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鬧離婚索要4萬元 丈夫刀劃妻子臉部致其毀容

2016年09月13日 06:33:52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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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紀某為自己的衝動而後悔。京華時報記者趙思衡攝

  原標題:丈夫刀劃妻子臉部致其毀容

  京華時報訊(記者張淑玲)紀某夫妻結婚半年便開始鬧離婚,為了要回4萬元,紀某持刀將妻子臉部、頸部等多處劃傷。昨日上午在海淀法院受審時,紀某當庭認罪,請求妻子原諒,並表示還想繼續同妻子生活在一起。

  昨日上午10時30分許,身材不高、額頭略有脫髮的紀某被帶入法庭。今年39歲的紀某,是河北人,大學本科經濟學專業。去年11月份,紀某同梁女士結婚,兩人同為大齡晚婚。沒想到剛結婚不久,夫妻就開始因為家庭瑣事口角。

  事發前幾天,梁女士還搬離了兩人共同居住的出租房,並開始協議離婚。

  在法庭上,紀某講述了事發經過。今年5月4日中午,梁女士回到兩人租住在阜成路一小區的家中時,紀某剛喝了兩瓶啤酒,正躺在床上休息。見妻子回家收拾物品,紀某有些生氣,提出向妻子要4萬元,“我結婚時,我家人給了我6萬元,這些錢我妻子都拿著。”梁女士當時答應給錢,還從支付寶上給紀某轉錢,但因餘額不足沒有轉成。因為要錢,兩人發生口角並動手撕扯,

  “我先打了她兩拳,她從吃飯的圓桌上抓起水果刀,説要扎死我,”紀某稱,他從梁女士手中奪刀,並擊打妻子的頭部、臉部、頸部,後來還扭打到床上,“用刀劃了她的臉。”

  經鑒定,梁女士頭部、面部左側、左頸部及左耳廓有多處裂傷,創口累計達20釐米,為輕傷一級。

  “我很後悔,我認罪,我們有感情基礎,”紀某在庭上表示,他會盡力給梁女士最好的補償,有了這個教訓,會更珍惜兩人的婚姻,“我父親一直癱在床上,需要照顧,望法庭能從輕處罰我。”

  梁女士戴著藍色的口罩旁聽了庭審。主審法官特地安排紀某向旁聽席上的梁女士道歉,但梁女士沒有回應。據了解,梁女士已向紀某提起了民事索賠。

  公訴人認為,紀某遇事不能正確處理問題,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其行為已經構成故意傷害罪。鋻於案發後紀某未離開事發現場,屬於自首,依法可從輕處罰??但是,紀某沒有賠償梁女士的損傷,沒有獲得梁女士諒解,故建議量刑一到二年。

  該案將擇期宣判。

[責任編輯:郭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