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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鬧離婚找情人 不再想離婚被情人勒索數萬

2016年10月13日 09:53:05  來源: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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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29歲的黃勇江,是湖南省湘潭縣的一個青年農民。2013年7月,他與有夫之婦長沙某公司女職工曹華(化名)通過微信相識,並最終發展為情人關係。其時,曹華正與丈夫感情不和鬧離婚。

  2014年7月,曹華念及自己子女年幼等原因,與丈夫重歸於好,提出和黃勇江結束情人關係,回歸家庭,並不再與黃勇江聯繫。

  黃勇江認為自己在情感和物質方面付出了不少,不甘心就此分手。為發泄不滿情緒,黃勇江多次給曹華及其丈夫撥打電話、發送辱罵短信,還揚言要把開房時偷拍的裸照發到網上,不斷進行騷擾。

  2014年9月的一天,不堪忍受騷擾的曹華約黃勇江見面,答應給他一定的經濟補償。在兩每人平均熟悉的幾位朋友的見證下,雙方達成口頭協議,約定由曹華分期支付黃勇江2.29萬元作為補償,黃勇江則保證不再對曹華及家人進行騷擾。協議後不久,曹華按約通過ATM機分三次給黃勇江銀行卡如數打款。

  哪知剛消停了不到4個月,黃勇江又繼續恢復對曹華進行騷擾,且變本加厲,説是補償的錢少了,要再加1萬元。曹華被逼無奈,于2015年3月13日晚,和一個男同學約黃勇江在長沙月湖公園的一個茶樓見面。沒想到的是,黃勇江臨時又提出追加2000元。曹華為了早日擺脫對方糾纏,也只好應允,當即付給他1.2萬元現金,且與他再次簽訂了一份不再騷擾的承諾書。

  豈知簽約不到10天,黃勇江又出爾反爾,仍然每天對曹華及家人手機發送數十條辱罵性短信和裸照。他還在手機上下載了一款“呼死你”的軟體,天天對曹華及其丈夫的手機數百次地呼叫,導致曹華及家人無法正常工作和生活。2015年12月23日深夜,忍無可忍的曹華及家人報警。

  經湖南省長沙市開福區檢察院提起公訴,今年9月25日,法院一審以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判處黃勇江有期徒刑一年零四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盛俊傑 王青枚)

[責任編輯:韓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