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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資料:上合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歷次會議

時間:2012-06-06 10:52  來源:新華網

  上海合作組織(簡稱“上合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是上合組織最高機構,每年舉行一次例會,就組織內所有重大問題作出決定和指示。自2001年以來,元首理事會已舉行了11次會議。

  2001年6月15日,上合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首次會議在中國上海舉行。會上,六國元首簽署了《上海合作組織成立宣言》,宣告上合組織正式成立。

  2002年6月7日,元首理事會第二次會議在俄羅斯聖彼得堡舉行。六國元首簽署《上海合作組織憲章》《關於地區反恐怖機構的協定》《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宣言》等三個重要文件,為上合組織的機制化和法律化建設奠定了基礎。

  2003年5月29日,元首理事會第三次會議在莫斯科舉行。會上,六國元首討論了在新形勢下如何抓住機遇、應對挑戰、加強協調、擴大合作、促進地區和平與發展等重大問題,並達成廣泛共識。六國元首還簽署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宣言》。

  2004年6月17日,元首理事會第四次會議在烏茲別克首都塔什幹舉行。塔什幹峰會標誌著成立三年的上合組織正式結束初創階段,進入了全面發展的新時期。會上,蒙古國被吸收為上合組織觀察員。

  2005年7月5日,元首理事會第五次會議在哈薩克首都阿斯塔納舉行。六國元首簽署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宣言》等重要文件,並決定給予巴基斯坦、伊朗、印度觀察員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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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張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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