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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國理政進行時】立案登記制改革是司法改革進程中的重大里程碑

2016年12月06日 17:35:04  來源:光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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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案登記制改革是人民法院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持續深化司法改革的一項重大舉措。去年5月1日以來,全國法院堅決執行中央決策和最高法院部署,登記立案渠道暢通,秩序井然,運作平穩,實現了“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的莊嚴承諾。截至今年5月底,共登記立案15575472件,同比上升27.39% 。其中,民事案件10733985件,同比上升24.23%;行政案件241042件,同比上升55.66%;刑事自訴案件10832件,同比上升59.88%;國家賠償申請6718件,同比上升110.79%;執行申請4582895,同比上升33.98%。

  訴權保障:更加全面 

  以往人民群眾反映突出的“立案難”問題,主要集中在立案環節的過度審查以及人為設置障礙。如一些法院對主體資格、證據材料過度審查,個別法院以地方“土政策”人為限制立案等,致使當事人“求告無門”,訴權得不到保障。實行立案登記制後,各級法院及時更新觀念,將訴權保障作為人權保障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人民法院依法應該受理的案件,一律敞開大門,堅決杜絕“有案不立、有訴不理、拖延立案、增設門檻、人為控制立案、干擾依法立案”等行為,確保人民群眾在立案這一首要環節感受到公平正義。群眾對司法有更多獲得感,在親身體會到立案登記制改革帶來的實效後,案件當事人、律師、人大代表等紛紛反映,以往“立案難”問題已基本不再存在。在瀋陽市皇姑區法院,一位律師表示,“實行立案登記制是人民法院有史以來最徹底、最有效的改革”。

   參與訴訟:更加便利 

    全國法院高效開展登記立案,即時處理群眾訴求,當場登記立案率超過95%。北京、上海法院最為突出,達到98%。同時,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為人民法院推行的一次性全面告知制度點讚。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交的訴訟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會當場出具補正材料告知書,詳細列明需要補充的材料及期限,讓當事人一目了然地知道所缺材料,避免了因告知不明確,讓當事人來回跑腿的現象,進一步減輕當事人訴累。此外,不少地區以實行立案登記制改革為契機,創新訴訟服務機制,為當事人提供形式多樣、方便快捷的訴訟服務。如上海增設自助立案登記室,設立“法院ATM機”,開通網上立案。福建泉州市推行異地立案等。以法院多辛苦換得百姓少跑路、少受累。

  司法工作:更加陽光 

  全國法院實行陽光立案。各級法院將社會監督常態化。通過邀請地方黨委、政法委、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媒體到立案現場檢查監督,以實際行動接受社會監督,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優質提供訴訟服務,為應對改革後的立案壓力,各地主要領導駐點立案大廳,採取增設立案窗口、增派立案人員等方式,確保提供全面、週到、便利的訴訟服務。不斷拓寬社會第三方參與司法渠道,在訴訟服務場所建立專家律師諮詢室,心理疏導室、律師代理申訴值班室,訴調對接中心,等等,進一步提升社會治理水準。進一步加大公開宣傳力度,在訴訟服務大廳明顯位置張貼、擺放登記立案宣傳海報,引導人民群眾理性表達訴求。

  可以説,人民法院通過推行立案登記制改革,解決了我們國家曾經存在的老百姓告狀難問題,有效提升了群眾對司法的獲得感,在中國司法改革進程中具有里程碑意義。下一步,全國法院將堅決鞏固立案登記制改革取得的成績,加強對新情況、新問題的研究,完善立案規則,推動相關立法,致力於解決濫訴問題,提高立案水準、充實審判力量、提升審判能力,從而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實現“兩個一百年”目標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務。(李亞蘭) 

[責任編輯:韓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