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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5.7億 中國“第一貪”莊耀到底是誰?

2016年11月08日 06:33:02  來源:四川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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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莊耀

  莊耀

  2011年5月莊耀被任命為廣東省人民政府參事,聘期5年。

  涉嫌貪腐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5.7億多元!這一數額,使得66歲的莊耀超越受賄3億余元的于鐵義(龍煤礦業控股集團物資供應分公司原副總經理),成為中國“第一貪”。

  11月1日至3日,廣東茂名市中院公開審理了廣東物資集團原董事長莊耀受賄、貪污和故意銷毀會計賬簿一案。該案未當庭宣判。

  莊耀是誰?這個曾經的廳級官員有著怎樣的履歷?5.7億的涉案金額,又是怎麼來的?

  “典型案例”莊耀

  涉案時間跨度14年

  封面新聞(thecover.cn)記者了解到,根據公訴機關指控,莊耀涉案的時間跨度長達14年,可分為三個階段:

  1999年至2009年,莊耀涉嫌利用職務便利,單獨或夥同他人,非法佔有公共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55437萬餘元;

  2002年至2012年,涉嫌為他人謀取鉅額不正當利益,並非法收受賄賂共計折合人民幣1650萬元;

  2013年8月,涉嫌夥同他人銷毀廣東名居房地産服務有限公司會計賬冊。

  記者注意到,會計帳冊被銷毀時,莊耀已退休近4年。也正是在帳冊銷毀第二年,2014年10月,64歲的莊耀因涉嫌嚴重違紀問題被調查。他因此成為當時廣東退休時間最長的被查“廳官”,也因此成了“反腐不退休”的典型案例。

  “全國勞模”莊耀

  曾讓國企起死回生

  1950年,莊耀出生於廣東省普寧市,曾是原海南牙叉農場知青。青年時代,他就讀于中山大學經濟係。

  大學畢業後,莊耀一直從事經濟管理和行政領導工作,1987年被評為首批高級經濟師。上世紀90年代,他曾擔任廣東省物價局副局長。任職期間,他是廣東最早提出“政府機關職能應由管理型改為管理服務型”觀點的人之一。

  1996年,46歲的莊耀成為廣東物資集團總公司總經理。資料顯示,該公司最早是1951年成立的廣東物資管理局,後改為物資供應局、物資供應公司,1983年改名為物資總公司,1995年改為物資集團總公司。

  莊耀當時的到任,曾被外界認為接手了一個“爛攤子”。彼時的廣東物資集團總公司,賬面虧損達1.3億元。而在1994年以前,該集團是廣東納稅大戶,向國家上繳利潤1億多元。

  據當時的報道,為突破債務重圍,爭得生存機會,莊耀一上任即對集團的“官本位”體制和現狀來了個“大手術”。在向領導幹部的“位子、房子、車子、票子”開刀後,他又針對公司存在的諸多弊端,進行了一場“止血、清欠、節支、求諒”的改革。

  經過一系列改革,該集團扭虧為盈,從1997年起,經營規模保持年均20%以上增速,逐步成為廣東省屬國有大型骨幹企業以及國家重點培育的全國20家流通領域大集團之一。目前已更名廣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的該企業,已實現年營業總收入近千億,位居“2015中國企業500強”第157位,列省屬國有企業首位。

  “碩導”莊耀

  曾表示不抽煙不喝酒不去夜總會

  在該集團工作期間,莊耀先後擔任過總經理、黨委副書記、董事長、黨委書記等職。

  隨著企業這場“起死回生”的翻身仗,莊耀各種榮譽加身。

  1999年,莊耀被母校中山大學聘為客座教授,被批准為碩士生導師。之後,他又先後被授予“廣東省五一勞動獎章”、“全國內貿系統勞動模範”、“廣東省勞動模範”。2005年,還被授予“全國勞動模範”。

  “對那些損害集團利益、吃裏扒外的人,我是最不能容忍的”。莊耀曾向媒體表示,“我對目前的收入是滿意的(平均月收入在4000至5000元)。我既不吸煙,又不喝酒,也不去泡‘夜總會’,基本沒什麼額外開銷。因此,目前的收入,對一個三口之家來説,還是蠻夠用的。”13年前的2003年,莊耀接受媒體採訪時曾如此表示。

  省政府參事莊耀

  曾有多條建議得到領導批示

  2010年11月,60歲的莊耀“功成身退”。退休後的他,于2011年5月被任命為廣東省人民政府參事,聘期5年。

  直到他走上法院,封面新聞記者依然在廣東省參事室官網上查到了他的多條建議。

  比如,2012年1月15日,也就是莊耀出任參事8個月後,時任廣東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的肖志恒對他撰寫的《要善待第四次外來新移民》(《參事建議》2011年第70期)作了批示,表示:“所擬建議很好!”

