灣具有相同的文化傳統、相似的法治歷程和相近的民眾法治思維,兩岸相關制度設計及制度實踐中的成敗得失,完全可以為彼此提供借鑒,兩岸法學界法律界人士在這一領域應該大有可為。

  實際上,這方面的交流與借鑒,兩岸法學界法律界已經在做了。馮之東介紹説,他在北京大學攻讀法學博士的時候,臺灣的翁岳生老先生(曾任臺當局“司法院院長”)等眾多知名學者就到北大做過非常精彩的講座;大陸也有很多學者到臺灣開展學術交流活動;甘肅省法學會這些年就組織了多次赴臺學術交流或考察;包括此次兩岸和平發展法學論壇,很多臺灣學者也來到甘肅。這些都是兩岸法學界法律界相互交流和借鑒的具體體現。

  具體説到司法改革,馮之東認為,兩岸交流和借鑒的領域和方式就更多更豐富了,比如説,“人民參與司法”就是一個重要領域。眾所週知,民主和司法互相彰顯、相得益彰,兩者不可或缺,沒有成熟的民主就沒有健全的司法,沒有健全的司法就沒有成熟的民主。兩岸都非常重視的“人民參審”制度,臺灣有“人民觀審制”,大陸有“人民陪審員制”,這都是為了吸收民眾力量在庭審環節參與審判,以防止出現荒誕的裁判。臺灣的“人民觀審制”程式設計非常精細,值得大陸學習借鑒;而大陸“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案件範圍包括了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相較臺灣只開放刑事重罪案件觀審而言,範圍更寬更廣,這就值得臺灣方面學習借鑒。

  馮之東表示,和平發展應是海峽兩岸的主題,儘管直到現在還有一些人試圖在兩岸間搞破壞,但這都只是小插曲,根本無法改變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主旋律。兩岸和平發展法學論壇已經舉辦到第六屆,通過這樣的平臺,兩岸法學界法律界人士充分交流,期待將最新的法學理論成果服務到兩岸經濟社會發展中去。(完)

[責任編輯:何建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