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湖南發生受傷工人討要醫藥費被包工頭打死事件。而四川籍工人羅文,卻在昆明遭遇著討要醫藥費時“拖死你”的冷漠。
12月5日晚,雲南骨科醫院6樓11病床前。看著醫院催款單的-6109.27元數字,陳定蓉六神無主。再望一眼雙腿失去知覺的丈夫羅文,陳定蓉眼淚奪眶而出。
羅文夫婦家在四川德陽綿竹市西南鎮興泉村4組,上個月剛從成都到昆明打工,沒想到才到昆明3天就遭遇意外事故,工地的墻體坍塌了。
11月16日下午,雲南昆明呈貢新區藍光天嬌城二期工程地下室,發生一起墻體坍塌砸傷工人的安全事故。作為唯一受傷者,羅文被送往雲南省骨科醫院接受治療。
19天過去,羅文醫療費已花費將近16萬元。這筆錢,暫由涉事公司——深圳市東康電力設備有限公司(簡稱“東康電力”)墊付。眼看這筆錢即將用光,陳定蓉通過羅文手機與事發樓盤發展商——雲南白藥置業、發電機廠商——東康電力等聯繫。哪知,前述公司負責人要麼直接挂斷電話,要麼短信始終不回復。
面對“拖死你”式的冷漠態度,陳定蓉哭著問:“羅文後續醫療費該誰付?就這樣拖下去,難道真的要讓我丈夫永遠站不起來了嗎?”
工地墻突倒 砸傷井下施工人
羅文,今年45歲,原本在四川成都承包電力設備安裝配套工程。上個月,他接到“東康電力”銷售代表楊維軍的電話。楊維軍稱,他們公司將在雲南昆明藍光天嬌城安裝發電機,希望羅文能去昆明,承建發電機房環保治理工程。應邀之後,11月14日,羅文駕車抵達昆明。
昆明藍光天嬌城位於呈貢新區雨花路與彩雲南路交匯處。
11月16日下午,羅文進入該樓盤二期地下室,在安裝發電機的井下,查看如何安裝消音片。下午3點左右,羅文正蹲在井下工作時,突然,井上的一面墻體發生垮塌,墻體水泥塊等全部砸向羅文。導致羅文當場昏了過去。後來,羅文被送往雲南骨科醫院接受治療。據醫生診治,羅文傷情較重,具體傷情為腹部10根肋骨骨折、腰椎遭到嚴重創傷、左腿小腿骨折等。
12月5日晚,羅文意識已完全恢復。據羅文回憶,垮向發電機井的墻體,厚度大概20釐米,高度60至70釐米。“井深有兩米,所以這堵墻倒下來,砸向我的衝撞力非常大。要不是消音片擋一下,我可能就沒命了……”自己能撿回一條命,羅文稱,已是萬幸!
藥費如拖欠 妻子擔心醫院不治療
時至12月6日,羅文在雲南骨科醫院已接受治療20天。截至12月5日晚9時,所花費醫療費用已高達144160.29元。
羅文的妻子陳定蓉稱,羅文住院後,起初,只有東康電力暫時交了一萬元,過後便無人問津。她從成都趕到昆明後,便找到東康電力一位姓肖的負責人。“起初,他也不願意理我。我於是就坐在他住的賓館房間裏,不走。”就這樣,在肖姓負責人的房間裏,陳定蓉足足坐了一夜,鬧得肖也沒休息。
陳定蓉説,肖見此情形帶著她找到樓盤開發商。經開發商謝總的協調,東康電力才答應墊付醫療費用。截至目前,東康電力打到羅文賬戶上的費用共計16萬元。
“可是,羅文的傷還要繼續治療,這點錢根本不夠。”時至12月4日,見東康電力給的錢僅剩一萬多元時,陳定蓉便開始聯繫東康電力負責人、藍光天嬌樓盤開發商負責人。可是,她所撥出的電話,均被對方挂斷。她發出的每一條短信,至今沒有一個人回復。“我擔心沒錢後,醫院不會繼續治療。”陳定蓉慌了神。
據醫院醫生透露,羅文傷情的黃金治療期為傷後兩個月以內。如錯過,極有可能造成下半身癱瘓。而且雲南骨科醫院治療水準極其有限,故建議羅文轉至更好的醫院接受治療。“繼續治療費用相當昂貴,對於我們這個靠打工的家庭來説,完全承受不起。他們這樣不理不睬,我該咋辦嘛?”站在病房走廊裏,陳定蓉哭著説,“他們就這樣拖下去,難道真的要讓我丈夫永遠站不起來了嗎?”
