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捉姦“不當” 原配需向“三兒”賠禮道歉
新快報記者 周聰
蒐集配偶出軌證據要謹慎,踹門、毆打、拍裸照等手段不合法會適得其反
俗話説“捉賊要捉贓,捉姦要捉雙”,在發現配偶有婚外情後,不少人首先想到的就是捉姦,獲取配偶的出軌證據後再向法院提起訴訟。不過,捉姦手段如果不合法,分分鐘會適得其反。新快報記者昨日蒐集了3個近日判決的案例,説明“捉姦要謹慎”。在其中一個案例中,妻子將在酒店開房的丈夫與小三“捉姦在房”,不料反而要向小三道歉。
案例
1
捉姦拍裸照 原配被小三起訴
唐小姐是福建省福鼎市人,今年40多歲,10年前,她與年齡相倣的朱先生結婚,並生有一子。近年來,朱先生的事業蒸蒸日上,在外地辦起了工廠,但因為工作需要,他長期住在外地工廠,與妻子兩地分居。時常陪伴在朱先生身旁的,是30多歲秘書顏小姐。由於工作關係,兩人交流越來越多,久而久之竟發生了戀情,並且同居。
唐小姐漸漸感覺到,丈夫每次從外地回家對她都很冷淡,因此對丈夫起了疑心。不久後,朱先生與顏小姐的戀情傳到唐小姐的耳中。自此,夫妻間多次吵架,唐小姐提出離婚,可朱先生不同意。於是,唐小姐叫弟弟幫忙“監視”朱先生和顏小姐的行蹤。很快,唐小姐的弟弟發現,姐夫朱先生與顏小姐進入某酒店開房,立馬通知姐姐。
當晚10時許,朱小姐帶上相機與其弟弟等三人,強行闖入朱先生所住的房間,並用相機拍下了朱先生與顏小姐在一起的裸照。隨後,雙方發生了一番爭吵。唐某當即要求離婚,朱某考慮會影響孩子,不同意離婚。
眼看私下協商離婚不成,唐小姐向法院起訴,要求與丈夫離婚,同時要求丈夫提供經濟補償20000元。唐小姐在法庭上提供了丈夫與顏小姐在酒店中的裸照,這一下顏小姐不幹了,她宣稱唐小姐的行為侮辱了自己的人格、侵犯了自己的隱私權,也告上法院,要求唐小姐賠償精神損失費5000元,交出全部照片及底片,並公開向她賠禮道歉。
不過,法院認為,隱私權的範圍包括私生活秘密和私生活安寧兩個方面。在本案中,從唐小姐對照片的使用情況看,唐小姐拍照的目的是為證明其丈夫與他人同居的事實,故唐小姐主觀上沒有披露顏某隱私的故意,僅將其拍攝的照片作為證據用於向國家審判機關出示,沒有證據證明其向不特定的第三人宣揚,因此並未造成顏小姐社會評價度的降低。唐小姐的行為不屬宣揚他人隱私的行為,故唐小姐的拍照行為不構成侮辱。但是,唐小姐未經許可且未獲法律授權就帶人強行進入顏小姐所住的酒店,擾亂了顏小姐的生活安寧,侵犯了隱私利益,構成侵權行為,應當向顏小姐賠禮道歉。
最終,在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法官的調解下,三人在訴前達成私下和解協議,朱先生表示願意與唐小姐離婚,同時給予經濟補償金2萬元,唐小姐向顏小姐賠禮道歉。
案例
2
妻子帶人捉姦 被判非法拘禁
2015年7月下旬,內蒙古鄂爾多斯市杭錦旗人小賀因懷疑丈夫阿峰有外遇,便找來阿裴、阿饒,一起對阿峰進行跟蹤。7月23日約16時許,小賀發現丈夫入住了某航空酒店,便也入住了該酒店,並打電話請求朋友大甄幫忙,她則與阿裴、阿饒在酒店某房間等候。
過了一會兒,大甄與另外5名男子先後到達該酒店409房間,準備幫助小賀捉姦。眾人商定,等到次日淩晨再動手,以便捉姦在床。
7月24日1時54分,小賀打電話報警,稱要舉報某航空酒店406房間有人提供色情服務,隨後民警進入406房間對阿峰和女子小趙進行調查。當民警離開後,小賀等人趁阿峰還沒有關房門衝入房間,小賀與大甄對被“捉姦在屋”的兩人進行毆打。
隨後阿饒也進入406房間,並在小賀的授意下與大甄一起將小趙的雙手按住,小賀則在阿饒、大甄的幫助下將小趙的衣服強行脫掉。大甄、阿裴用手機拍下小趙的裸照後,小賀採用扇耳光的方式逼迫小趙對自己的手機進行解鎖,以便查看自己丈夫與小趙的聊天內容。阿裴、阿饒則對手機內容進行拍照。
