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四川2歲小女孩大年初一被父親拴墳場,母親稱因前夫逼復婚
1月28日,正月初一,渠縣李馥鎮,一名兩歲的小女孩被人拴在墳場旁的竹子上,小女孩背後還放有一張紙板:這是王某的外孫女點點,也就是王某某的女兒,電話110。天氣寒冷,女孩被凍得放聲大哭。
1月28日,渠縣李馥鎮,一名兩歲的小女孩被人拴在墳場旁的竹子上,女孩被凍得放聲大哭。 警方供圖
墳場附近的群眾發現了這名女孩,並報了警,民警及時將女孩帶走,並找到女孩的母親。對於該行為,女孩母親王某某介紹,可能是前夫為逼自己出面復婚,而將小女孩拴在墳前,目的是“逼自己現身”。
據律師介紹,如果該行為是小女孩父親所為,其父涉嫌構成遺棄罪,應該受到相應處罰。
小女孩被人拴在墳場旁的竹子上。 警方供圖
正月初一 兩歲小女孩被拴在墳場
據辦案民警介紹,1月28日清晨8時許,他們接到報警電話,在李馥鎮一荒郊墳場上,有一名小女孩被人遺棄。值班民警夏炳坤等人趕到現場,發現一名約兩歲的小女孩被繩子拴在一座墳旁的竹子上。正值寒冬,小女孩在荒郊墳場傷心哭泣,渾身凍得發紫,背上背著一塊硬紙板,上面寫著:“這是王某的外孫女點點,也就是王某某的女兒,電話110。”
據當地村民介紹,當天清晨,他們突然聽到荒郊墳場傳來陣陣傷心的哭泣聲,尋聲上前才發現,小女孩被人遺棄在荒郊墳場。發現這一情況後,村民立即報警。
小女孩是何時、被誰拴在墳場的竹子上的,當地村民都説不太清楚,不過可能在天沒亮時,女孩就已被拴在墳場。當地一鄭姓村民介紹,當天,小女孩原本被拴在墳前睡著了,周圍村民到墳場上墳的鞭炮聲將其驚醒,小女孩放聲大哭,村民們聽到哭聲,才發現有人被拴在墳前。
村民介紹當天情況。 成都商報 圖
女孩母親表示 可能是娃娃父親所為
通過民警調查,小女孩點點被遺棄的地方是其外婆的墳頭。其父羅某家住渠北鄉,其母王某某家住李馥鎮。在點點幾個月大時,父母離婚,王某某帶走了大女兒,點點則跟著父親生活。
渠縣公安局民警介紹,後經多方搜尋,警方聯繫上點點母親王某某。1月29日,王某某聽聞女兒被遺棄的消息,匆匆忙忙趕到李馥派出所,接回了女兒。
小女孩為什麼會在外婆墳前,村民紛紛懷疑是其父親羅某所為。
有村民介紹,當天早晨曾看到點點父親羅某來過村裏,可能是羅某故意將女兒遺棄。家住在距離墳場10米左右的黃某介紹,在當天天還沒亮的時候,就聽到有停車下人的聲音,估計是小女孩的父親將其帶到外婆墳前。
點點母親王某某介紹,羅某與自己離婚後另外娶了一名女子為妻。在春節前,羅某的妻子悄悄離家出走。隨後,羅某多次找到自己,想要復婚,但王某某卻不同意,並拒絕與羅某見面。王某某認為,將女兒遺棄在自己母親的墳頭,是羅某為了逼自己現身,和他復婚。
據記者了解,小女孩的父親羅某無業,暫無聯繫方式,因此無法採訪到他這方的説法。
律師説法:如確為其父所為 涉嫌構成遺棄罪
四川蓉信律師事務所陳小虎認為,如是小女孩的父親將其丟棄在外婆墳前,那麼小女孩父親的行為已涉嫌構成遺棄罪,按照相關規定,小女孩的父親為法定監護人,對子女有撫養的義務,如不願意撫養可以和小女孩的母親共同商定小孩的去處,但是小女孩父親的行為做得太過,將小女孩丟在墳場,已對其造成身體和心理上的傷害,如情節特別惡劣的,則可構成遺棄罪,法律可判處其父親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按目前小女孩的情況來看,其父親行為已經涉嫌遺棄,至於是否構成犯罪則需要司法機關查明具體案情後來做具體判斷。
四川卓安律師事務所律師蔣健認為,如果是小孩的親生父親將其丟在墳場,需要警方傳喚相應當事人進行詢問,小女孩兩歲左右是沒有自我保護的意識,男子的行為將女孩的生命置於險地。至於這種行為是否構成遺棄罪,需要以警方調查之後的證據作為判斷依據。
[責任編輯:郭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