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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靠賣藥掙錢,為了彌補減少的收益,不少地區的醫院都採用了提高醫療服務價格、降低檢查費用、按病種病組付費、控制運營成本的思路,同時政府予以兜底。
專家指出,取消藥品加成、調整服務價格只是第一步,還應統籌推進綜合改革,轉變激勵機制。
日前,有媒體報道,取消藥品加成後,一些腫瘤醫院作為用藥大戶,一年損失數億元,如坐針氈。
根據《關於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到2017年,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全面推開,試點城市所有公立醫院推進醫藥分開,破除公立醫院逐利機制。目前,已有200個城市進行試點。
不靠賣藥掙錢,醫院運營有困難嗎?腫瘤醫院用藥較多,必然會造成鉅額虧空嗎?記者進行了採訪。
1問 試點城市試出啥經驗?
提高醫療服務價格,合理虧損政府兜底
城市公立醫院不靠賣藥掙錢,已有地方做出探索。
衛計委數據顯示,目前全國有1977個縣(市)推開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100個試點城市推開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這些地方都在開展取消藥品加成。今年又增加100個試點城市,取消藥品加成的城市達到200個。
試點效果怎麼樣呢,醫院會出現運營困難嗎?
實際上,有些城市取消藥品加成已有一些年頭,如北京、上海、蕪湖和深圳。
2012年,北京在友誼醫院、朝陽醫院、天壇醫院、積水潭醫院、同仁醫院5家醫院進行了試點;上海選擇了華山醫院北院、瑞金醫院北院、仁濟醫院南院、市六醫院東院4家醫院試點;蕪湖較早地在8家市直屬公立醫院及部分縣級醫院進行了試點;深圳全部市屬公立醫院進行了改革。
上述地區,都探索出了一些好經驗。深圳、上海、蕪湖3市,實行的是“一升、兩降、一增、一兜底”,即取消藥品加成,提高醫療服務價格,降低藥品採購價格和部分檢查費用,新增藥事服務費,若出現合理政策性虧損,則由政府兜底,醫保則在總額預付制基礎上,探索按病種、按項目付費等方式。
北京實施的是“一升、一降、一兜底”,即取消藥品加成後,提高醫療服務價格,部分試點醫院降低檢查和器材費用,政府投入到位的情況下,若存在合理政策性虧損,則由政府兜底,醫保則在總額預付制基礎上,探索住院人次按病組付費的方式。
蕪湖進行了兩輪醫藥分開改革,設了“藥事增值費”彌補虧損;北京市設“醫事服務費”,並用醫保補償,患者滿意度提高,就醫行為趨於理性,藥品費用負擔減輕,對次均門診花費大於246.67元的非醫保患者,可減輕其門診費用負擔。
改革後,深圳財政補助收入佔其總收入的比例達到24.8%,藥佔比、次均門診費用、次均住院費用維持在國內較低水準。
在浙江省公立醫院的收入結構中,零差率之後藥品利潤差額的70%—80%由調價後的醫療服務補給,10%左右由政府補貼,剩餘部分則由醫院通過精益運營來彌補,倒逼醫院改革運作機制。
2問 靠漲服務費能不虧嗎?
多管齊下維持運轉,大醫院應增疑難病人比重
藥品加成收入,一般佔醫院收入40%以上。有些醫院對藥品加成收入依賴較重,比如縣級醫院、腫瘤醫院、中醫院等,是不是面臨更多困難,必然造成虧損呢?
國務院醫改辦提出,取消藥品加成,醫院由此減少的收入,由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增加政府的補助、降低醫院的運作成本等多方來承擔。調整價格之後,通過提高醫保的保障水準、改革醫保支付方式等,使老百姓看醫的負擔不增加。
另外,醫院通過科學化、精細化的管理,降低醫院的運作成本。政府補助主要投在基本建設、大型設備購置、重點學科建設、人才培養、符合政策規定的離退休人員工資和政策性虧損等6個方面,同時會對一些運作費用增加補助。“實踐證明,通過這幾方面共同承擔,是可以在取消藥品加成之後維持醫院正常運轉的。”國務院醫改辦有關負責人説。
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教授陶紅兵分析,取消藥品加成,主要是改變醫院的收入結構。但目前醫院的收入結構還存在不少問題,如收入中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診療費、手術費、護理費偏低,還有很大上升空間;由於功能定位不清晰,專家花太多時間看常見病、多發病而造成虧損,在當今按病種付費等支付改革的背景下,大醫院尤其需要改變病人結構,增加疑難複雜病人的比重;在政府補助方面,需要落實政府辦醫責任,增加對醫院運作方面的補助;從管理方面來看,部分醫院盲目擴張、每年要償還基建和設備貸款本金和利息,醫院需要通過科學化、精細化的運營管理,降低運作成本。
“需要評估醫院成本,確定合理政策性虧損,通過調整醫療服務價格、落實政府補助,以及通過醫保支付、管理考核、監管評估等各種手段,管控管理成本。這樣,可以彌補取消的加成收入。”陶紅兵説。
簡單用“加減法”改革很容易造成醫院虧損。北京市在其餘沒有實行醫療改革的市屬醫院進行測算發現,單純用增加醫事服務費、取消藥品加成的辦法來推進,有8家醫院虧損比較嚴重。
3問 補償機制改革能開幾個進水口?
統籌推進綜合改革,支付制度應更合理
取消藥品加成,是公立醫院破除以藥補醫機制、建立科學補償機制的第一步。在此之後,還應統籌推進綜合改革,轉變激勵機制。
北京大學醫學部主任助理吳明表示,補償機制改革包括落實政府財政投入政策、支付制度改革、醫療服務價格改革、藥品招標採購等在內的一組改革措施。取消藥品加成,調整服務價格,是目前補償機制改革的第一步,只改變了醫院利潤的來源結構,回扣的激勵仍然存在,不能從根本上解決以藥養醫、提供者行為不規範問題。“取消藥品加成的改革,必然是一項綜合的改革。公立醫院改革的目標之一,就是統籌推進補償機制、人事分配、採購機制等方面的綜合改革。相應的配套改革同步推進,才能夠實現預期目標。”
支付制度改革被寄予厚望。吳明建議,將“病種付費+臨床路徑+品質監控+醫院、醫生收入分配激勵”的綜合支付制度改革,作為重要的補償機制改革措施。中華醫學會副會長兼秘書長饒克勤也曾表示,增加政府投入、調整醫療服務價格之後,“醫保應發揮第三方付費機制的控製作用,對醫療服務進行大部分付費,也對醫療行為進行監管。醫務人員的大部分收入,將會從醫保中來。”
有學者研究國外經驗發現,公立醫院補償機制改革的關鍵,是引入成本效益理論,從支付方式、考核評估等方面轉變激勵機制,根據服務數量與品質、成本管控效果進行補償,引導公立醫院合理使用公共預算,提供成本效果較好的服務。其中一個重要的手段,是依託病種成本核算和按病組付費的方式,參與定價和談判,合理確定醫療服務單元的支付標準。業內不少專家認為,該經驗值得借鑒。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