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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女婿買岳母房被逼簽合約:不結婚賠1500萬

2016年11月24日 09:11:36  來源:錢江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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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線上浙江城鎮網 11月24日 訊昨天,杭州上城區法院一個小法庭,審理了一個堪比電視劇八點檔的案子。對簿公堂的是小陳(化名)和他的前女友、前女友的媽媽。小陳要求前女友家,還給他屬於他的房子。

  小陳今年30歲,山東人,個子高樣貌也好,是某名牌大學博士,在杭州一家醫院當骨科醫生。

  2014年,他通過相親認識了“白富美”青青,兩人發展成了戀人。但兩年來,小情侶之間的感情每況愈下。小陳説,他和青青的感情根本就是畸形的。

  因為這背後,站著一個強勢的未來丈母娘。

  為了婚房

  他買下了女友家的房子

  小陳覺得,在這段感情中,一直以來都是他單方面付出,青青的態度永遠都是不冷不熱。青青也曾經向小陳坦言,對他已經沒有感覺了,不如分手吧。

  為了得到青青的芳心,小陳做了很多努力。堅持到今年6月,小陳正式向青青提出分手。

  這次分手卻徹底激怒了青青的媽媽。這是為何?

  青青家很有錢,位於錢江新城的房産價值不菲。青青的媽媽王某很中意小陳這個準女婿,也千方百計想鎖定這場婚姻。

  儘管知道女兒對小陳日漸疏離,但她放出話來,女兒絕不能和小陳以外的男人結婚。

  當時,小陳也帶著青青看了很多婚房,青青都不滿意。

  後來王某提議,把自己名下一套60平方米的公寓賣給小陳,讓小陳能在結婚的時候拿得出手一套杭州的房子。

  這筆買賣是去年10月10日簽訂的,整個流程通過房屋買賣仲介來辦理。

  小陳的律師説,買賣流程是正規並且明確的,同時也是通過合理的市場評估,最終房子定價190萬元。

  小陳家條件一般,拼湊了70萬元首付,並貸款120萬元,辦好了房産三證。但這套房子,一直是王某和青青在居住。

  被迫簽下條款

  不結婚賠1500萬

  事到如今,青青和小陳的感情還是崩了。

  王某簡直氣到爆炸,多次到醫院找小陳鬧。那天,小陳做了一天的手術,被王某“請”到了家裏。

  在一種高危的氣場下,王某強制小陳簽了一份條約。

  小陳的律師當庭播放了當時的一段手機錄音,是王某鏗鏘的聲音:“你不簽,我就砍掉你一隻手,讓你做不了手術,我坐牢也不怕。”隨後是一記清脆的耳光聲。

  這份條約要求小陳承認:買房子的時候低於市場價120萬元,如果以後賣掉房子,升值部分全部歸王某,而且還要承擔120萬違約金。以及,小陳付的房款都是用來購買傢具了,如果要退房,就把傢具退給他算了結。

  最雷人的是,條約背面還約定,如果小陳不和青青結婚,就要賠償1500萬精神損失費。

  在王某的威逼下,小陳不得不簽下協議,並在第二天報了警。在派出所,為了不讓雙方結下“深仇大恨”,小陳最後主動選擇放棄報案。

  他找到律師,起訴到法院,希望能拿回屬於自己的房子。

  而王某表示,不會退錢,更不可能搬離這套房子。她聲稱,這一套804號房屋和她所持有的805、806號房屋,是連為一體的,也打通裝修了,根本不能分開,所以不可能轉讓給他。另外王某説,小陳根本就沒實際支付過房款。

  法庭答辯環節,王某對小陳氣勢洶洶,指責他虛偽狡詐。而小陳顯得很沮喪,沒有正面和王某語言交鋒,只是,當談到他和青青感情的時候,把頭埋了下去。

  昨天,法庭沒有當庭判決。

[責任編輯:韓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