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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賓村民非正常死亡調查 未起衝突緣何死在推土機下

2016年12月14日 12:08:16  來源:華西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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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發施工現場。

  焦點1 並未起衝突,七旬老嫗緣何葬身推土機下?

  焦點2 推土機駕駛員是否存在視線盲區?

  焦點3 修路佔地每畝只賠2000元青苗款合理嗎?

  12月7日上午,四川宜賓市長寧縣下長鎮永利村年過七旬的村民周光連在古(河)下(長)路施工現場被埋致死。由於當天是下長鎮趕集的日子,大多村民都趕集去了,事發時只有鄰村一名村民在場目擊。事發次日,長寧縣委通過微博發佈通報稱,這是一起由施工操作不當導致的非正常死亡事件。

  事發之前:

  死者在施工地旁澆莊稼

  “7日早上8點過,正好在家對面的施工點開始施工,聽得到推土機的作業聲音。村主任羅松找到我,説施工人員還要施工一天半,今天要把已經推出來的地方,降低坡度,且推出來的土石不會推落在我的田地裏,讓我勸勸母親不要去阻工。村主任這樣説,我就答應了,隨後我就到下長鎮趕集去了。”羅忠成説,等我接到親戚電話後,慌忙趕回家時,慘劇已經發生了。

  羅忠成説,出事之前,母親還在距離施工地點二三十米外地裏澆菜,沒想到母親現在葬身在推土機下。

  還原現場:

  現場只有一名目擊村民

  經過走訪,記者了解到,事發當天恰逢下長鎮趕集天,大部分村民都去趕集去了,現場僅有鄰村一名村民張吉橋目擊了事情的經過。

  施工現場除了3名施工人員和周光連,還有鄰村年豐村村民張吉橋。張吉橋和妻子介紹,他有一塊2畝多的大水田,修路會佔其中一畝多的面積。如果水田被佔,種的糧食就不夠吃了,所以他沒有簽字同意賠償事宜。事發地點的施工點,正緊靠張吉橋的水田,當天他也是為了看護自己水田,防止落入施工土石,正好看到了事件的經過。

  張吉橋介紹,他當時就站在推土機斜後方約30米外的坡上,看著推土機往下行駛,突然發現推土機前有人露出腦袋。同時,另一名施工人員也發現了這個情況,連忙去阻止推土機。當他敲打車門時,推土機駕駛員反應過來時,慘劇已經發生。至於事發前推土機距離周光連有多遠時,張吉橋介紹,大概有二三十米,但他又補充道,推土機快靠近周光連時,他才注意到推土機前有人的情況,並稱周光連當時是坐在地上的。

  下長鎮永利村村主任羅松介紹,事發後幾分鐘,他就趕到了現場。“我趕到現場時,現場管理人員説了兩句話,‘羅村長,你來了’、‘出事了’”。當羅松問出什麼事情了,他沒有任何反應;而駕駛員只説了一句話“沒看見”。“兩個人都被嚇懵了,看到現場後,我趕緊撥打了報警電話,並向上級彙報情況。”羅松説。

  周光連大兒子羅忠成介紹事發現場情況。

  事件焦點:

  駕駛員是否知曉前方有人?

  針對張吉橋的介紹,周光連的家人和村民並不認可。周光連的女婿林某説,他趕到現場拍了事發後現場的照片,只能夠看到老人的幾個指頭露在泥土外……

  後經法醫屍檢鑒定,周光連死於開放性顱腦損傷。

  長寧縣公安局刑偵大隊辦案民警接受記者採訪時介紹,初步偵查發現邱某當時可能的確存在視線盲區,尚有待開展現場模擬測試進一步鎖定證據;但施工現場無任何警示標語標牌,邱某未經過相關培訓、沒有相關作業資質,且沈、邱未嚴格查看實地情況。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沈、邱二人在事發當日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周光連的家屬認為,希望事件得到客觀、公正的處理。

  官方通報:

  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

  兩涉事人員被刑拘

  12月8日,長寧縣發佈該事件相關情況通報。

  經公安機關初步偵查:12月7日8時許,施工方現場管理人員沈某某、推土機駕駛員邱某、挖掘機駕駛員萬某某三人到長寧縣下長鎮永利村6組路段施工,周某某及其家屬到現場看護其農田,並要求施工人員不能將泥土推到公路用地紅線外。邱某遂駕駛推土機將周邊泥土推聚為兩堆,未推到紅線外,周某某無反對意見。當日9時許,邱某推土完畢,在推土機內休息。

  當日1 0時許,挖掘機駕駛員萬某某在坡頂上挖出大量泥土,現場管理人員沈某某指揮邱某將挖出的泥土往坡下推,邱某遂駕駛推土機將泥土往之前的兩堆土上推,在將新土翻倒在兩堆土中間壓實時,站在坡上的沈某某和群眾張某某發現推土機下面有人,遂奔跑呼叫邱某,邱某停機查看,發現周某某已經死亡。事件涉事人員沈某某、邱某在道路建設工程中施工操作不當致人死亡,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當晚21時,已被長寧縣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村民不解

  佔地賠償每畝只有2000元?

  修路用地涉及永利村72戶,目前尚有包括羅忠成在內的8戶村民沒有簽字同意,主要分歧是村民認為補償太少,只賠償每畝地2000元青苗費。當地幾年前徵地修高速公路,每畝土地補償了3萬元。

  幾位村民説,佔地只賠償每畝地2000元青苗費,他們不接受。沒有了地,就失去了經濟來源,他們沒有簽字的原因是,希望得到土地和農田的置換。

  村民羅明友説,村幹部打電話做工作,他特意從廣州回家辦理青苗賠償事宜,但回來10多天,未領到賠償款,詢問了相關人員,也沒有結果。

  “我們村佔地的有72戶,其中在家的58戶已經簽字領款,電話聯繫了6戶,表示只要地段好的村民同意,他們就沒問題,還剩下8戶未簽字。村上也向上級反映過,會上説,佔地大戶如果經濟收入達不到規定的金額,將可以申請民政補助,但沒有形成文件,我們也不敢亂宣傳。”羅松説,13日下午到鎮上剛開了會,下步估計會形成相關文件形式,各級工作組也將下村做工作。一部分村民未領到賠償款,是因為鎮上財政所正在進行結算,非常忙,沒有及時將賠償款打到戶主的卡上。

  長寧縣委常委、副縣長李健接受記者採訪時解釋,這是由於高速公路徵地與農村道路佔地,從土地用途相關制度上來説有著根本區別。他介紹,修建古下公路,一方面是要拓寬一些已有的老舊農村公路,還要為一些沒有通車公路的村組新建道路。一直以來,這個項目都是按農村道路報批、立項的,路面寬度、路基寬度等指標也完全符合國土資源部對農村道路的認定標準。按照我國土地管理制度,農村道路用地從分類上來説仍然是農用地,而非國有建設用地,不存在徵收這個環節,因此也沒有徵地補償費用。

  下長鎮副鎮長蘇小勇告訴記者,從今年初開始,鎮、村幹部就組成工作組逐戶向村民們進行動員、宣講。截至事發前,全鎮216戶涉及用地農戶中,已有90.3%簽字同意並領取了青苗補償費。

  華西城市讀本記者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