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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發14萬條短信詐騙未遂 獲刑6年3個月

2017年02月21日 11:04:56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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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報記者 韓宇

  假冒被害人的領導、同事、親屬、朋友,以電話、短信等方式取得被害人信任,實施詐騙;搭建虛擬投資網站,打著理財的幌子以小賺為利益誘餌,致使被害人上當;利用“偽基站”偽裝成銀行客服號,誘惑被害人下載安裝一個綁有木馬病毒的App,再盜取被害人開戶、密碼等資訊,進而盜刷被害人銀行卡。

  記者今天從遼寧省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該院近日針對電信網路詐騙犯罪特點,通報了3起典型案件,並揭露了電信網路詐騙的常見手段。

  電話短信來歷不明

  2006年2月至3月期間,賴某某夥同他人在其租住的海南省海口市某住宅,假冒被害人朋友,給被害人打電話。取得被害人信任後,謊稱從遼寧大連到瀋陽途中交通肇事急需用錢,讓被害人將錢匯入指定的賬戶,先後騙取孟某某、秦某某等41名被害人共計80萬餘元。2015年11月10日,潛逃的賴某某被瀋陽市皇姑區警方抓獲。

  2016年7月14日,瀋陽市皇姑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定,賴某某結夥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利用撥打電話的手段向多人實施詐騙,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判處賴某某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10萬元,責令賴某某退賠被害人孟某某等人經濟損失共計80萬餘元。

  “本案被告人利用非法獲得的被害人手機資料資訊,以及被害人疏于防範的心理,假冒被害人的領導、同事、親屬、朋友,以電話、短信等方式取得被害人信任,實施詐騙。”辦案法官説,對此,公眾要注意保存好個人資訊,慎重在公共場所及QQ、微博、微信等留下自己以及朋友的真實資訊,也不要在手機上有過多名片標注,以防丟失時資訊被不法分子盜用。

  辦案法官表示,如果接到陌生來電、自稱是好友、且能準確叫出名字時,應多方面核實真假,不要輕信任何來歷不明的電話和短信。當對方借錢時,應引起高度警惕,必要時請立即與警方聯繫。

  利用投機心理詐騙

  2013年初至2013年9月,臺灣地區人員“水哥”“阿勝”等人(真實姓名不詳),夥同大陸地區人員莊某某等19人為牟取非法利益,經預謀,由“水哥”“阿勝”等人負責提供詐騙所使用的顯示香港地址的電話卡,由張某某、馮某某通過在網際網路上編造虛假身份,取得被害人信任後,由莊某某等人以幫助被害人投資獲利需要補齊投資款項、繳納會員費用等方式,繼續騙取被害人向指定賬戶匯款,共騙取被害人財物共計人民幣482萬餘元。

  瀋陽市和平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莊某某等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構成詐騙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兩年至7年,並處罰金10萬元至50萬元。

  此案中,被告人組織電信網路詐騙團夥,採用專業知識搭建虛擬投資網站,利用被害人投機心理,打著理財的幌子,以小賺為利益誘餌,致使被害人上當。

  辦案法官提醒,市民在選擇投資理財産品時,首先要選擇正規産品,其次應確定該平臺的所屬地、性質、資金流向、以往歷史等相關資料,做足功課後再考慮投資。

  假冒客服詐騙未遂

  2015年7月18日、19日、20日,王某某駕駛胡某某租用的轎車,在瀋陽市沈河區熱鬧路五愛市場等地,使用偽基站和手機假冒建設銀行客服電話,向移動手機用戶發送虛假資訊及網路連結,內容為,“尊敬的建行用戶:您的賬戶已滿一萬積分,可兌換5%的現金,請登錄手機網gogtyt.com查詢兌換,逾期失效”。

  經有關單位舉報後,王某某被當場抓獲。公安機關在該“偽基站”設備和手機中,查獲系統自動生成已發送的詐騙資訊數量共計14萬餘條。

  瀋陽市沈河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定,王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冒用銀行客服發送虛假資訊,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侵犯了公民的財産權利,已構成詐騙罪,判決王某某犯詐騙罪(未遂),判處有期徒刑6年3個月,並處罰金5萬元;在案扣押的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沒收。

  據辦案法官介紹,此案被告人利用“偽基站”偽裝成銀行客服號,向不特定人群隨機發送虛假資訊14萬餘條,通過引誘被害人點擊短信附著的連結來接入釣魚網址,誘惑被害人下載安裝一個綁有木馬病毒的App,再通過這個安裝在被害人手機上的“積分陷阱”病毒,盜取被害人開戶、密碼等資訊,進而盜刷被害人銀行卡。

  辦案法官表示,正規銀行等運營商的積分兌換一般是話費、禮品等,絕對不會出現現金形式兌換,更不會要求提供銀行賬號、身份證號、密碼等個人資訊。市民收到此類短信應高度警惕,不要隨意點擊陌生網址,更不要輕易安裝客戶端。

  本報瀋陽2月20日電  

[責任編輯:韓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