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9_210*60
關鍵詞:
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時政新聞

城市光污染治理困難背後:標準不全預防不足

2016年08月15日 06:31:42  來源:經濟參考報
字號:    

  原標題:城市光污染:繁華背後幾多憂

  □記者 周穎 呂光一 廣州報道

  夜幕降臨,摩天大樓燈火璀璨,街邊店舖霓虹廣告流光溢彩。“不夜”的明亮城市訴説著繁榮的同時,也暗藏隱憂:燈光之下,無法再看見璀璨的星空,超亮的戶外廣告牌帶來的光輻射,對生態環境造成不小的危害。值得注意的是,國內光污染問題仍未得到足夠的重視與治理。

  有害的“光亮”

  “幾乎每個晴天,都會遭受對面寫字樓玻璃幕墻反射光的刺激。”辦公室窗戶正對廣州市天河區某商業大廈的謝女士説,強烈的反射光,經常刺得人睜不開眼睛。但自己也不太清楚投訴渠道和流程,只能拉上窗簾,避免玻璃幕墻反射光的刺激。

  謝女士所遭遇的正是傳説中的“光污染”。據了解,光污染是繼廢氣、廢水、廢渣和噪聲等污染之後的一種新的環境污染源,主要包括白亮污染、人工白晝污染和彩 光污染。在日常生活中,人們常見的光污染的狀況多為由鏡面建築反光所導致的行人和司機的眩暈感,以及夜晚不合理燈光給人體造成的不適感。

  光污染的危害不小,經研究表明,光污染可對人眼的角膜和虹膜造成傷害,抑制視網膜感光細胞功能的發揮,引起視疲勞和視力下降。光污染還可能會引起頭痛,疲 勞,性能力下降,增加壓力和焦慮,甚至誘發癌症。科學家曾對以色列147個社區調查,發現光污染嚴重的地方,婦女罹患乳腺癌的概率大大增加。原因可能是非 自然光抑制了人體的免疫系統,影響激素的産生,內分泌平衡遭破壞而導致癌變。

  另外,光污染還帶來生態問題。有研究表明,光污染會影響動物的自然生活規律,受影響的動物晝夜不分,使得其活動能力出現問題。此外,其辨位能力、競爭能 力、交流能力及心理皆會受到影響,更甚的是獵食者與獵物的位置互調。近日,發表在《英國皇家學會學報B:生物科學》上的一項研究顯示,城市光污染可能會讓 春天提前,可能對動物和植物起到連鎖反應。

  目前城市的光污染已經不容忽視。美國《科學進展》雜誌上的研究發現,由於光污染問題,現在地球上已有三分之一的人口看不到夜空中明亮的銀河。

  同樣深受光污染困擾的還有長春市民小陳,小陳住所臨街,每天晚上都會受到窗外超亮廣告牌的光輻射,“晚上看電視根本不需要再開燈。戶外投射進房間的光,就 已經很晃眼睛了。”小陳説,她曾向裝有廣告牌的大樓的管理部門反映過情況,但無人搭理,就只好自己在家安裝厚厚的防光窗簾,來躲避刺眼的廣告牌燈光。

  據廣州市相關部門的不完全統計,2013年至2014年公安部門接到的投訴有70宗。其中,投訴道路照明、夜景照明干擾光進入居室影響居民的情況佔比最大,其次是商鋪廣告燈光進入居室影響居民,夜間施工照明影響休息。

  “雖然公佈的光輻射投訴量不是非常大,可能很多市民覺得光輻射影響是暫時的,影響不大;也有可能很多市民對各部門職責分工不明晰,有投訴需求,但不知道找哪個部門投訴。”謝女士説。

  採訪中,不少受訪者認為,過去人們更多是將燈光視為城市發展與文明的象徵,還未形成光污染的概念。但隨著城市快速發展,城市道路照明、夜景照明等光亮工程增多,應該多從環保的視角看待城市中的“光亮”,並加強整體設計規劃與規範治理。