  比如,2012年6月8日,廣東省政府副秘書長對莊耀撰寫的《關於解決招工難、換工率過高的建議》(《廣東參事館員建議》2012年第14期)作出批示。表示“此文分析有理有據,提出建議富有建設性。建議轉有關部門閱研。”

  “案中案”莊耀

  其女下屬涉嫌“與上司長期通姦”

  在莊耀退休近4年後,其涉嫌貪腐的行為被披露。

  2014年10月17日,廣東省紀委“南粵清風網”通報,莊耀涉嫌嚴重違紀問題被調查。一年後的2015年9月底,莊耀涉嫌濫用職權、貪污、受賄犯罪案,由廣東省檢察院偵查終結,移送審查起訴。又是一年後的2016年11月1日至3日,他被送上了茂名市中院。

  封面新聞記者從庭審材料中發現,雖然法院未對外公佈莊耀涉嫌違法的具體細節,但其夥同他人銷毀廣東名居房地産服務有限公司會計帳冊的資訊,卻引出了另外一起案件。

  在全國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封面新聞記者檢索到廣東名居房地産服務有限公司。發現該公司成立於2002年05月29日,2012年10月10日吊銷。此外,該公司在百度搜索平臺上,留有的資訊顯示其註冊地址位於北較場橫路12號18樓,公司聯繫人名為李曉紅。值得注意的是,該公司註冊地址與廣物控股集團都位於物資大廈內。

  李曉紅是誰呢?

  據廣東省國資委紀委2015年2月通報,李曉紅另一身份為物資集團公司下屬廣東生活環境無害化處理中心原黨支部書記、副主任。

  通報還透露,李曉紅2003年底涉嫌夥同上司莊某將公司經營管理費用40萬元佔為己有。先後向莊某賄送共計25萬元和廣州某公司的60%乾股。與上司長期通姦。但公開資訊無法查詢李曉紅送出的60%乾股,是否屬於名居房地産服務有限公司。

  李曉紅現狀如何?

  封面新聞記者了解到,2016年3月21日,茂名市檢察院決定,依法對李曉紅以涉嫌貪污罪、故意銷毀會計賬簿罪向茂名中院提起公訴。而茂名中院,也是莊耀受審的地方。

  “最牛房産商”莊耀

  曾表示做房地産就像印鈔票

  被查前的莊耀,曾擔任廣東省政協委員,並常常發出驚人之語。

  封面新聞記者查詢到近7年廣東媒體有關莊耀的報道,發現從2009年開始,他常就樓市“放炮”。

  比如,2009年廣東省政協十屆二次會議大會即席發言,莊耀提出政府應停建經濟適用房。他還建議放開買二套、三套房的限制政策,“讓有錢有能力的人去買第二、第三套房子,他們住不了會出租出來,沒錢買房的人租房來住”。

  再比如,2010年,廣東省委十屆六次全會分組討論時,莊耀曾大談“賣樓生意經”。他表示,2009年初,廣東物資集團大舉入市買地,其中廣州大學城地塊買入時只有3000多元/平方米,而年底拍出的大學城“地王”價已達9503元/平方米。他當時稱“做房地産就像印鈔票。”他也正是因此,被網友稱為“最牛房産商”。

  2011年,莊耀在省政協十屆四次會議分組討論時再出豪言,稱中國人多地少,所以土地價格肯定高,而地價高的好處就是政府有錢收,可以搞建設,用來建高鐵、搞城建。

  不過到了2012年廣東“兩會”期間,“大炮”莊耀不再發聲。據南方網報道,當時第12組組長“攛掇”莊耀就樓市發言,有人還趁機把話筒放在他面前。但坐在角落的莊耀沉默數秒後微微搖頭,起身把話筒移到前排委員的桌面,“還是你們説吧!”

  在分組討論會上,莊耀也幾乎一言不發。而且,當有委員引用他的“印鈔票論”時,他連連擺手,“那不是我説的,我沒説過那句話。”

[責任編輯:李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