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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非法收購熊掌梅花鹿肉被判緩刑

2016年10月25日 05:56:47  來源:四川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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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非法收購熊掌 村民被判三緩三

  大邑村民孔某收購了5隻熊掌、2塊梅花鹿肉,存放在家裏的冰櫃裏,後被警方發現。經鑒定,熊掌、梅花鹿肉等價值共計7萬元。近日,大邑法院判決孔某犯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並處罰金1萬元。

  去年2月份,60歲的孔某從雙流縣白家鎮一家珍禽經營部購買了梅花鹿肉。2015年5、6月份,孔某在阿壩州花了1.1萬元購買了一隻黑熊熊頭、2塊熊肉、5隻熊掌。孔某將這些梅花鹿肉及熊頭、熊肉、熊掌冷凍在位於大邑縣家裏的冰櫃內。

  去年11月6日10時許,民警在對“陽溝村醫療站”進行檢查時,現場查獲冰櫃3台,各類動物死體共計65份,其中疑似黑熊殘體13塊,疑似梅花鹿殘體2塊。

  經鑒定,被扣押的疑似黑熊殘體系亞洲黑熊,屬於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價值4萬元;被扣押的疑似梅花鹿殘體系梅花鹿,屬於國家一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價值3萬元。

  大邑檢察院指控孔某構成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

  在法庭上,孔某辯解自己購買的梅花鹿肉等動物殘體是自己食用的,其行為不構成犯罪。不過法院認為,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是為了保護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物種,只要有收購的行為,不論收購的目的是營利或自用,都不影響本罪的定性。

  大邑法院認為,孔某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在沒有經營、利用野生動物製品合法資質的情況下,收購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價值共計7萬餘元,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應當依法處罰,遂作出如上判決。

[責任編輯:郭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