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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收14萬後不再舉報副鄉長 兩年後被判敲詐勒索

2017年02月23日 08:25:45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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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克山縣發展鄉平安村村民趙德仁、周喜鳳在多次舉報副鄉長兼村黨支部書記周立友貪污後,收到周立友之弟、該村黨支部書記周立國給予的14萬元,隨後停止舉報。兩年後,兩人被克山縣檢察院以涉嫌敲詐勒索罪為由逮捕起訴,並被縣法院分別判刑8年、4年。兩人不服提起上訴,2017年2月3日,齊齊哈爾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原判罪名和刑期。

  男子舉報副鄉長多年,收14萬後罷手

  趙德仁之子趙長友向京華時報記者表示,他們認為現任克山縣曙光鄉黨委副書記周立友,原為發展鄉副鄉長,于2004年5月至2008年兼任平安村黨支部書記,5年間貪污村集體財産130余萬元。周立友卸任後,趙德仁從2009年起至2014年多次與其他村民聯合舉報周立友貪污。

  京華時報記者在網上看到,舉報周立友貪污平安村集體財産的帖子,早在2012年11月就已出現。

  齊齊哈爾市中院二審判決書(簡稱判決書)認定,2014年3月,趙德仁、周喜鳳陳情狀告原發展鄉副鄉長、該村前任黨支部書記周立友貪污,並在天涯論壇網站發帖。當年4月15日至7月8日,克山縣紀檢委介入調查核實,在此期間,趙德仁、周喜鳳仍多次到克山縣、齊齊哈爾市陳情,並向該村黨支部書記(2012年至今在任)、周立友之弟周立國虛構十幾個老頭陳情告狀,並稱如果想讓這些人不繼續告周立友,周立國就得給錢。周立國迫於上級機關維穩要求,于當年7月的一天,先後兩次共給趙德仁14萬元人民幣,趙德仁拿到錢後分給周喜鳳3萬元。

  判決書還認定,經克山縣紀檢委調查,平安村的收入支出賬符合農經財務要求,周立友不存在貪污問題。

  在判決書中周立國證實,2014年7月中旬,給完錢後其跟趙德仁説去縣紀檢委銷案,趙德仁就去克山縣紀檢委銷案了。周立國同時稱,給趙德仁錢是為讓其息訪。

  趙長友也證實,其父趙德仁當年收到周立國給的14萬元後,向克山縣紀檢委表示暫時不舉報周立友了,此後也未再舉報。

  兩年後因敲詐勒索罪獲刑

  據趙長友講述,2015年其父趙德仁在換屆選舉中當選為該村村主任,與周立友之弟周立國搭班子,其間工作中存在一些矛盾,周立國遂以此前收14萬元“封口費”為由向公安機關舉報趙德仁敲詐勒索。

  判決書顯示,2016年4月30日,克山縣公安局在平安村將趙德仁、周喜鳳抓獲,隨後於2016年5月11日以涉嫌敲詐勒索為由將二人逮捕。

  2016年11月2日,克山縣人民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處趙德仁有期徒刑8年、處罰金15萬元,周喜鳳有期徒刑4年、處罰金8萬元,並責令二人退賠周立國14萬元。

  兩人不服提起上訴,齊齊哈爾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認為,趙德仁、周喜鳳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以向紀檢部門揭發前任村幹部為由,虛構十多位村民陳情的事實,向被害人施加壓力,勒索被害人錢款數額巨大,已構成敲詐勒索罪,且二人係共同犯罪,均為主犯。

  2017年2月3日,齊齊哈爾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一審判決中兩人的罪名、刑期和罰金,只是將一審判決中的責令退賠周立國14萬元改為追繳二人違法所得,返還周立國。

  對於法院的判決,趙德仁之子趙長友表示,他父親並沒有敲詐周立國,周立國給他父親錢,是因為克山縣紀檢委介入調查周立友,周立友擔心貪污事實敗露,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主動拿出14萬元人民幣,讓五弟周立國交給趙德仁,説是5年的陳情費用款。

  趙長友質疑,周立友如果沒有鉅額的貪污,周立國怎麼就願意拿出14萬元給他父親?

  周立國則向京華時報記者表示,不給趙德仁錢其就要去告狀,給錢的目的在於使趙德仁息訪。此外,周立國稱,趙德仁收到14萬元以後,仍然在告周立友。

[責任編輯:韓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