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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歲老人40年前被學生誣告成強姦犯 今獲清白

2016年06月30日 06:49:00  來源:大洋網-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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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鄉村教師40年求清白

  74歲的汪康夫頭髮花白,面容清瘦,身高1.7米的他體重還不足120斤。一隻旱煙袋不離手,每當焦慮的時候,他都會吸上幾口。汪康夫退休前在村小學教書,村裏的一大半人都做過他的學生。但汪康夫卻極少和村裏人説話,因為他的身份是“強姦犯”。

  這個有心臟病的老人40年來一直在做一件事,就是證明自己的清白。好消息是,當年被他“強姦”的兩名學生都站出來力證他的清白,並向當地法院寫信,詳述當年的經過,否認被強姦。而當地法院也高度重視汪康夫的申訴,若符合條件,該案件將重新審理。這名古稀老人將迎來一絲曙光。

  文、圖/廣州日報記者肖歡歡

  時間回到50多年前。1959年,當時只有18歲的汪康夫,從蓮花中學畢業,被分配到了距離老家吉安市永新縣幾十公里遠的蓮花縣琴水小學,當小學五年級語文教師。沒多久,這個熱愛文學的小夥子就受到了同事和孩子們的歡迎,課講得有趣好聽。

  24歲成“強姦犯”

  但他心底,還是有一些隱隱的不安。“因為我家庭出身不好,對學生不敢罵,更不敢打。”

  工作上的努力與低調,並不能讓汪康夫躲過一場風暴。1966年5月的一天,當地社教工作隊派來工作人員,從學校帶走了汪康夫,他被告知,組織上已經接到了學生的舉報,反映他多次強姦猥褻女學生。

  24歲的汪康夫一下就懵了。當時,他已在學校工作了7年。

  當晚10時,他被帶到了公安局。在被逮捕一週後,《關於汪康夫犯罪行為的調查情況》等三份由學生具名畫押的調查材料,擺在了他面前。蓮花縣人民法院在1966年10月,以強姦女學生兩名,猥褻女學生十名的犯罪事實,對汪康夫判處10年有期徒刑,汪康夫表示不服,上訴至吉安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同年年底,吉安地區中院二審維持原判,從此,汪康夫開始了在鄱陽湖成新農場的10年勞改生活。

  勞改十年身敗名裂

  1966年,蓮花縣人民法院關於汪康夫的判決書認定汪康夫的犯罪事實,但這份判決書陳述不足200字,關於他何時強姦、如何強姦了兩名女生,都沒有寫。

  而給汪康夫定罪的一個重要依據就是琴水小學社教工作隊當年的一個調查報告。這份日期為1966年5月25日的報告顯示,汪康夫自1964年以來,採取以治病為名、找學生個別談話、指導作業、買票看戲、教女學生游泳、帶女學生上山砍竹子等手段誘姦女學生洪仔妹、尹福珍。

  在農場的十年勞改生活,汪康夫幹的是植保,幫農場的農作物除蟲,算是技術活。但這10年,他沒敢申訴。

  1976年,汪康夫出獄,這一年他已是34歲。在農村中,到了這個歲數依舊沒有婚配,汪康夫這輩子很可能要打光棍了。

  身敗名裂的他已經成了村民眼中的“異類”,他把自己關在家中,不敢外出,每次下地,都是用一頂大草帽遮住臉,也不敢和村民們説話。説起這些往事,汪康夫老淚縱橫,趴在桌子上哽咽。但好消息是,1976年全國開始平反冤假錯案。汪康夫決定為自己討一個清白。

  被“強姦”女生道歉

  汪康夫形容出獄後的生活是“生不如死,度日如年”,他説,在農村,名譽比什麼都重要,名聲壞了,整個人就破産了。

  汪康夫首先想到的突破口是那兩個被自己“強姦”的女學生——尹福珍和洪仔妹,她們生活在距離永新縣只有30公里的萍鄉市蓮花縣。一年,汪康夫給學生洪仔妹寫了一封信,問她當年為何要控告他強姦。“其實寫這封信時我很糾結,擔心這封信落到她丈夫頭上,影響她的家庭和聲譽。不過,最後還是決定試試。”

  他沒想到的是,洪仔妹很快就給他回信了,在信中向他道歉。她在回信中説:當時班上來了兩個人,問我汪老師平時有沒有在班上對我動手動腳?我回答説沒有。對方大聲呵斥説:“你不老實,班上的其他同學都交代了。” 我當時膽小害怕,又不認識她們提供的材料中的字,按了個手印就走了。

  學生尹福珍也在回信中説:當年我只有12歲。兩名女老師找到我,讓我交代汪老師對班上女生的不軌行為。我當時就説,沒有。我真的沒説過被你強姦,我願意去法庭作證。

  兩名女學生如此快速回信,並力證當年沒有控訴老師強姦,這讓汪康夫非常振奮。汪康夫告訴記者,為了防止別人説他串通當事人翻供,這50年來,除了寫過一封信外,他從未聯繫過兩人,也未見過面。