  光污染治理依舊困難

  記者採訪了解到,國家和一些地方雖然出臺了有關道路、夜景或戶外廣告等類型照明設計管理的標準或規範規定,但大多只是簡單的原則性規定,強制性與操作性不 強。目前我國並沒有針對光污染的專門立法,涉及光污染的投訴由多部門多頭監管,同時由於認定標準不全,缺乏社會治理共識、源頭預防不足等原因,城市光污染 治理依舊困難。

  首先是標準不全,認定困難。多位專家表示,光污染治理的一個難點在於,標準不全,認定困難。光污染認定是否有相關標準?廣州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環境政策 研究中心主任李明光説,目前國家和地方的一些標準或技術規範對某些類型的光污染有所界定,如規定夜景照明在居住建築窗戶表面産生的垂直照度最大允許值、在 建築立面和標識面産生的平均亮度最大允許值等,但如玻璃幕墻反射光等一些領域還欠缺認定標準,目前的照明標準或規範還需要研究轉化為環保標準,重要的光環 境品質標準也還沒有,難以對一個地區的光環境品質進行評價。

  其次,對於非傳統污染,缺乏社會治理共識。中山大學法學院教授李摯萍介紹,光污染不存在可見的污染物,不屬於傳統污染,影響的人群相對較小,個人感受差異大,社會共識不足。

  李明光説,很多光污染是物理性的,關燈之後,影響就消失了,且居民可以通過遠離、遮擋等方式進行躲避,因此整體而言,公民的治理共識不足。

  第三,源頭預防不足。以廣州城市光污染防治情況為例,李明光介紹説,對於城鄉道路及景觀照明光污染防治,目前,廣州重點地區的夜景照明設施已經納入了廣州 市照明集中控制系統,可實現統一時間集中開閉,但城市中還有大量自行管理的景觀照明設施,可自主決定開啟時間,易對居民造成光污染。而且一些新建道路還未 對道路照明設施光環境影響進行評價,道路照明的路面亮度、眩光程度等有可能不符合道路照明設計標準等要求。

  建築外墻裝飾光污染防治方面,規劃部門及建設部門的工程設計審查及報建程式、環保部門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中並不包含對高層建築玻璃幕墻光環境影響的事先評估,那麼在建成之後,如果受到光污染投訴,由於整體改造成本高昂,通常僅做局部遮擋,難以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劃定區域從源頭預防

  城市光污染究竟應如何治理?突破口在何處?多位專家學者建議,加強光污染調查和基礎研究,通過劃定光環境控制區域等方式加強源頭治理,同時從光輻射對交通安全、節能環保等的綜合影響角度進行立法。

  宏觀上,劃定光環境控制區域。李明光介紹,國際上的光污染空間管制,主要是根據區域功能和光需求不同來劃定等級不同的光環境控制區域,再具體進行控制和管 理。例如,韓國首爾市將城市劃為六類光環境控制區,用於指導各區域的夜間景觀設計和光污染防治工作。我國江蘇南京、宜興等城市也曾進行過光環境控制區劃等 類似研究。各大城市宜加強研究,通過劃定光環境控制區,推動該地區保護和改善光環境。

  嚴格照明産品從設計到使用全過程的規範與監督。中國建築科學研究院高級工程師王書曉認為,減少光污染不僅靠源頭照明産品的技術升級,更重要的在於使用規範 和監管。從設計安裝到使用規劃再到監管,整個過程中任何一個環節的工作達不到標準都可能造成光污染,所以要加強對城市照明從生産到使用全環節、全過程的技 術審核和管理監督。

  從光輻射綜合管理的角度進行立法。李摯萍認為,僅僅單一的光污染立法並無必要,應該考慮從對光輻射進行綜合管理的角度立法,不僅針對光污染,也包括各種光輻射對交通安全、城市美化、節能環保等的影響。

  李明光認為,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第四十二條明確將“光輻射”作為污染對象,要求進行防治,這為地方制定相關法規提供了法律依據。地方可先行立法,將嚴格實施的國家或地方技術規範上升為具有強制性的法律條文。

[責任編輯:尹賽楠]