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9_210*60
關鍵詞:
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大陸  >   社會

男子酒駕撞毀出租 露紋身威脅“不準報警”

2016年07月31日 06:10:10  來源:京華時報
字號:    

  男子酒駕撞毀出租 露紋身威脅“不準報警”

  兩車相撞受損嚴重。京華時報記者陶冉攝

  原標題:司機肇事後露紋身威脅“的哥”

  前晚9點40分左右,朝陽北路羅馬家園路段,一輛黑色轎車行駛時撞倒了路中間一個測雨水的儀器,車輛隨即失控衝入對面車道,與迎面駛來的一輛計程車相撞。

  計程車司機及目擊者稱,肇事司機滿身酒氣,懷疑其酒駕,此外還露出紋身並對出租司機施暴,恐嚇其“不要報警”。事發後肇事司機逃逸,交警部門已介入調查。

  ■事件計程車被撞遭人恐嚇

  據目擊者介紹,事發時,一輛黑色本田CRV轎車由東向西行駛,突然刮倒了路中間高三四米測雨水的儀器,儀器被撞飛,黑色車輛失控衝入對面車道,“這時對面正好有輛計程車過來,兩車就撞上了”。兩車均受損嚴重,轎車零部件散落一地。

  目擊者説,當時黑車上下來兩名男子,滿身酒氣,其中一人將車牌換掉,“應該用的假牌照,或者是套牌”,見出租司機下車後,兩人突然掐住的哥的脖子,並對的哥説了一些話。緊接著,不遠處又走來幾名男子,幾人將的哥圍住。幾分鐘後,有人將黑車反方向開走,眾人散去,“黑色車開出去沒多遠,又停在了路邊,人棄車跑了”。事故造成出租司機輕傷。

  昨天淩晨,兩輛受損車輛被拖走,事故造成該路段短時間堵塞。

  現場處理事故的一名交警稱,肇事司機逃跑,暫無法測酒駕,事故屬於肇事逃逸。由於當事一方不在,無法開具事故責任認定書。目前事故仍在進一步調查中。

  ■追問

  1 肇事者對的哥説了啥?

  掐脖要求別報警,否則後果很嚴重

  目擊者説,肇事司機對的哥説了一些話,的哥即放走了肇事者。肇事者到底説了什麼?

  昨天,記者找到了計程車司機張先生。據他回憶,事發時車內有一名女乘客,所幸沒有受傷。

  張先生説,黑車上的兩個人30歲左右,迎面向他走來,突然掐住了他的脖子,説“你看我喝酒了,你要多少錢,咱私了”,此外,其中一人還露出紋身,對其進行恐嚇。緊接著,不遠處又來了幾個人,“這些人和肇事司機是一夥的”,他們叮囑張先生不要報警,“否則後果很嚴重”。

  “他們人多説話又橫,我當然怕挨打,當時就答應了”,張先生説,待肇事司機逃跑後,他才報警求救。

  昨晚8點,張先生告訴記者,目前仍未找到肇事司機,損失只能自己來承擔。

  2 若酒駕逃逸如何判定?

  無法再測酒精含量,僅按逃逸處理

  有目擊者認為,酒駕肇事後果很嚴重,若司機跑了,是不是就成了普通交通事故?

  昨天,記者從一線交警處了解到,以目前的技術,酒駕司機逃逸後第二天或是第三天再對其進行體內酒精檢測,不能再確定事故時駕駛人體內的酒精含量,只能按普通交通事故處理,該案則按逃逸處理。

  該交警稱,發生交通事故後肇事者未保護現場,未在現場報警,未等候民警到現場處理,直接逃逸或是將傷者送到醫院後逃逸的均是肇事逃逸。

  交警提示,發生事故後,肇事者逃逸致現場事實無法查清的,逃逸方或將面臨承擔事故全部責任;另一方面,若事故造成他人重傷或死亡,肇事者不進行搶救而是選擇逃逸,肇事逃逸者將面臨3到7年的起刑年限,“這是比醉酒駕駛1到3年更高的起刑年限”。

[責任編輯:尹賽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