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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軻回應張靚穎母親指責 否認騙女方當小三、騙財産

2016年10月09日 15:39:28  來源:中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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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10月9日電 昨日網上曝出張靚穎和馮軻將大婚的消息,隨後兩人雙雙在微博示愛,證實將辦婚禮。今日有媒體曝出張靚穎母親張桂英的公開信,信中張媽媽明確反對女兒和馮軻的婚事,她表示馮軻利用女兒賺錢、騙女兒當小三。對此,馮軻今日下午在微博發長文,對於張母的指責一一做出回應,稱要用一生去珍惜張靚穎的好和她的善良。

  馮柯在微博中表示,與張媽媽關於婚禮舉辦地和舉辦時間的溝通一直都有,但還沒有及時把正式的邀請函送達。關於財産方面,他表示,自己所有的婚前婚後財産,均與張靚穎共同所有,少城時代的股權變更與否,並不影響兩人的財産歸屬,自己甚至在多年前撰寫《意外身故遺囑》上明確規定,如果馮軻遭遇意外,身故後名下所有遺産,均歸屬張靚穎。

  對於“張靚穎被小三”,他解釋,自己與前妻于2002年分居,之後達成離婚協議,各自開始自己的生活,並於2005年正式辦理離婚手續,與靚穎認識是在2003年,對所有朋友自分居開始就表示已離婚,以免需要解釋太多的隱私,一開始跟張靚穎也是這麼説的。

  他還稱,公司為張靚穎籌備了八年的首張英文專輯,集國際一流音樂製作和發行團隊,僅製作費就超過400萬美金,在傳統唱片不景氣的情況下,不計回報投入鉅資,就是為了張靚穎的夢想。

  最後,他承諾,“在我的心裏,我認定不會再找到比靚穎更好的女孩了。所以我會用我的一生去珍惜她的好,她的善良。我在此保證,我對於靚穎的愛走過了13年,接下來我們將開始婚姻的歷程,這一切經得起時間的考驗。”

  馮軻微博原文如下:

  在生活中,我已經改口跟靚穎一起叫媽媽,但為了方便大家閱讀,我在本次回應中以靚穎媽媽稱呼。

  首先我要向靚穎媽媽致歉,讓她巻入一場風波,社會對於八卦事件的追逐效應,將打擾到老人的生活。

  其次我有六點解釋:

  一,與媽媽關於婚禮舉辦地和舉辦時間的溝通一直都有,但我們確實還沒有及時把正式的邀請函送達。之前也一直在跟媽媽溝通關於結婚的相關事宜,靚穎希望能夠用時間用誠意用耐心去獲得媽媽的祝福。昨天的媒體搶先發佈也純屬意外,原本我們這次婚禮是想低調進行,結果昨天被媒體搶先曝光。可以説,我們所有的親朋好友也都是從媒體得知的,在此一併向各位親朋好友致歉。

  二,關於財産問題。我已經于2015年11月25日,經過北京漢坤律師事務所公證,所有馮軻婚前婚後財産,均歸屬於張靚穎與馮軻共同所有,所以少城時代的股權變更與否,並不影響我和靚穎兩人的財産歸屬。

  三,依然是關於財産問題。早在我們做這份財産公證前,我多年前親筆撰寫的一份《意外身故遺囑》上明確規定:如果馮軻遭遇意外,身故後名下所有遺産,均歸屬張靚穎。這份遺囑原本是屬於絕密文件,但靚穎媽媽于2014年夏天在我的保險櫃裏看到這份文件,靚穎本人當時共同見證。此份文件我今天也正式向公眾宣佈:依然有效。

  四,關於我上一次婚姻的結束時間。此前多次澄清,今天再次聲明:我與前妻于2002年分居,之後達成離婚協議,各自開始自己的生活,並於2005年正式辦理離婚手續。分居期間,我一直住我父母家裏。我與靚穎認識是在2003年,一開始只是出於欣賞她,以為只會成為朋友,而我對所有朋友自我分居開始就表示我已離婚,以免需要解釋太多的隱私。所以一開始跟靚穎也是這麼説的,對於這一點,我必須向靚穎和大家鄭重的承認我的錯誤。而當我們真正在一起之後大約一年,靚穎偶然得知我未辦理完離婚手續,曾與我分開。但我太愛她,不想失去她,跟她長達幾個月的溝通,並由父母作證我確實是在走法律協議流程,分居並住在父母家裏,也證明確實是因為法律狀況不能及時辦理完離婚手續。最後贏得她的理解,才繼續與我交往。此前,靚穎為了保護我的隱私,不曾對外透露半句。但我作為她未來人生的另一半,我不能再讓她承受這些。她已經承受了太多。

  五,關於少城時代的股權變更。從少城時代註冊成立之日起,我就是公司的實際經營人,靚穎是公司的最重要藝人,我們共同持有公司股權。在經過我們婚前婚後財産均歸屬雙方共同擁有的公證之後,考慮到公司實際發展融資需要,最終將股權調整為靚穎佔40%,我佔60%。我理解的是,無論我們分別佔多少,只是為了經營和融資需要,本質上都是夫妻共同財産。

  六,關於靚穎的事業發展。為靚穎籌備了八年的首張英文專輯,集國際一流音樂製作和發行團隊,僅製作費就超過400萬美金,在傳統唱片不景氣的情況下,我們不計回報投入鉅資,就是為了靚穎的夢想。

  靚穎在2005年的比賽中一舉成名,對於我們的感情,她沒有因為外部條件的改變而産生任何改變,甚至在比賽還沒結束的時候就跟記者表明“我有一份穩定的感情”。這也是她讓我無比認定和感動的地方。後來,我們來到北京開始我們共同的事業打拼,一待就是十一年。忙碌當中,我們有過爭執,有過疲憊,有過誤解,但我們還在朝我們的幸福走著,也已經走到了2016年。

  在我的心裏,我認定不會再找到比靚穎更好的女孩了。所以我會用我的一生去珍惜她的好,她的善良。我在此保證,我對於靚穎的愛走過了13年,接下來我們將開始婚姻的歷程,這一切經得起時間的考驗。當然,我會盡我的全力,跟靚穎媽媽繼續做溝通,希望能夠獲得她的信任,能夠讓她相信,我是真心真意的愛靚穎。也請所有看到這封信的所以朋友們,共同為我見證!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