  近日,記者陪同汪康夫,找到了這兩名女學生。在蓮花縣琴亭鎮六模村, 50年後,汪康夫和尹福珍,這對師生終於見面了。50年後的重逢,師生間多少有些尷尬,尹福珍很清楚老師的來意。“汪老師你好,你要好好保養啊,你看,頭髮都白了。”如今也已是花甲老人的尹福珍率先開口。汪康夫囁嚅了半天,眼圈有些紅,終於還是忍不住,躲在墻角哭了。

  記者也向尹福珍打聽了當年“強姦案”的經過。以下是記者和她的對話:

  記者:當年你控訴説被汪老師強姦了,是怎麼回事?

  尹福珍:當時賀恩蓮老師找到我們。她説汪老師有什麼問題,大家都講出來。我説沒有問題。她説‘汪強姦了你們’,我説沒有,她説‘你們不告訴我們,你們就別想畢業’,就這樣誣衊我們,我們沒有那種關係。然後,他們手裏拿著一份材料,讓我摁手印,不摁就不能走。我當時12歲,很緊張,就摁了,然後走了。我不知道這件事竟然會導致汪老師被抓。

  記者:案卷裏提到帶你們去游泳,經常摸你們,有這回事嗎?

  尹福珍:沒有,這都是偽造的。

  記者:你覺得汪老師是個正派的人嗎?

  尹福珍:正派人。如果説他強姦我們,當時可以帶我們到醫院去檢查啊,沒有。你可以看看,當時沒有醫院的體檢報告證明他強姦過我們。所有的證據都是嘴上説的。材料都是他們提前寫好的。

  記者:你對汪康夫有什麼印象?

  尹福珍:他是一個好老師,他一貫對我們很關心,我們沒有做這樣的事。如果證明老師的清白需要我出庭作證,我願意去。

  隨後,在琴亭鎮西邊村,記者找到了當年被汪康夫“強姦”的另外一名女學生洪仔妹。

  “當年你向學校寫過信控告汪康夫老師強姦你嗎?”“是學校社教工作隊寫好的材料,讓我摁手印,他們説,如果不承認,就不能升中學。後來只好摁了。”“上面寫了啥看了嗎?”“那個時候他寫的字好潦草,我哪看得清啊,肯定看不清,摁了手印就走了。當時太害怕了。”“汪康夫到底有沒有強姦你?”“沒有。我願意為老師證明清白。”

  為證清白奔波40年

  1979年,在老同學的幫助下,汪康夫進了老家的石市村小,成了一名代課老師。重新回到講臺的他,比以前更加沉默寡言,他再也不敢和學生們多説一句話,尤其是女學生。他依舊是孩子們眼中的好老師,直到退休。但身上背著的“強姦犯”黑點依舊讓老汪如芒在背,寢食難安。

  40年間,老汪從未停止為自己的清白而奔波。説起自己的案件材料,他已倒背如流。“我今年74歲了,已經快走到生命的盡頭了,我這輩子最大的願望就是能挽回清白。我的余生都為這個活著。”

  在他家床頭,有一沓厚厚的材料被放在一個上了鎖的櫃子裏,那是他看得比命還重要的東西。他用厚厚的油紙袋包了裏三層外三層。這裡面有多年來他聘請律師調閱的各種審判案卷材料,這也是證明他清白最後的希望。

  在材料裏記者發現,在1978年和1980年的蓮花縣人民法院重新調查報告中,有“被奸人未有證實材料、檢舉材料由教師撰寫”等內容。

  其中,清白距離老汪最近的一次在1986年,是吉安地區中院與檢察院聯合調查的結論。這份調查結論稱:辦案程式不正常。當時女生年齡已較大,如能説出真實情況,事實真相是可以查明的。此人出獄後一直申訴不止。認定無證,否認無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以現有證據難以認定強姦罪。建議撤銷原判,予以糾正。汪康夫原本以為自己即將沉冤昭雪,但在1987年,吉安地區中院卻再次駁回了他的申訴。

  老汪説,40年來,“強姦犯”的帽子壓得他抬不起頭來,一直感覺自己低人一等。這個“黑身份”還影響到自己的下一代——兩個女兒一個兒子,他們受到牽連,沒能上成大學。只有最小的女兒上了大學。老汪嘆了口氣,猛吸了一口旱煙袋,接著是一陣劇烈的咳嗽。

  他的老伴告訴記者,40年來,老汪只幹一件事,就是證明自己的清白。為此,他不惜傾家蕩産,光複印材料和到各地的路費,都已花掉幾十萬元,這些錢都是子女“贊助”的。幾十年下來,老汪一分錢也沒攢下。

  吉安地區中級人民法院研究室負責人告訴記者,法院目前已經收到汪康夫要求對案件進行重新審理的申訴,該院高度重視,如符合條件,該院將對案件進行重新審理。

[責任編輯:郭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