之後,4人輪番對小趙進行看管,而其他被叫來幫忙的5人則到409房休息。上午8時許,阿峰的母親來到酒店,阿峰和母親在與小賀一方協商後離開。直至當日10時左右,小趙才被准許離開406房。
本以為是全面“勝利”的小賀,卻被檢察機關以非法拘禁的罪名起訴。內蒙古鄂爾多斯市東勝區人民法院認為,小賀、阿甄、阿裴、阿饒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其行為均已構成非法拘禁罪,係共同犯罪。小賀、阿甄、阿裴被判處管制1年零8個月,阿饒則被判處管制1年。
案例
3
破門而入捉姦 變成非法侵入
小王與妻子小娟都是廣州市人,他們因感情問題早已有了隔閡,小娟想離婚,小王卻不願意。於是小娟在外租了間房子,經常去那裏住,妻子這一舉動,讓小王漸漸生疑。
2015年4月3日17時許,小王夥同阿祥等人以捉姦為由,未經小娟允許,強行踹開入小娟在外租住的房子大門。小王等衝進屋內後發現,屋內果然還有一名男子小煥。小王氣不打一處來,與前來捉姦的眾人毆打了小娟和小煥,致二人受輕微傷。後警方到場,將小王等人抓獲。
小王本是理直氣壯地抓姦,不料卻收到了檢察院的起訴書。檢察院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將小王和阿祥起訴至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
在庭審中,小王對檢方指控不持異議,其辯護人認為,小王非法闖入的動機是為了挽救其婚姻,有別於一般的非法侵入住宅案件,且小娟已諒解小王,加上其自願認罪,是初犯,請求對小王從輕處理。
法院經審理認為,小王、阿祥非法強行侵入他人住宅,其行為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根據犯罪事實及情節等,判處小王有期徒刑6個月,判處阿祥拘役4個月,緩刑6個月。
(以上案例所涉人員均為化名)
説法
怎樣才能 合法捉姦取證?
在婚姻糾紛中,很多人會通過捉姦的方式取證,那麼,相關證據是否能獲得法庭採納?對此,廣東廣強律師事務所婚姻家庭法務部主任吳傑臻律師介紹,根據司法解釋規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為定案依據。
吳傑臻介紹,侵權分為名譽權侵權或隱私權侵權兩種。首先看名譽權侵權,如果當事人只是將視頻或照片用於舉證,在法庭上播放,則屬於合法,不屬於侵犯名譽權。再看隱私權侵權。只要一天沒離婚,在家中捉姦與闖進小三的家或在賓館等私密空間拍攝有本質區別,“想捉姦可以在自己家裝攝像頭”。
還有哪些情形可以捉姦呢?吳傑臻總結了兩類:一是根據公眾場所無隱私的原則,“打野戰”視頻是典型的合法證據;二是“車震”視頻或照片。
那麼,對他人在酒店、辦公室、廁所等封閉空間中偷情進行偷拍,屬於侵犯隱私嗎?吳傑臻説,當然不是,只是要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需要花更多功夫而已。
蒐集出軌證據
有什麼高招?
1可以在房門口外拍攝連續視頻,如果視頻能反映配偶與異性進入房間後第二天早上才出來,就能證明其出軌。
2配偶與他人在公共場合有擁抱、拖手、接吻等親密動作,相關視頻和照片可作為出軌證據。
3配偶以自己名義與異性租房並付房租、水電費,相關繳納情況可作為證據。
4鄰居作證。
5配偶與同一異性頻繁而有規律的手機通話記錄,尤其是在深夜時分的記錄,可作為證據。
6酒店開房記錄,酒店大堂、電梯、走廊處的監控錄影,可作為證據。
7與他人的結婚登記資訊,可作為證據。
來源:新快報
[責任編輯:韓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