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9_210*60
關鍵詞:
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大陸  >   社會

元旦起火車票丟失交2元可補辦 進站前丟須先買再退

2017年01月03日 09:06:42  來源:央視網
字號:    

  2017年1月1日起,鐵路車票挂失補辦將實施新規定。

  圖片來源於網路

  從2017年1月1日起,旅客除了在乘車前可以辦理挂失補車票外,在列車上和出站過程中丟失車票的不用像以前需要再次補辦新票,只需找到列車長或到車站出站口辦理挂失補辦手續,收取2元手續費即可,避免旅客損失。

  新規實施後,丟失車票挂失補辦分三種情況:

  1.檢票進站前丟失車票的旅客,可到車站售票廳辦理挂失補手續。提供購票時使用的證件原件、購票地車站名稱、乘車日期、車次、出發到站資訊。經確認無誤後,按原車票資訊重新購買一張新車票,票面加注“挂失補”字樣。到站後旅客在到站的火車站退回“挂失補車票”票款,鐵路部門收取2元手續費。

  2.列車上丟失車票,挂失補辦不用再重新購票,旅客主動説明車票丟失,經列車工作人員查驗,乘車人、購票時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購票資訊一致後,列車長為旅客辦理挂失補辦手續,只收取2元手續費。

  3.乘坐列車後,在下車出站檢票前丟失的,旅客需主動向車站工作人員聲明。經車站核查,購票記錄、乘車日期、車次相符,乘車區間及票證人一致的,將辦理挂失補辦手續,收取2元手續費。(央視記者 許景雲)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