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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掉親兒購買傢具 夫妻事後反悔主動報案

2017年02月23日 13:07:18  來源:環球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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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道是虎毒不食子,一對狠心的父母卻以5萬元賣掉了自己年僅1歲5個月的親生兒子,換來傢具、電器和手機。所幸在2月20日,孩子被賣4天后,廣州白雲警方經過28小時的連續作戰,成功解救被賣的幼兒。

  “一手交錢一手交貨”

  謝某與妻子江某都是廣州市白雲區太和人,已經有兩個孩子,日子本就過得緊巴巴的,這政策以外的第三個孩子屬於超生,為此江某經常向朋友楊某(女,廣東梅州人)倒苦水,向其透露不想要老幺。這讓楊某想起自己的表弟張某與妻子何某未生育,打算抱養個小孩。江某聽聞,回家便與丈夫謝某商量,要將老幺賣給張某夫妻。

  經過楊某的介紹,2月16日晚,謝某夫妻以5萬元的價錢,“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將自己年僅1歲5個月的親生兒子賣給了張某夫妻。

  賣掉親兒換手機電器

  親手賣掉親生兒子後,江某不久便産生了悔意,想要尋回孩子。然而,當她聯繫楊某時,楊某要求其退還5萬元並付5千元勞務費。殊不知,謝某夫妻賣兒的5萬元早已花費在購置傢具、電器及手機上。為“贖回”兒子,夫妻倆到處湊錢,最後東窗事發,遭到家人的譴責。

  2月19日約11時,江某來到白雲區公安分局太和派出所報警,稱要找回被自己賣掉的兒子。白雲警方接報後,立即成立專案組對案件開展偵查。經過28小時的連續作戰,2月20日15時許,專案組民警在太和某小區抓獲涉嫌拐賣兒童的張某夫妻兩人,成功解救被拐賣的謝某(男,1歲5個月)。與此同時,狠心賣掉親兒的謝某夫妻兩人也被白雲警方控制。

  20日18時許,介紹人楊某到太和派出所投案。目前,謝某夫妻、楊某及張某夫妻均被白雲警方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警方提示

  賣掉親生子女也是犯罪

  出賣親生孩子,明知他人販賣兒童介紹、提供資金、幫忙照料均是犯罪。根據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印發的《關於依法懲治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意見》之規定:“以非法獲利為目的,出賣親生子女的,應當以拐賣婦女、兒童罪論處。”

[責任編輯:韓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