東康電力態度 應負責任絕不推脫
12月6日,記者致電東康電力肖姓負責人。肖稱,羅文在工地被砸傷後,他們公司本著人性化態度,積極地將羅文送至醫院治療,並先期墊付了16萬元醫療費。“畢竟,羅文是與我們發生了合同關係。所以,這點人性關懷我們還是有的。”不過,由於羅文繼續治療需要的費用較多,公司希望等事故責任鑒定結果再説。據肖透露,事故發生後,他們向安監部門做了報告。安監部門介入後,已對事故現場進行了調查和取樣。“事故原因和責任出來後,公司應負責任絕不會推脫。”
至於羅文撥打其手機,以及發的短信,肖稱,他這幾天不在昆明。目前,公司已派專人來昆明,並著手全權處理相關善後事宜。
開發商回應:
傷者與他們無關聯
從昆明城區出發,行車大概30多公里,便來到呈貢新區。據新華社報道,因人氣不足,這裡被稱為中國十大“鬼城”之一。
該樓盤位居呈貢新區最顯眼處。滿眼望去,高樓林立。二期工程正在緊張施工中。
公開資料顯示,該樓盤發展商為雲南白藥置業。依據羅文提供的聯繫方式,封面新聞與樓盤開發商謝姓負責人取得聯繫。謝姓負責人稱,羅文被砸傷,好比家裏搞裝修,裝修公司請來工人受傷了,那麼,工人應該由裝修公司負責。作為開發商,他們只與東康電力有合同關係。至於羅文,作為東康電力請來的工人,開發商理應與其沒有任何關聯。“不過,事故發生後,我們積極督促東康電力,妥善解決好傷者治療費用問題。至於其他的,我們不會管,也不該我們管。”因此,見羅文電話,他便沒有接聽。當然,短信也就不回了。
另據樓盤開發商劉姓負責人介紹,本週四,事故原因即將出爐,屆時,責任是誰來負也將出來。“我們會召集東康電力、傷者羅文的家屬,以及墻體施工方等坐下來,協商解決羅文繼續治療費用問題。”
安監負責人:
事故已報告區安監局
據羅文介紹,事故發生後,東康電力將事故報告給了現場安監負責人。“這位負責人姓楊,我們喊他楊主任。”
楊主任告訴記者,羅文被砸傷事故發生後,他們立即要求施工方以負責任的態度,積極支付傷者醫療費用。並要求傷者醫療費不能出現斷檔期。同時,他們已對現場進行了查勘,具體事故原因尚在調查中。目前,他已將該事故報告至呈貢區安監局。“待事故原因調查清楚後,區安監局將對這起事故予以責任劃分。屆時,傷者醫療費用由誰來支付,也將會有一個明確的説法。”楊主任稱。
律師觀點
傷者可申請法院先予執行
羅文醫療費找誰要?阿裏法律總裁陽曙文給出建議,首先要弄清東康電力是不是有安裝資質,如果沒有,應是非法施工和非法用工,可以找勞動部門。同時,既然是東康電力找他做事,當然要對工傷負責,可以申請法院先予執行,強制東康電力支付醫藥費。如果是開發商發包給沒有資質的公司承建,發包無效,開發商要擔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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